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被误伤可以算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13:37 398 人看过

王健经好友黄某介绍,到长寿川维某商场生鲜部当水产促销员。他与商场的人达成协议:5月8日至10日为实习期,双方满意就签合同。5月10日上午8时许,黄某在用刀背敲鱼头时,不小心将刀掉在地上,刀反弹后正好伤及旁边王健的脚后跟,造成肌腱断裂。商场派人立即将他送往医院,并垫付医疗费

事后,王健申请工伤,却听说自己只算商场的代聘员工。怎么一出事就变成代聘了?评不上工伤,以后出了问题怎么办?他很担心。

商场一负责人说,商场是帮附近一渔场的何老板代聘的王健,王健不是商场的人。渔场何老板承认自己准备聘用王健,并自称是商场水产品供货商。今年5月初,原聘用员工黄某提出辞职,推荐王健接替工作。他答应先让王健实习3天,再签合同。不想,实习期间就出事了。

何老板称,按照约定,王健在实习期间没有待遇,也未签劳动合同,不是正式员工,当然评不了工伤。他表示,现在王健最主要的是治疗,赔偿问题要等王健出院协商,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雇佣关系的确认,要看实际为谁提供劳动。从几方的说法来看,真正聘用王健的,应该是渔场老板,不是商场。陈律师认为,只要受雇者开始劳动,劳动关系就此产生,并非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按照相关法规,王健可以向渔场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律师表示,王健是一个具备条件的劳动者,实习的说法并不恰当。按照法律规定,王健可索赔医疗、误工、交通等费用。由于事件发生在工作期间,赔偿主体应为肇事者黄某供职的渔场,渔场可通过内部纪律处罚黄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习期相关文章
  • 临时打工被工友误伤算工伤吗
    一、临时打工被工友误伤算工伤吗临时打工被工友误伤,只要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算作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二、临时工工伤如何处理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第一、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第二、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第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
    2023-05-22
    140人看过
  • 工伤误工费可以算成工伤营养费吗
    工伤营养费误工费赔偿的计算是:误工费的金额与误工时间及实际收入相关,通常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交通事故赔偿对于当事人的意义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对于当事人的意义是结果自己因为交通事故发生所导致的一些损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
    2023-04-11
    405人看过
  • 实习生因工受伤是否能算工伤
    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不是工伤,但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人身伤害。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的自然人,能够独立选择用人单位,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而且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而非劳动者,所以不能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人身损害赔偿。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看主体,即看双方之间的身份。只有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主体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适用劳动法的调整。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明显进步的一点就是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该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
    2023-06-25
    419人看过
  • 被工友误伤可以双赔吗
    被工友误伤不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如果是不能够列入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伤人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能够列入工伤的,由用工主体承担主要责任。工伤怎么处理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本领判定,根据判定结果要求赔偿;2用人单位未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兼顾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隶属违法做法,能够搜罗相关证据,如薪水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能够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两倍薪水;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
    2023-06-14
    174人看过
  • 实习期间受伤属于什么
    首先,在校实习生不是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不受劳动法的规范,在校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学生的实习是在校外积累实践经验,以掌握一些技能,验证一些理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有劳动能力,以从事一定社会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自然人,其主体必须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资格,才能适用劳动法。但《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工作、学习的学生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得工作”。由此可见,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在认定方面,学生不是劳动者,因此劳动法不适用于劳动调整第二,实习生的工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代替原《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受害学生权益追索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处于“真空”状态
    2023-05-02
    246人看过
  •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可以在实习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实习生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学生实习期间,虽身处实习单位,但目的是把课堂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属课堂教学的延伸,其身份仍然是学生,仍为学校所管理,是在执行学校的安排。用人单位仅仅是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实习场所、环境、条件。学生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与实习单位并无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怎么维权: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从实习生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与实习单位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
    2023-06-14
    214人看过
  • 实习期工伤责任分析
    实习生在实习期内很容易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这一问题有直接明确的规定。实习单位支付实习生劳动报酬的,应该以工伤论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的同时,实习单位支付给实习生劳动报酬,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却是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实习生愿意到实习单位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并付出了劳动;实习单位则为实习生提供实习工作的条件,并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实习生已履行了劳动义务并享有劳动报酬,可视为双方当事人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国务院于2003年4月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接下来看一则案例。董某就读于某大学,在2015年9九月份学校安排其到某机械公司实习,董某
    2023-07-02
    104人看过
  •  实习期间是否可以提前结束实习?
    实习期间提前离职需办理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具有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证明是自由人并可申请失业救济金或寻找新工作机会、转移人事关系、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相关事宜的作用。同时,用人单位可对劳动者进行内在能力及素质的考察,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者,用人单位可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实习期间您可以提前离职。离职证明的作用如下: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2.证明您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了离职手续;3.证明您是自由人,您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或寻找新的工作机会;4.凭借此证明,您可以转移您的人事关系、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疑 问 解 答 】 关 于 实 习 期 离
    2023-09-12
    166人看过
  • 实习期挂工伤能否得到工伤赔偿
    实习期间挂工伤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在校实习生受伤不能算作工伤。所以不能。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023-06-13
    273人看过
  • 在校学生实习造成伤害,不算工伤
    又到了应届毕业生实习期,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发生的伤害,算不算工伤?汪忠举实例介绍,在校大学生刘某到公司实习期间,外出办业务发生交通事故致伤残。为此,刘某起诉了公司。法院的判决是,刘某在公司实习从事销售顾问工作,系公司的雇员。因工外出发生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应注意安全,对造成的受伤事故,刘某本身具有过错,故法院酌情确定公司对刘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在校学生实习,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也无法认定工伤。汪忠表示,但并不代表实习生在工作中所受伤害,用工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如发生事故,也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为实习生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有助于化解用工单位的赔偿风险。
    2023-06-10
    354人看过
  • 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可以同时享受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
    2023-03-29
    387人看过
  •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在职工工伤期间如何实施?
    职工工伤期间的误工费与工伤前的薪资相同,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正常情况下不超过十二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停止发放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七级伤残误工费是多少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2023-07-02
    200人看过
  • 疫情期间上班路上被传染可以算工伤吗
    疫情期间上班路上被传染的不算工伤,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建议大伙做好防护措施。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疫情不应该做类比推理,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一、疫情期间感染肺炎公司可以直接辞退吗?不可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
    2023-03-23
    321人看过
  • 工伤在家养伤期间给误工费吗
    工伤赔偿中“误工费”相对应的赔偿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工地上受伤工资怎么算工地上受伤工资按照原本工资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可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赔偿,但如果超出了工伤医疗期的则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那么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三、工伤不上班工资要怎样算我们知道,职工在发生因工遭受伤害后,肯定会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治疗和恢
    2023-02-24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习期
    词条

    实习期,其并非法律上的概念,它们强调的是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虽然从本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但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而且试用期主要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而见习期专门... 更多>

    #实习期
    相关咨询
    • 实习期间的伤可以要求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7
      1.实习期间受伤的情况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进而通过工伤程序解决纠纷。2.从法律角度看,学生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实习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但是,实习生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
    • 实习期间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杨某此次的人身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依人身损害赔偿向实习单位和学校要求赔偿。《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其有劳动关系的职工。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能够依法享有劳动权利能力、能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以自己的劳动报酬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而杨某乃学校的学生,没有与该公司建立起劳动关系,不属于该公司的职工,因此,杨某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自身伤害不能
    • 实习期间受伤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01
      实习期间受伤不能按工伤处理。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实习期间,由该公司对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该公司是实际受益人,其与该公司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该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安全,因此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 在实习期期间工伤的赔偿怎么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大学生实习期间工地上受伤,因学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无法按工伤处理的,但是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
    • 实习生实习期间算试用期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1
      实习生实习期间不算试用期。 学生实习期间,虽身处实习单位,但目的是把课堂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属课堂教学的延伸,其身份仍然是学生,仍为学校所管理,是在执行学校的安排。用人单位仅仅是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实习场所、环境、条件。学生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与实习单位并无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因此,实习生实习期间,不属于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