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中,合同总价已确定,不会进行价格调整。实行总价包干后,无论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再作任何调整。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特定方式确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的类型,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指的是在合同签订时已经确定好了合同总价,而固定单价合同则是指合同总价会根据某些因素进行调整。
接下来,我们需要了解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由于总价已经确定,因此一般不会进行价格的调整。也就是说,在固定总价合同中,签约合同价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原句改写为:“看看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调整签约合同价。”如果是固定单价还需要看合同中价格变更和风险约定的条款。实行总价包干,无论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发生何种变化或投标期间漏填、漏报、误报等,均不再作任何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下约定处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由此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风险约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总价款,无论项目的实际成本或进度如何,承包商都不得超出这个总价。这种合同方式在建设领域中被广泛使用,因为它可以减少合同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然而,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风险。如果项目的实际成本超过了预算,承包商可能会承担超支的风险。此外,由于总价合同没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如果项目进度拖延,可能会导致承包商承担额外的费用。
为了减轻这些风险,双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应该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制定合理的进度安排和成本管理计划。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也应该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进度审查,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双方还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风险责任转移条款,以减轻可能出现的风险。
总之,在选择合同类型时,需要明确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总价款已经确定,一般不会进行价格调整。但需要注意,合同中可能存在关于价格变更和风险约定的条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进度审查,以及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制定合理的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工程造价与结算的法律问题
398人看过
-
定金与合同约定价格的差异
472人看过
-
房地产销售价与包销价的差价问题怎么处理
359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差价损失赔偿问题2024
297人看过
-
合同价和结算价的区别
332人看过
-
购房合同面积差价问题如何解决
451人看过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
房屋违约差价赔偿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5-02-05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反之,若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履行债务。
-
合同价格的计价方式: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差异及法律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07具体区别如下: 1. 固定总价合同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仍需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等于预算(中标价)。 2. 固定单价合同则是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下,招标方会提供一个暂定量的。结算等于审计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 3. 固定单价合同对乙方有利,但如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在施工
-
消费者权益问题补差价问题补差价的关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较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经常性、广泛性和深入性还不够,少数经营者法律意识仍比较薄弱,采取欺诈、不平等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仍然缺乏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对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加辨别或辨别能力较弱,有时明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却不知向谁投诉,不知如何投诉。部分消费者证据保护意识薄弱,举证能
-
房屋买卖纠纷中的差价赔偿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2、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
-
房改房补差价的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房改政策规定:原以标准价购买公房的职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理顺到成本价,在补交购房时标准价与成本价差价款后,并换新的产权证书。房改房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上市交易后再次进入市场交易的,按照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补成本价: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