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利如何实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02:26 222 人看过

劳动者权利包括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劳动者权利如何实现?

一般地说,从实力对比看,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用人单位则处于相对的强势。为了使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利得到切实的实现,我国采取了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由其代表职工和组织职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在企业中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显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主要组织,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主要途径之一。

从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和地位看,按照《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代表劳动者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①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发行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④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⑤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者的权利是什么?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的权利是什么,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并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在中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就业权、劳动合同签订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待遇权等,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合法权利:参加和组织工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合理建议、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不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的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的监督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已成为国家的主人,国家立法高度重视对工人权益的保护。从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后来的许多行政法规、劳动规章和政策,都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点。正是这些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重点的规定,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积极性,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
    2023-05-07
    182人看过
  • 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何现实意义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及修改劳动规章制度,一方面是为了建立、完善用人单位用工制度,提升内部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因此,劳动者对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予以重视,着重关注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建立和修改劳动规章制度的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劳动者有权对劳动规章制度中不适当的内容提出异议;(3)劳动者有权以劳动规章制度违法,损害自身利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应了解劳动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规程度的界定。除上述提及的要点外,劳动者还应当密切关注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防范劳动规章制度风险的措施1.树立依章管理的理念,完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好的经理人拿制度说话,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它既是劳动者的行为规则,也是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则,要依法办事,首先就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单位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不要拿单位领导
    2023-07-23
    51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现被辞退,如何维护劳动者利益?
    网友提问:本人2005年末加入某外商企业担任会计员。2008年初由于他人离职,我被调任其会计岗位(仍在该公司的财务部门),直到现在,期间签写了06年,07年,08年三份各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06年与07年合同未在本人手中(由单位收缴上去了),只有08年的在手中。08年后,单位未主动找我签合同,我也默然(因为各项社会保险都在缴纳)。现09年9月中旬,部门经理口头通知劝我离职。理由主要为:工作业务上与领导沟通不力。同时并办理了会计工作接交手续,现未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口头答应会向总经理争取我的补尝金)新劳动法规定,公司与工作者未签定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的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要按工作每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从加入公司后,我的各项社会保险每月不差。有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记事本(公司专有),录用时的工作安排书,其间的工作交接书,公司会议活动的电子照片,公司内部培训结业证书,对外工
    2023-04-22
    283人看过
  • 如何履行和保障劳动者权利
    进行劳动者权利的保障:(一)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四)提起民事诉讼。一、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追讨老板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
    2023-04-05
    87人看过
  • 劳动者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救济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022-07-28
    357人看过
  • 权利质权的实现是如何的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一股债权人。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
    2023-04-27
    321人看过
  • 非标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利如何保护
    在上述非标准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理念的指引下,基于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和特征,我们认为应从下几方面加强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一、将国际劳动组织确定的核心劳工标准作为立法的基本内容。国际劳动组织在国际劳动公约规定了核心劳动标准,包括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废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有效的废除童工劳动、同工同酬和废除职业歧视。核心劳动标准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其所涵盖的普遍原则是尊重劳工,并以人道的方式对待他们;二是核心劳动工标准的规定能够改善工人的状况[14]。以核心劳动标准作为调整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是正当的和必需的。二、以劳动基准作为规范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以劳动基准作为基本法律规范是为了实现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非标准劳动关系虽然存在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的非标准性,并不表明非标准劳动关系劳动者获得基本劳动条件和待遇的差别。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一些国家对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2023-04-19
    15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剥夺劳动者权利
    有些单位为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用欺诈的行为,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好在应付劳动年检(社保年检)或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填写内容,这样做确实能规避一些法定责任。但有些条款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条款无效。劳动者的津贴补贴是怎么回事?1、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吗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2、津贴和补贴是指什么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3、津贴和补贴的范围有哪些(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
    2023-08-06
    78人看过
  •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劳动者的权利解释)
    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哪些,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以下五点:1、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休息休假权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
    2023-06-04
    247人看过
  • 离婚债权人权利会如何实现
    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的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支付请求权;同样,法院对于夫妻债务承担的判决也只能约束夫妻双方而不及于债权人。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4-23
    214人看过
  • 如何实现留置权,如何实现留置权
    1、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留置权如何实现?债权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与债务人协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权。留置物转换、拍卖、变卖后,应当用价款清偿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当在债权人留置财产后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当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后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对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依法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保留财产折价、拍卖、变卖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二百三十六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但动产不易清偿的除外保存,如新鲜的和易腐烂的。债务人逾
    2023-05-08
    266人看过
  • 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及如何约定劳动者的保密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权利义务劳动者权利:休息休假;取得劳动报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其他。劳动者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2023-08-08
    357人看过
  • 如何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方法如下:1、一口头形式告知;2、以书面形式告知;3、虽然医疗机构提供一般医疗服务时未给予告知或充分告知,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知道或应当知道提供服务的性质与特点,而没有提出异议,继续接受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认为患者行使了知情同意权。患者知情同意权有效性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及可能的预后等有知情的权利。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
    2023-07-23
    199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维护自身权益?
    陈志群律师在解答公众法律咨询时,有大量的劳动法咨询问题集中体现了一个共同问题:劳动者如何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陈志群律师提示公众,作为劳动者,首先应当有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尽量做到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上岗,从根本上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然而我们也知道,现在劳动市场是需方市场,劳动者有时为了保住“饭碗”,而不得不接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对于这种情况,陈志群律师建议劳动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搜集证据已保护自身的权益:1、搜集、保存工资单、工资条、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工作单位邮箱号码、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名片、单位通讯录、单位工位号、单位工位照片等等与工作有关的各种证据,以证明劳动者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搜集、保存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比如你应该保留自己曾以书面形式如申请书、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单位尽快与你签订劳动合
    2023-06-10
    8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如何才能实现工资的保障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保护劳动者得到工资的权利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引导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向监察部门举报,由监察部门责令其补发工资; 3、完善劳动立法工作,加大拖欠工资的处罚力度。
    • 派遣劳动者怎样实现自己的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派遣的劳动者怎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在选择参加工会时,应当作出恰当选择,避免选择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后,因变换用工单位带来关系不稳定。究竟谁怎样规定的?请看下文
    • 请问劳动仲裁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如何实现?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3
      考虑到被派遣劳动者所处的特殊地位,为了使被派遣劳动者容易参加工会组织,法律没有强制派遣劳动者必须参加某方面的工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或组织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被派遣工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参加工会,这是从保护被派遣工权益的角度来规定的。由此可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有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实现这一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劳
    • 怎么实现劳动者带薪休假制度的权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一是要为劳动者进行提供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要消除劳动者进行年休假的后顾之忧,让劳动者敢于行使年休假权利;三是加强监督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年休假的有关规定的执法力度,为劳动者休假的合法权利提供有力保障。《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
    • 《劳动合同法》如何实现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9
      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 单独赋予劳动者一方履行提前30天预告通知程序即可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立法意义在于: 1、保障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使劳动者享有充分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现代劳动立法的理念是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实现与人格独立是现代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标向。 2、有利于劳动者根据其能力、特长、兴趣爱好来选择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潜能,进而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