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面临拆迁、权属变更时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9:33:16 275 人看过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多发生于城乡结合部地带,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一是小产权房隐患重重,法律风险大。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风险相当大。

二是小产权房造成社会资源浪费。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风起云涌,个别商家或者个人为了获取更多利润、降低用地成本,违规建设“小产权房”进行商品交易。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一般都是恶意行为,并且主观意图在于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而损害了国家权益。在法律上讲,大多都违法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即主要表现为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无法补办用地或建设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小产权房”虽然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阶层居住需求,但“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且多采取强拆方式。强拆“小产权房”就会对社会财富巨大浪费。

三是小产权房引发诸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在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尚未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大量涌现必将带来诸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易引发纠纷、激化矛盾,已有数起由于小产权房问题诱发的社会纠纷到人民法院咨询相关问题,但由于小产权房尚无“名分”,人民法院不宜立案处理。目前,小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能够给予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同时,小产权房屋的开发又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主要依靠开发单位自行进行开发建设,一旦开发单位的资金或其他环节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同时,开发单位若没有资质,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而且,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和过户,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易出现问题。笔者经过调查发现,个别地方的小产权房建成后往往超低价格出售,但购买者却望而却步,还有少量购买者在缔约过程中出尔反尔,酿成了诸多矛盾。

从我们长期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实践来看,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政府咄咄逼人的态势时,往往不知所措,错失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因此,当事人在遇到被征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怎样应对小产权房在拆迁中的问题?
    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商处理。若涉及赔偿,只要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就有权要求安置赔偿,具体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买了个小产权房拆了会赔钱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小产权房是村集体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出售农村宅基地,所以小产权房是不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村集体想收回土地,随时可以收回小产权房。不同地区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应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2023-07-08
    404人看过
  •  房屋产权登记存在哪些潜在问题
    在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存在证件不齐全或确权证据链脱节、伪造证件或仅提交复印件未经校验、证件无效等行为风险。为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建议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仔细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确保与原件一致,避免因证件问题导致登记失败或者产生纠纷。同时,对于需要提交复印件的证件,建议与原件进行校验,避免因出证单位失误导致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发生。在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存在证件不齐全或确权证据链脱节、伪造证件或仅提交复印件未经校验以及证件无效等行为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出证单位失误或不符事实。为规避这些风险,建议在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务必确保证件齐全,确权证据链完整,同时进行原件校验,避免因出证单位失误而导致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发生。 房 屋 产 权 登 记 异 常 的 处 理在我国,房屋产权登记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审查申请文件、权属调查、依法公告、确认房地产权利、将核准登记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
    2023-10-08
    425人看过
  •  未售商品房存在哪些产权问题
    本文介绍了几种不符合商品房销售规定的房屋类型,包括自管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联建商品房和改建房屋。这些房屋的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某些企业因为经营状况不佳,决定将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一部分产权的房屋。2、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3、联建的商品房。联建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联合开发建设商品房。提供土地的一方大多数是通过国家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只能自用,不得上市出售。因联建房屋未向国家缴纳地价款,最终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4、改建房屋。某些企业或单位,将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
    2024-03-23
    187人看过
  • 拆迁后住宅产权归属问题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70年的房子产权到期后属于谁的70年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所有权人。因为70年指的并不是房屋产权,而是房屋
    2023-07-07
    154人看过
  • 拆迁存在哪些法律上的问题?
    在律师团队办理众多拆迁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拆迁方正是利用许多被拆迁人既不懂法也不了解拆迁政策,并且在对于拆迁补偿都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也不知道多少补偿才算是合理,通常会为了一点芝麻大的好处,而丢弃掉对自己更有利的合法利益。等到与拆迁方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这补偿非常的不合理,此时如果被征收人想要再撤销补,是不太可能了,因为该补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了。因此提醒大家,有拆迁奖励虽然是件好事儿,但是高额的拆迁奖励很有可能是从被拆迁人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里面截留出来的。其次,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下降。被拆迁户应该要知道,拆迁奖励补偿很有可能也是自己拆迁补偿款应得的一部分,并且相对于拆迁补偿款而言仅仅是芝麻。最后,还要再次提醒的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规避用高额的拆迁奖励来诱导被拆迁人尽早签字搬
    2023-06-22
    257人看过
  • 面临拆迁的房屋产权纠纷
    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证。房屋拆迁产权调换的原则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要求:1、必须能够提高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2、必须提高被征收人的居住环境;3、旧城区改建必须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安置房;4、不得用政府补助购房款并限制产权的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部分产权房、限制产权房作为被征收人的安置房。根据《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条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
    2023-07-04
    331人看过
  • 何谓小产权房,买小产权房的问题有哪些
    何谓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即乡产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无法上市交易,法律不认可不保护。部分乡产房取得区县建委颁发的产权证,可以出售。否则,不可进入市场交易。关于小产权房的七个问题1、政策不确定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小产权处理的明确政策,无法预知风险。2、没有房产证村委会或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均属无效证件,法律不予认可。3、户口无法迁入无法迁入户口,更无法获得免费医疗和教育资源。4、无法上市交易无房产证,不具备转让、处分、收益和继承等权利。5、无法过户本身不具备相应的产权,无法过户。6、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没有国家颁发的合法产权证的房产,银行不予办理抵押贷款。7、遇拆迁无赔偿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者无法得到相关赔偿。小产权适合哪些人购买呢?一类是打算永远居住的人群;二类是不住也不打算买卖的人群。因此,在购买房产时,尽量选择具有国家认可合法产权的房屋,保障自身权益,务
    2023-12-15
    72人看过
  • 承租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应当重点注意哪些问题
    一、遇到协议拆迁时应该注意什么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3、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
    2023-02-17
    133人看过
  • 小产权房存在的纠纷问题如何解决
    关于房屋产权纠纷问题,可供采用的有效途径有四个:即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应遵循平等与互惠原则,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寻求和解。若未能达成和解,可借助于独立的第三方力量加以协调解决;其次,协商无效后,如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则可提交给特定机构进行仲裁处理;最后,若仲裁结果仍无法满足双方要求,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4-28
    181人看过
  • 深圳临时工面临哪些问题
    深圳临*工面临哪些问题“我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工调离执法岗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宏在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披露了这一信息。告别“临*工执法”,是规范行政执法的第一步。而临*工退出后的“缺”如何来补,是下一步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临*工执法的正当性其实从来备受争议,只是一些执法部门常常面临“事多人少”的状况,编制又被卡得很紧,不得不招聘一些临*工来解燃眉之急。久而久之,临*工参与执法就成了“既定事实”。直到临*工在执法中频频惹事儿,激起众怒,甚至成为执法部门做错事的替罪羊,临*工执法的弊端才逐渐引起重视。单单把临*工调离执法岗位,这其实不难。但是否能就此解决了行政执法的一系列问题,恐怕并非如此简单。记者在平日的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行政单位的一线执法人员确实辛苦。比如一些地方公安部门的夜间治安巡查,标准配备是一个民警加两个
    2023-06-02
    313人看过
  • 拆迁评估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估价方法存在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拆迁评估,采取基准价格结合成新、区位、临街等系数来综合确定拆迁价,该计算方法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精神以及《房地产估价规程》不符合。首先这是由于房屋的价格是由市场来确定的,不仅仅受其物理本身固有有形因数的影响,而且还受市场众多因数影响的,往往后者的影响比前者大。例如:房地产周边环境这一影响因素,同一房地产所处同一区位,但不代表周边环境是相同的,这是因为房地产特性(个别性)决定的,因此我们仅仅以基准价格来测算房地产市场价是没有说服力的。其次,《房地产估价规程》中也找不出基准价格一词的由来,更谈不上其计算的依据及科学性。2、确定房屋基准价格存在的问题房屋基准价的测算,首先是由政府来认定估价机构,后由该机构来测算,再由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来确认其测算结果,实际上还是一种政府行为,摆脱不了政府的干预,因此房屋基准价还不是市场行为,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房屋价格变
    2023-07-02
    326人看过
  • 共有产权房可以进行交易吗?共有产权房面临哪些问题?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所有产权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对外出售。只要有一名产权人不同意买卖,就没办法进行。共有产权的判定首先以房产登记的产权共有人为主,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登记产权共有人,但是实际过程中油产权代持协议或其他形成共有事实的情况存在,也可以认定产权共有,但是这种方式比较隐蔽,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共有产权房存在的问题:1、没有完整的产权,买卖自己说了不算;2、小区环境堪忧共有产权房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
    2023-07-12
    376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房产权的问题有哪些
    1、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小产权房:则是相对于全产权房的一种俗称,是指国家不予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向外出售的房屋。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开发商若未对土地
    2023-03-21
    301人看过
  • 回迁房存在哪些质量问题?
    回迁房质量问题可以先鉴定,然后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农村回迁房买卖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确定由谁承担相关税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二)在交易时,购房者应防止一房两卖。(三)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五)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由于这类房屋多为夫妻共有,因此,为了保证交
    2023-07-03
    45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房屋权属问题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具体根据拆迁协议的约定确定相应的待遇
    • 小区拆迁问题产权纠纷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0
      产权纠纷一般不包括违建拆迁,违建拆迁属于房屋拆迁纠纷的一种。其实房屋产权纠纷总的来说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未办理房产证导致的产权纠纷,第二种是产权交易受限导致的产权纠纷,第三种是优先购买权导致的产权纠纷。
    • 当面临小产权房问题时,应该如何应对?
      香港在线咨询 2025-01-07
      小产权房是指没有合法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处理方式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商处理。若涉及赔偿,只要小产权房的性质属于履行审批手续的房屋,就有权要求安置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如果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
    • 拆迁补偿存在哪些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9
      1、补偿范围是否有遗漏。 拆迁律师总结出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本身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与损失和企业装修附属物的损失。除此之外,拆迁方可能也会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企业设定一些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根据不同的项目实施意见决定。 2、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 不同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3、企业预期利润。预期损失主要指根据往年的情况,企业可期待的利润。被拆迁企业应当出具相关资料,计
    • 个人产权住房是否会面临强制拆迁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5-01-0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个人产权的住房,政府实施房屋征收必须先进行补偿,再进行搬迁。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的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同时,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补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