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权利如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房屋、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和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和停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法定使用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入分配权、排除危险和障碍的请求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同部位和共同物理性能,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
(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
2、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的,《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在管理的过程中,业主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权利,主要的权利有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设施使用制度,及时的缴纳物业服务费等,最主要的一点权利就是可以选举为物业委员会,依法享有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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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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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会行使哪些权力?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1)制定、修改业主会章程和业主公约;(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活动;(3)审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4)审议通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管理制度;(5)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6)决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7)决定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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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的权利有什么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0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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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行使租户的权利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1、租户能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租户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依法享有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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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有哪些权利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如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维护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行使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自治权的业主自治机构。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1、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大会筹备情况;2、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同时候选人本人进行自我介绍;3、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4、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5、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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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业主权利是否可以授权行使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6可以。业主可以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行使业主权利,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业主权利时,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