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算公司员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6:11:15 468 人看过

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

一、临时用工解除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非全日制工和我们通常说的临时工概念比较接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因企业违法违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临时工在厂里上班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临时工也是工人,只要有劳动关系就属于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可以向该单位所属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劳动局一般都有现成的格式,据实填写就可以,认定工伤后,按标准要求赔偿。没有劳动合同,不能绝对排除劳动关系,劳动法律法规承认非契约劳动关系,亦即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三、临时工是不是劳动法规定的?

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所以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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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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