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增加哺乳期工作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0:03:39 123 人看过

【案情】杨某(女)与某公司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9日。杨某休完产假后于2011年2月回岗工作。公司除安排杨某负责从事休产假前的固定资产和成本工作外,未经与杨某协商同意,额外将营收作业交由杨某负责。杨某认为公司增加的营收工作量系公司另外一位被开除员工工作,且没有交接手续,故未答应。2011年2月25日,公司以杨某拒绝完成主管分配工作为由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杨某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法院认为,杨某在休产假前负责固定资产和成本工作,休产假后杨某正处于哺乳期,公司增加工作量应同杨某协商,不应直接强加,杨某抗辩主张合理。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

【点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除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在杨某哺乳期单方额外增加杨某工作量,必然导致工作时间延长,杨某有权拒绝。公司直接以杨某拒绝完成主管分配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承担责任。

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哺乳期辞退2n加哺乳期工资
    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签了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协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
    2023-04-01
    335人看过
  • 哺乳期有权拒绝单位安排的工作吗
    一、哺乳期有权拒绝单位安排的工作吗哺乳期有权拒绝单位安排的工作。如果员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不能随意安排其待岗或者辞退该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二、哺乳期休假多久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
    2023-06-15
    194人看过
  • 哺乳期有权拒绝单位调整岗位吗,哺乳期可以拒绝加班吗
    哺乳期有权拒绝单位调整岗位,在女职工哺乳期期间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岗,否则劳动者有权不去新岗位,哺乳期可以拒绝加班,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女职工工作时间。一、哺乳期有权拒绝单位调整岗位吗哺乳期有权拒绝单位调整岗位,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岗,必须要有合法理由,且要与劳动者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劳动者可以不去新岗位,劳动者也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哺乳期可以拒绝加班吗哺乳期可以拒绝加班。哺乳期是女员工生育完至婴儿
    2022-09-09
    15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妇女禁忌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妇女禁忌后果如下: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如下:1、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2、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
    2023-08-08
    68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遭遇岗位变更用人单位违法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原工作岗位被人接替,回来上班时尚处于哺乳期,公司在五天内连续变更其工作岗位三次,劳动者拒绝到岗,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起特殊劳动争议作出二审判决,公司未征得哺乳期女职工同意调整工作岗位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24300元。据查明,2012年5月31日,练女士休完产假欲返回重庆某公司上班,公司告知其岗位已被人代替,先后安排练女士从事审价、成本核算、库房管理等3个岗位的工作,练女士均不同意该岗位调整安排,未去公司上班。2012年6月27日,公司以练女士连续旷工为由,提出与练女士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任何单位不得因哺乳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没有证实对练女士的三次调整岗位得到练女士同意,其与练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遂判决公司支付练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43
    2023-06-09
    432人看过
  • 哺乳期能调到工作岗位吗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对哺乳期的劳动者进行调岗。并且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劳动者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能被裁员吗哺乳期的劳动者不能被裁员。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给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3-07-28
    248人看过
  • 哺乳期被用人单位开除需要赔偿
    律师解答:需要赔偿的。需要赔偿的。哺乳期被用人单位开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双倍赔偿,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辞退的没有赔偿。按照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2024-04-26
    30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政策
    哺乳期间工资发放根据具体情形而定。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啊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情况如下:1、没有参保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休产假前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发放。2、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产假工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的
    2023-07-18
    134人看过
  • 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将员工调离岗位
    一、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将员工调离岗位1、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2、此行为为属于变更合同需要经过你的同意,如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老子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二、哺乳期休病假单位能辞退么不可以开除的。按照
    2024-04-01
    488人看过
  • 哺乳期工资是单位承担的吗
    一、哺乳期工资是单位承担的吗1.哺乳期工资通常由单位承担,但具体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2.在大多数情况下,女性职员在哺乳期请假时,单位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工资,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然而,具体的支付比例和条件可能因公司政策和当地法规而有所不同。二、哺乳期假工资的计算哺乳期假工资的计算主要依据当地劳动法规和公司的政策规定。1.女性职员在哺乳期请假时,单位会按照其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工资。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异,但通常会考虑女性职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因素。2.在某些地区,还可能存在针对哺乳期女性的特殊政策,如提供额外的生育津贴或育儿补贴等。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女性职员在哺乳期的基本权益,同时也鼓励她们积极参与工作和育儿。3.女性职员在享受哺乳期假期间,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生的诊断证明、请假条等,以便在需要时向单位提供证明并申请相应的工资待遇。
    2024-07-23
    424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单位不发工资吗
    一、哺乳期妇女单位不发工资吗哺乳期妇女在上班期间由于生育孩子或哺育孩子的需要,有权向单位请假。1.在请哺乳期假期间,单位并不会完全不发工资,而是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工资。单位会按照女性职员正常工资的80%发放工资。2.如果女性职员请的哺乳期假超过了半年,单位不仅有权不批准其假期,还可能有理由将其辞退,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二、哺乳期妇女工资发放标准根据市劳动局《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1.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2.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3.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若确有困难并需要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酌情延长哺乳假,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4.这期间,其工资按
    2024-07-20
    448人看过
  • 单位产后哺乳期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现行法规之规定,妇女在产后哺乳期的法定时间段设定为12个月,在此期间,每日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以单程所需时间为准减去半小时,此部份时间亦被视为正常工作时间范畴,并不在薪酬扣除范围之内。此外,员工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进行合并与调配。需要强调的是,当劳动者处于病假、怀孕、分娩以及哺乳阶段内,若其劳动合同期限已到,则用人单位无权直接终止该合同。相反地,应采取措施使劳动合同的期限能自然顺延至相应的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结束之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24-04-29
    214人看过
  • 哺乳期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补偿标准,哺乳期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哺乳期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补偿标准是双倍的,即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获得两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一、哺乳期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补偿标准哺乳期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双倍的,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二、哺乳期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的违法,如果女职工要求解除则允许。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
    2022-07-11
    416人看过
  • 哺乳期行政单位规定
    行政单位哺乳期规定如下: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行政单位处理工伤有哪些规定单位处理工伤事故应及时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时间和资料要求进行申报,办理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023-07-11
    5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员工哺乳期增加工作量是否违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
      给哺乳期员工增加工作量是否算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 哺乳期女工能否增加哺乳假期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3
      女职工的哺乳假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延长的,但要是子女身体特别虚弱的,则可以酌情进行延长,此时需要医院提供相应的证明,但通常情况下最多延长6个月。特殊情况的哺乳期延长规定。
    • 用人单位在哺乳期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加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 哺乳期公司判给员工增加工作量合法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
      给哺乳期员工增加工作量是否算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 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增加工作,否则可以加班工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