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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 如何防止企业收购债券债务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避免企业收购债券债务如下:1、债权债务及担保申报公告;2、要求原股东或目标公司原高管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部分债务以及转让协议中未披露的债务;3、在转让谈判中,详细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和原股东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和历史起源;4、通过设立第三方账户来控制股权转让价格的支付。企业如何避免和减少可能败诉的劳动争议曲延兴劳动争议是企业经常遇到的难题,近年有急速上升的趋势。而且经员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企业败诉的也越来越多。企业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以及承担仲裁行为的相关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损失,即:企业因为败诉必然会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等范围内形成一定程度的反响,企业形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如何避免和减少可能败诉的劳动争议,是企业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本文根据对众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但愿能帮助企业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减少劳动争议的出现、避免可能败诉的劳动纠纷。一、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些企业为了逃避劳动合同的约束,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资双方的劳
    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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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避免劳资之间的纷争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有效的避免劳动争议首先要学会正确的运用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人力资源的管理者,掌握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掌握当地的劳动政策法规;对违纪行为的处罚要有合法合理的依据;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内部机制,现代企业应该要建立一种能够有效的解决劳资纠纷或者群体纠纷的机制,并能在仲裁程序中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用人单位如何避免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用人单位如何避免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经常遇到的难题,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有成倍上升的趋势。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败诉率特别高。用人单位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因此可能导致劳资关系对立、恶化。如何避免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本文根据对众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但愿能帮助用人单位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劳动合同的约束,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资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缺乏合同依据,双方很容易发生纠纷。一旦有纠纷,双方各执
    2023-07-01
    105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流程规定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可以通过预约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另一方应在五日内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协商期限。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协商期限由当事人书面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协议的,视为协商失败。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全文》第四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或者促成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召开协商会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分哪几步劳动争议调解(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
    2023-07-01
    21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有时间规定吗?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劳动合同签订有时间规定,具体如下: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有什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时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企业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的三种表现形式:a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已经与企业产生了劳动行为;b双方签订了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c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没有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企业工作。(2)法律规定:第
    2023-06-28
    92人看过
  • 员工不和公司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是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企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企业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的三种表现形式:a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已经与企业产生了劳动行为;b双方签订了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c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没有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企业工作。(2)法律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违反后果: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
    2023-06-24
    130人看过
  • 应当认定为雇佣关系而非《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应当认定为雇佣关系而非《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2〕26号)将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劳动保险纠纷等)与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并列,故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区别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认定为雇佣关系而非《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2〕26号)将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劳动保险纠纷等)与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并列,故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区别于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实践中,不符合(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用工主体因服务或者提供劳务发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雇佣关系处理:(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2)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3)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4)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与雇佣的中国公民之间的纠纷。
    2023-06-10
    314人看过
  •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当前劳动争议仲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发布部门:陕西省劳动厅发布文号:陕劳发[1999]222号各地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今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双方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各类劳动争议的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发布部门:陕西省劳动厅发布文号:陕劳发[1999]222号各地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今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双方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各类劳动争议的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证和企业离退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问题》(国发办10号ぉ、(陕西省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陕再就办字[1998]008ぉ的精神和《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就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下列下岗方面劳动争议应予受理1.职工因下岗问题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2.下岗职工因履行再就业中心协议书发生的劳动争议;3.下岗职工因生活保障费和原单位发生争议;二、下岗的其他争议方面1.下岗职工因履行原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应当按照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受理;2.下岗职工既未进入企业再就业
    2023-06-09
    259人看过
  • 超六成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合同争议
    近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201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2013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8876件,较2012年增长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长率,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848件,占比9.9%;劳动保险争议3344件,占比6.8%。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各个方面,如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竞业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等。非公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如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去年受理457起劳动争议纠纷中,涉及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有270起,同比增长37%。劳动派遣争议明显增多。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相继实施,其中对劳动派遣作出的严格限制,引发了对苏南地区广泛采用的产线外包等新兴产业模式的合法性争议。如苏州市两级法院全年新收劳动争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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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仲裁若干问题探讨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三分之二的条款对劳动争议仲裁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这也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解决制度的创新和突破。自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至今已有20年,以“一调一裁两审”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亟待发展和完善。在总结处理劳动争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处理劳动争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解,完善仲裁,加强司法救济,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程序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仲裁时效过短;(3)司法解释已将举证责任倒置列为一项制度,但效果不理想。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列出了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退市、辞退等原因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上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颁布了《民事案件原因规定(试行)》(发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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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什么规则和程序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什么规则和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解决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协议不成或者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规则和程序是: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议或集体协议,双方进行协商,最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的方式,双方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协商解决是基于双方的意愿。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调解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或者法律指定的第三人介入争议,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进行说服和解决的过程。调解是以自愿原则为基础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合法的第三人解决,并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作出有约束力的判决和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方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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