非全日制用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如何进行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6:21:14 293 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此项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也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约定无效。《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还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据此贵公司的情况应当属于工伤事故,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6、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7、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

8、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北京市两项合并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

2、《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3、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8条

4、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一、二款。

5、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6、《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7、《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第35条。

8、《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6条。

二、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怎么交工伤保险,在职人员非全日制员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使用者成立后,必须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第一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必须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齐全后,向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支付工资申报名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费。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人员变动立即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交变更人员名单,公司首次支付保险费下个月新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按照《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作保险待遇。非全日制本科当兵待遇一、经济待遇1.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2.家庭优待金(1)基础标准:每年度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2)增发部分: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
    2023-08-05
    442人看过
  • 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伤是否要赔偿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伤是否要赔偿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伤,用人单位同样需要负责。按照社会保险制度,一个劳动者应建立一个社保账号,其具有唯一性。劳动者受雇于一个单位,该单位应为劳动者上保险。非全日制用工中,一个劳动者可以与几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里可能发生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当劳动者同时与几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时,由何单位为劳动者上社保?如果由甲企业为劳动者上保险,那么在甲企业发生了工伤事故,劳动者可以工伤申请工伤赔偿。但如果在乙企业发生了工伤,而依据社保账号的唯一性,工伤保险费用只能由企业交纳,而对一个账号,不能由两家或更多的企业为一人交纳。如前所说,如果甲企业为劳动者交纳了工伤保险,而乙企业却没有办法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而对此时的工伤事故如何进行赔偿?显然,乙企业为劳动者申请工伤是不符合规定的,主体不对,作为工伤认定部门恐怕是不能认定其为工伤的。(二)对于劳动者发生的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2023-04-21
    285人看过
  • 发生工伤后申领工伤待遇如何进行?
    一、发生工伤后申领工伤待遇如何进行?用人单位持诊断证明书原件(首次申报需要);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及相关检查结果的复印件;住院提供首次病程、出院小结、住院期间检查费用报告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2.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人单位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确认表》原件到社险分中心打印《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限额通知书》。工伤职工凭该通知书到协议配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由配置机构同经办机构结算(超过配置限额的费用由工伤职工本人同配置机构直接结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的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与对应医疗费同期支付到用人单位。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办机构批准同意跨统筹地区就医的,用人单位应于该职工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报,并提供交通费、住宿费的原始票据办理支付手续。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人单
    2023-04-28
    126人看过
  • 工伤工伤赔偿未缴纳保险怎么算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等金融机构来按规定进行划拨。工伤赔偿金怎么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
    2023-07-28
    53人看过
  • 发生工伤, 劳动者如何进行赔偿?
    一、及时办理工伤认定:1、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
    2023-03-13
    284人看过
  • 单位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赔偿工伤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职工因意外伤害后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并可同时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残疾抚恤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认定应简便易行。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3)在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4)残疾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用;(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的生活、护理费;(六)一至四级残疾职工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津贴;(八)丧葬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的死者的因公死亡津贴;(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
    2023-05-31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
    •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认定?非全日制用工想要缴纳社保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需要。首先我们来看下非全日制用工到底是何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五章中有一节的内容是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该条规定能看出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征就在于每日及每周的工作时间比全日制用工形式的要少,这个工作时间的区别也是
    • 兼职工伤保险非全日制怎么缴纳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兼职的非全日制员工和全日制员工一样由单位缴纳社保。 无论是全日制员工,还是非全日制员工,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与有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员工与全日制员工的不同仅在于,全日制员工只有一个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员工则有许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每一个使用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来说,都应按其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在上海发生的非全日制工伤如何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
    • 非全日制工伤保险怎么缴费,工伤保险怎么报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3
      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1、购买流程: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应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应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