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购买期房的人来说,房屋的交付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目前的买房合同中仅规定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四种标准。这四种标准都会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但是,验收部门不可能检验每套住房,他们只是采用抽查方式,这样一来,部分房产就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不是正好被验收部门检验的住房,就涉及了此种房屋是否可以交付的问题?
作为开发商,只要取得了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就具备了交房的条件;但对于买房人来讲,房子存在问题,肯定不能算交房,这就出现了矛盾,由于合同文本中无法解决这个矛盾,因此只能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所以,在补充协议中要写明交房的条件、时间、违约责任的判定和赔偿方案等。此外,还应写明逾期交房超过一定天数后,买房人有权退房,这样才能避免交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
房屋交付:各方对交付条件理解不一
290人看过
-
收房时的房屋交付条件
469人看过
-
房屋逾期交房违约赔付条款如何约定
93人看过
-
租赁房屋交付没有达到约定条件怎么办
208人看过
-
如何约定房屋交付标志
95人看过
-
房屋交付条件什么意思
344人看过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具有产权年限为70年的性质,同时价格相对较低,但存在无法按期交付的风险。... 更多>
-
房屋交付质量与交付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7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
如何约定房屋交付期限,交付的房屋不合格怎么办?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如何约定房屋交付期限1、合同一般约定,以建设方、设计方、勘察方、施工方、监理方等五方验收合格为交付条件,但这种验收不是逐套验收,而是抽查验收,不能保证每套房屋实际上均符合交付条件,因此,应当在合同中加上“开发商应当出示本合同项下的单套商品房验收合格的证明”的条款。2、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为可以延期交房的条件,律师应当提示买受人,如合同条款中有“因政府原因导致的停工及因开发商设计变更或开发商所不能控
-
什么是房屋交付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现行法规对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规定,主要有三项要求: 1、竣工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
买期房如何约定房屋交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5交付使用的前提是应完成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验收内容及要求。相关法律规定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消
-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法律怎么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61、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如下: 房屋经过验收,并验收合格; 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