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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权利
出版者权利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该项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出版者权可分为图书出版者权和报刊出版者权。 ... 更多>

出版者权利

  • 知识产权时效性法律问题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著作权侵权知识】著作权侵权对象的特点著作权侵权对象的特点民事侵权对象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与传统的民事权利(财产权、人身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商标权相比,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的特点,即著作权包含了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了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下述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第三项的规定,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构成侵权行为。这表明,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国家的法律也开始将第三人对债权的侵害作为侵权行为对待〔3〕。作为与现代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休戚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率先将对债权的侵犯规定为侵权行为,保证了债权当事人即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者权利的顺利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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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权如何行使
    出版者权利
    对于已经授权他人公开使用的作品的修改权之行使,由于涉及到该他人的权利,可能对其利益有消极的影响。不论是将修改权法定化的国家,还是对出版者权利予以限制以维护作者修改利益的国家,均设定了行使该权利的条件,只有在作者补偿了合法的作品使用者因为其修改作品而导致的损失之后方可行使修改权。我国《著作权法》虽未对此进行规定,但在学理上和司法实践中也应作如此解释。我们以出版为例根据情形的不同来进行分析:其一,如果作者将稿件提交至出版社并已经签订出版合同,作者在出版社未出版前提出修改的要求,出版社应予允许,若出版社以签订了出版合同为由拒绝作者的修改而强行将该未修改的作品出版则应为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如果此时作者的修改损害到出版社的利益,作者应当补偿出版社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其二,作品出版后,由于作者的思想或者观点发生了变化,希望对该作品进行修正,以维持作品与作者思想和观点的一致性,出版社拒绝其修正请求是否侵犯作者的修改权呢?这在学术著作中颇为常见,学者将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后又产生了不同的见解,或发现有重大谬误需要修正的的情况即是如此。在作品出版后,作者基于修改权可以请求出版者增添更正表或勘误表,在同意补偿出版者因此支付费用的前提下,出版者原则上不得拒绝,否则即为侵犯作者的修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13
    239人看过
  • 对受教育权有哪些限制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又称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从广义上讲,著作权可以包括相邻权。从狭义上讲,著作权与相邻权的关系非常密切。没有作品就没有作品的传播,相邻权是以著作权为基础的;著作权合理使用限制也适用于相邻权的限制;相邻权的保护期也为50年。相邻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在于:相邻权主体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主,著作权主体以自然人为主;相邻权的客体是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结果,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除表演者的权利外,相邻权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1)出版者权利的内容。排版设计专有权。版面设计是指出版社出版的书刊的版面设计和外观装饰。版式设计是出版商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包括图书出版商(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商(如杂志、报纸)。出版社依法对其出版的书刊享有排版设计的专有使用权,即有权允许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书刊排版设计。独家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签订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著作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发表同一作品,著作权人对其享有独家出版版权的作品不得提交多份稿件。图书出版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地域范围内,有专有权以同一种文字的原版或修订版出版图书,但没有具体内容的,图
    2023-05-02
    439人看过
  • 画作出版体现什么权利
    画作出版,作者就这美术作品来说,是著作权的主体。在我们国家,著作权可以分成两类,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具体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出版发行权、复制权、修改权等等。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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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要向谁申请授权
    出版者权利
    图书出版者要出版图书等作品的,需要向著作权人申请著作授权,并且签订出版合同,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出版者权利有哪些1、版式设计专有权。版式设计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和外观装饰所作的设计。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者(如杂志社、报社)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即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2、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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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者的举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一、出版者权利义务有哪些根据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从著作权人处取得稿件。图书出版者对于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依照许可合同,在约定的时期和地域内,按约定的语言、版本方式,享有出版权或者专有出版权。严格来讲,图书出版权或者图书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范畴而不是邻接权范畴,属于著作权财产权的内容,但由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行使而已。1991年的著作权法中规定图书出版合同不超过10年,现行著作权法不再限制许可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长于10年的专有出版权,合同期满,双方还可续订。出版人对所接受的作品只能出版发行,而不能挪作他用,如改编剧本等。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禁止他人再对这一作品进行出版,作者也不能自行出版或授权他人出版。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社会需求程度,出版人可决定再版或重印,这种再版和重印的行为不需征得原作者同意,但必须通知原作者、征询作者是否修改作品并支付报酬,原作者享有修改权。反之,当图书脱销后,若作者要求再版或重印而出版人拒绝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所谓版式设计,主要指文字作品的排版方式,例如字体、行距等。版式设计虽然与作品的具体内容无关,但是其质量却影响到作品的传播,符合邻接权保护传播者权利的精神,因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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