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及责任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0:40:06 154 人看过

论文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后合同义务[1]法定化,体现了劳动立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对等性的关注。本文考察了实践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的不同表现,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和法律条文的解读,提出法院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社会法属性和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注重考量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看似平等、实则仍不平等的法律地位,转变传统的私法裁判思路,建立以平衡协调为目标的社会法裁判思路,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

一、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

(一)基本特征

按照现代合同理论,合同关系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仍须履行通知、协作、保密、照顾等后合同义务。[2]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因劳动关系的特殊性而具有如下特征: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呈现形式上平等、实质上仍不平等的法律特征;从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后合同义务的法定化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干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得协商改变;从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劳动力具有财产性与人身性的双重属性,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应关注财产性利益,更不得忽略人身性利益。

(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不同类型

1、用人单位拒不作为。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常以劳动者尚未办理离职交接或在职期间有违纪、侵权行为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退工手续。一旦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者将无法获得正当的社会保障。拒不作为成为用人单位报复劳动者跳槽、阻止劳动者再就业的杀手锏。

2、用人单位不当作为。用人单位对离职证明的记载或评价随意性极大,某些不恰当(非恶意)的记载或评价无疑对劳动者的再就业产生不良影响。例如有的用人单位记载了劳动者与工作无关的不良生活习惯;有的则用群众基础差等模糊语言对劳动者进行主观评价;还有的操作失误、张冠李戴,待发现错误后直接涂改,导致新用人单位因涂改内容对劳动者产生不良印象。

3、用人单位侵害型作为。基于管理需要,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一般会函告全体职工及业务往来单位,以防止被辞退的劳动者实施侵权行为。[3]这种正当行为一旦超越界限将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某公司辞退张某后函告业内同行,但由于辞退依据不足,导致侵犯张某的名誉权,最终被判赔礼道歉。[4]可见,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行使必须以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制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履行的义务以及风险责任谁来承担
    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也可以由定做人提供。3.承揽合同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4.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5.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6.交付工作成果。7.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二、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责任谁来承担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应由定作人建筑公司承担。标的物又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有所不同。其特殊性在于标的物的完整交付不能一次性即时完成,而是须经过一定期限和程序逐渐完成。因此,不能笼统地说标的物没有交付。对于实际附着于不动产之上的部分,应认定为已经交付于不动产所有人,其风险责任亦发生
    2023-05-03
    219人看过
  • 承租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这个义务是承租人最基本的义务,而且应当是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一旦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及确认的条件向出卖人支付了货款,它就完成了对承租人承担的最主要的责任,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租金。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四百七十条第六款也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应因为不交货、交货延迟或交货不符而享有对出租人的其他请求权,除非这些是由出租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以债权人身份向
    2023-03-22
    475人看过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合同上没写工资怎么办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资金额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人力资源公司不退钱该怎么办?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
    2023-04-03
    165人看过
  • 在劳动安全卫生上用人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和义务
    在劳动安全卫生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一、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必要的义务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8.法律
    2023-03-29
    368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及相关义务
    一、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及相关义务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承担的责任及相关义务如下:1.按照合同的要求交付货物、支付价款等;2.对特殊物品,予以提示说明;3.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4.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二、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什么权利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以下权利:1.随时领取保管物;2.保管物毁损的赔偿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九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三、保管合同纠纷属于侵权纠纷吗保管合同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保管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11-13
    424人看过
  • 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合同无效且用人单位有过错,根据《非法劳动法》相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措施,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的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赔偿:(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应当按照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和收入的25%作为补偿(2)劳动者失去劳动保护待遇的,按照国家规定补充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劳动者因工负伤和医疗保险金损失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工伤和医疗保险金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金如果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健康受到损害,除按照国家规定在治疗期间提供医疗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鉴于《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相关规定,上述规定中对工人工资和收入损失的赔偿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应
    2023-05-07
    430人看过
  • 关于承包经营人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第五条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争议,应当将该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被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非法招用的劳动者产生纠纷,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的,应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列为被诉人或被告,并可视案情需要将施工的自然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诉人或被告、第三人。规则解读:为了防止和控制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以自己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而逃避法律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争议,应当将该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如果该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被借用方也应被列为当事人。至于建设工程中经常发生的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非法招用劳动者容易发生纠纷,为进一步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
    2023-06-24
    406人看过
  • 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及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承担。
    一、什么是单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我国《刑法》有关单位犯罪及刑事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两条:一是《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32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分则规定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而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即不处罚单位只处罚自然人,如刑法第161条规定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和第396条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的是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二、单位及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承担。由于单位非自然人,没有独立的人格,不适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对自然
    2024-01-20
    371人看过
  • 合伙人责任承担的方式及后果
    合伙人是指以资产参与投资组成企业的组织或个人。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合伙的企业或者是项目经营的好坏,是直接对合伙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合伙人和其他的合伙人债务都是有责任的,并且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以及经营的活动范围,都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而且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因为亏损或者其他的事情产生的债务,是有偿还债务义务的。一、注册公司有哪些种类(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2)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4)外商独资公司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
    2023-03-09
    39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需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一、工伤误工费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人受伤老板怎么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
    2023-02-26
    288人看过
  • 承揽合同出现伤害由谁承担责任,承揽人的义务
    一、承揽合同出现伤害由谁承担责任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出现人身伤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责任,责任由承担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
    2023-04-18
    187人看过
  • 盗用单位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由谁承担责任
    盗用单位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由谁承担责任?这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善意的或无过失的第三人,在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与自己签订合同的行为人有代理权限,因为他拿着盖有公章的合同书,在这种情况下,与他签订合同,其行为后果应当由加盖公章的单位来承担。一、居间合同只有盖公章没有合同公章是否有效?公章的作用: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2、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3、一般来说只要盖了公章,一切后果就要由单位负责。居间合同如果没有盖章,但是有签字的,也是有效的。二、在我国私自使用公章怎么处理?盗用公章的后果,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外借、没有及时收回的,盗用公章后果由单位来承担;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
    2023-04-11
    150人看过
  • 问:用人单位是否承担所有责任?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无效。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些单位为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用欺诈的行为,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好在应付劳动年检(社保年检)或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填写内容,这样做确实能规避一些法定责任。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一)用人单位制定霸王条款,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等,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约定无偿劳动,或者约定巨额违约金的,来限制劳动者流动的,又或者是约定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2023-07-07
    160人看过
  • 在用人单位受伤应承担责任吗
    一、在用人单位受伤应承担责任吗在用人单位受伤的员工,若属于工伤范畴,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1.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应按月领取伤残津贴;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应由用人单位支付;3.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均应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二、工伤职工应享待遇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多种待遇,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以及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范围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残待遇涵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工伤职工将获得不同标准的补助金。3.工伤职工还享有其他待遇,如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以及
    2024-07-26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对危害防治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
    • 离职后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28
      1.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收入未达到这一标准,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2.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应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单位不履行合同职工的义务承担哪些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事业单位单位名义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看具体是何类型单位,如果是医院、公益组织不能作为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
    •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2
      合同违约的违约方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