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书2.开庭审理3.仲裁调解4.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孕期维权:劳动仲裁申请步骤指南
298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的相关步骤介绍
337人看过
-
请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劳动仲裁:
82人看过
-
处理劳动仲裁裁决申请被否决的步骤
492人看过
-
劳动局如何指导劳动仲裁申请?
28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流程员工申请的步骤解析
314人看过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劳动仲裁申请步骤及所需资料指南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3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请劳动仲裁收集以下证据和材料: 1. 劳动争议申诉书申请人应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支付20元费用。 3. 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则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
-
劳动仲裁申请人应遵循的步骤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30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协商是指当事人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意愿或团体协议,双方互相协商,最终通过协商达成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尝试的解决争议途径。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另一方为单位职工。由于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彼此之间相互了解。因此,在发生纠纷后,双方应尽量先进行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
-
北京劳动仲裁网上申请步骤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30在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您可以通过搜索“劳动仲裁”找到个人办事并点击“劳动仲裁网上申请”。接着点击“新增预约”,填写个人信息和公司信息。请注意,公司即为劳动合同的盖章公司,因此请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填写完成后,请等待预约结果。 获取公司信息的方法是通过软件查询公司的工商信息和负责人、联系电话等。有时候工商信息的联系电话为座机且无人接听,您可以留下HR的联系方式以便仲裁委员会更快速联系上公司
-
深圳劳动仲裁申请的具体步骤如何?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5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2、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
-
试用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仲裁步骤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29试用期被辞退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程序是: 一、申请仲裁。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