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1:41:16 188 人看过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流程

申请致残程度鉴定条件:

1、已经过工伤认定或职业病认定;

2、在杭州社保局管辖范围之内,材料齐全的。

申请致残程度鉴定资料:

1、《杭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4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1份;

5、工伤治疗的原始病历等相关材料,原件,1份;

6、无需拆除内固定需提供治疗医院不拆除内固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1份。

致残程度鉴定流程:

1、行政审批处受理;

2、工伤保险处经办人审核;

3、工伤保险处组织专家鉴定;

4、工伤保险处出具结论;

5、行政审批处办结、反馈。

一、职业病医疗期过后伤残等级鉴定期间有没有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期间算停工留薪资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认定和工伤评定伤残等级是一回事吗?

工伤认定和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不是一回事: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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