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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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侵吞公款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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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能不能与职务侵占罪同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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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的行为能够成职务侵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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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数额标准司法解释,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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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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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能够是临时工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9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临时工也是公司的人员。只要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就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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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能减刑吗,职务侵占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2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以下期限: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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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成为侵占罪主体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不可以。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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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身份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2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侵占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3)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 4)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5)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本单位的财物。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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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职务侵占行为最起主体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4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