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0:40:51 67 人看过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

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像全日制用工中那样支付双倍工资和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律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只有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用工中,没有全日制用工中那样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只要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想要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正常结束,可以说是客观使然,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提前结束,可以说是主观为之。这里所说的终止用工,应当作一种广义的理解,既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也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提前解除。

4、劳动报酬支付周期

在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方面与全日制用工有很大不同,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5、社会保险的缴纳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各地规定差别很大。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个人支付,然后劳动者自行向劳动部门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非全日制用工仅仅是一种用工方式,但是这又与劳务工存在一定的差异。很多时候非全日制用工都表现为小时工,此时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同时也不是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合同,订立口头协议也是允许的。而在工资的支付上面,非全日制用工的支付周期是不能超过15日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8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就业应注意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注意事项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然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2.试用期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3.解除合同和经济补偿任何一方的全日制用工雇佣关系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用人单位终止聘用的,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资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最长结算支付期限不超过15天5.社会保险办理办法。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前后的年限一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职工可以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待遇水平与支付水平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3-05-07
    437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一、法律上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因此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兼职是不用和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个税怎么计算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2000元。《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三、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审批吗不需要,《
    2023-04-16
    86人看过
  • 全日制、非全日制工作加班工资怎么算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至于非全日制工作的加班费则是这样计算:综合计时制,是将职工在一个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相加,在法定工作小时内,不算加班,超过部分,算加班。综合计算工时有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来计算的。如果是以月来综合计算职工工时的,那么,企业应该剔除10月节假日及公休日的休息时间,按实际出勤考核标准来计算,没有超出综合工时,可以不支付200%的加班工资,超出,则仍需支
    2023-03-16
    288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须知
    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1、合同形式:口头劳动合同可以不限于书面形式;2、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不得约定;4、经济补偿: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5、时限规定: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6、其他规定: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跟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如下:1、计算工资报酬方式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
    2023-07-03
    299人看过
  • 用工非全日制规定是怎么样的?
    1、概念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6、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
    2023-04-16
    24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1、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有下列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而全日制用工是以天、周、月为主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
    2023-06-12
    321人看过
  •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工人的差别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存在多个方面的差异。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短、工资待遇低、福利待遇不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小且以小时计酬。而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高、福利待遇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大且以日计酬。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通常在每周2-3天,每天工作4小时以内。而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较长,每周工作5-7天,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2.工资待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通常在每小时5-8元。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高,每小时10-20元。3.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不提供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等。而全日制用工则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保
    2023-11-13
    232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门卫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跟员工的工作岗位无关,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有哪些区别?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
    2023-04-01
    42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要包食宿?
    这个具体是要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具体协商决定。我国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法律强制要求的只有以下内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
    2023-06-27
    161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也须规范
    非全日制用工
    小周在某单位从事清洁工作,每天工作3小时,每周工作7天。单位与小周约定劳动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一年期满后,小周离开单位。因不满试用期工资低,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补足差额。劳动监察机构受理本案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认定该单位与小李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违法,并责令单位补发20%的工资差额。《劳动法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专门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规定非全日制受最低小时工资的保护,指出非全日制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等。《劳动法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针对这种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专家分析指出,其一,日平均工作时间以周累计工作时间除以周实际工作天数,
    2023-06-10
    36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办法(试行)
    内容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招用手续的办理工资标准与支付方式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管理规定(一)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六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
    2023-06-05
    20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多久到账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以十五天为限。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具体的支付周期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只要是在这个周期内都可以。一、员工回家休息没工资公司会扣吗让员工回家休息给少量工资不可以。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二、企业做的不好就停产停工几年还能发工资吗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停工,需要正常发放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公司以效益不好
    2023-04-02
    268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病假怎么发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具体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意见》第12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3-07-24
    5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订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公司全日制用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非全日制用工我们在平时工作中会听说这一概念,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1、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什么?具体有什么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特点: 其一,以小时计酬为主。即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小时数计算劳动报酬,而不是像全日制劳动者一样采取按日或按月计酬的方式。这种计酬方式是由该用工形式每日不超过四小时的特点决定的。 其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 用工备案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可以不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