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理解劳动仲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8:25:17 66 人看过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居中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人民法院阶段的必要前提程序。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不服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申请人认为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的,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管辖权仲裁委员会。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定义是什么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也广泛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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