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承担哪些劳动争议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7:40:14 467 人看过

一、谁承担确定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1、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一方面强调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负担,从而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与一般证明标准一样,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也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用人单位有管理劳动者的权利,所以某些证据可能由用人单位保管,因此法院在审理中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将更多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用人单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用人单位。

二、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着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企业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且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应当赔偿劳动者停止工作期间的收入损失;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则应按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法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二、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的方法(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
    2023-04-01
    263人看过
  • 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确定纠纷属于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在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规定,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否则不予立案。用人单位与劳
    2023-08-17
    98人看过
  • 什么是举证责任,劳动仲裁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二、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确定相应的原则。1、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之间的争议,应确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申诉方负举证责任;2、对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对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福利待遇、拒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合同纠纷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
    2023-06-20
    346人看过
  • [原创]让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是立法的倒退
    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解释共计有十八条,主要是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诉讼主体、终局裁决的认定标准、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以及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做出了细化、规范和明确,其中,关于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定,在网络和平面媒体上都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赞成的有,但更多的是批评的声音。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新的司法解释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从法理上讲似乎并无不妥:既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那就应当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是否存在,或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民事法律证据举证一般性的原则正是如此。但是这种举
    2023-06-07
    58人看过
  • 九种情形下引发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杨文斌被单位拖欠5万多元工资,现在还无故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没证据担心能否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律师告诉他,这类情况现在已经不用他拿出证据了,而单位方却需要举证。杨文斌自去年在杭州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任工程部经理。今年4月份开始,单位的效益开始走下坡路,开始拖欠员工薪资。一直到今年7月初,杨文斌已经被拖欠了3个多月的薪资,他希望单位可以处理好这一问题,单位老总说会考虑的,希望他不要着急。7月底,单位的老总找杨文斌谈话,提出要和他终止合同,拖欠他的共5万多元工资,等单位效益好了再给他。杨文斌认为单位是违约,表示要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房地产公司的说法是,你去告好了,反正拖欠你工资的事你又没证据,我们说不给就不给。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点评:针对这种情况,杨文斌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无须担心举证问题。因为根据浙江省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
    2023-06-07
    21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应该怎样来确定
    劳动中有几类证据的举证责任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类:1.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4.因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5.发生工伤时,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6.主张发生争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
    2023-06-14
    343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是否适用于劳动争议
    1、举证责任倒置是否适用于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虽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个人依恋,导致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和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为了平衡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利益,中国的劳动立法倾向于保护工人,特别是在举证责任的分配方面。由于雇主掌握了许多证据,工人往往很难或根本不可能获得这些证据。因此,工人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受到侵犯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民事诉讼法的公平原则、劳动争议的性质、当事人对证据的控制、证据收集能力的强弱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是实现举证责任的“平等”,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合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因用人单位决定的解雇、除名、解雇等劳动争议,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应当承
    2023-05-07
    22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六)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七)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八)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九)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十)依法应由用人单位
    2023-04-02
    492人看过
  • 劳动者请求加班工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吗
    是需要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一、怎么确定加班费的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
    2023-02-27
    177人看过
  • 聘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发[1995]223号)第6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的份额不得低于给原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赔偿原雇主以下损失:I.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II。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第(2)项规定的损失赔偿,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执行。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未履行的权利义务不予履行。《劳动法》第24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
    2023-05-07
    371人看过
  •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2.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3.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4.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一、合同未签订的工人在工地受伤后如何赔付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没有合同单位也需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工伤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伤残津贴;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劳动者发现
    2023-03-24
    13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举证的方法
    劳动争议如何举证:1、举证责任的分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如果一方提出诉讼请求,就必须对其所依据的事实加以举证,如果一方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或者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那么,反驳方或反诉方就应当对其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举证。当然,有些事实无需举证即可认定。新规则规定了无需当事人举证的6种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有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定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2、劳动纠纷案子举证不能的后果关于举证不能的后果,以往的法律同样没有明确的规定。新规则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还
    2023-04-27
    434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与劳动争议案件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又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再次明确和扩大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关于规章制度的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
    2023-07-03
    147人看过
  • 试述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一是一律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二对由双方隶属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如对企业开除发生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一、特殊举证责任分配规定是什么?除了上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还有以下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情形:(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2)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有什么区别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
    2023-03-08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一般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承担。若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 更多>

    •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的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还是劳动者提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关于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问题,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特殊情况包括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这个时候为了保护弱势一方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但是这一规定并不是说劳动者在证明加班工资的过程中没有一点责任。实践中一般都是劳动者先对加班
    • 劳动争议诉讼中如果是举证要承担哪些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
      1、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下列举证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以及对由自己掌握管理的证据进行举证。例如考勤表、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等一般有企业举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 哪些情形下企业应当承担劳动争议举证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
    •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加班费举证责任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考虑到劳动者举证的实际困难,对劳动者举证不能过于苛求,可适当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要劳动者一方提出的基本证据,如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
    • 哪些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哪些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未经仲裁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发生劳动争议,一般由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下列情形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