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产权房屋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8:00:43 359 人看过

农村小产权房屋法律规定如下:小产权房是未经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一、现在买小产权房如果拆了有的补偿吗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当然,也并无购房合同。关于小产权房被拆有没有补偿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小产权房被拆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但是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二、小产权是什么意思

小产权也叫不完全产权,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或单位拥有,不归业主。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买小产权房会有什么风险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因为小产权房的产权很难界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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