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0:11:20 343 人看过

一、人身权

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不同于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权。这种权利是与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从人身权的起源看,十八世纪末,在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思想的影响下,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等人提出了作品是人格权、人身权的一种延伸权利的观点,这一观点被大陆法系的国家立法所采用,主张保护作者的人身权。纵观各国的立法,著作权的人身权大致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对于人身权的保护,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国家立法对其采取完全不同的立场。大陆法系的国家都主张承认和保护作者的人身权,例如德国版权法一开始便有保护作者人身权的条款,并规定人身权不得转让。英美法系的国家开始都不承认作者的人身权,后来才将此内容列入版权法。

(1)法人能否享有人身权。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这自然也就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享有人身权。但这个问题在世界各国的版权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大多数保护作者人身权的国家,在版权法中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作者,也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人身权。因为人身权是作者人格的一种反映,而承认法人有意志则是近些年的事情。

(2)人身权能否转让和继承。一般来讲,人身权是人格权。

由这里可以否定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大多数国家版权法都规定人身权不可剥夺,不可强制许可,不可转让等。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一部分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似乎

又有其不可否认的理由和事实。人身权和作者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但人身权中的某些权利与财产权也是密不可分的。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民法中的人身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肖像权等。由此可见,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人的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区别在于:第一,从权利产生的基础来看,民法的人身权的产生是

基于人的出生,人一旦出生便具有了生命,也就具有了人身权。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亦即以作品的诞生为条件。第二,民法上的人身权

是人生而有之,人人具有,著作权所称的人身权只限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才有资格享有。第三,民法上的人身权只限于自然人,而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四,民法上的人身权就大部分权利而言是伴随着人的生命的死亡而消亡(有的人身权其权利人死后也不可侵犯,如肖像权)。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即使主体死亡,也可单独存在,如署名权。第五,民法上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和转让,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中的部分权利可以转让和继承。第六,民法上侵犯人身权大多是直接侵犯主体本身,而侵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表现为对作品的非法使用上。

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

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已经出版或展览过,便不再有发表的问题。公之于众主要是指

在公众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宣讲或展览,被多数人所知。如果说作品只是在作者的朋友之间传阅,则不算是发表。

2、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通过署名可以对作者的身份予以确认。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作者。署名权是著作权的核心,有了署名权,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才能确认。

3、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质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作者有权修改作品,另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篡改、歪曲作品。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二、财产权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

来经济利益的权利。这种经济利益的实现,要依靠著作权人对作品使用才能获得。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与民法中的财产权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权利的表现形式不同。(2)民法中的财产权法律予以永久保护,即便所有人死后仍受法律保护,可以世世代代传递下去。(3)法律对物权的行使没有作过

多的限制,而对于著作权的财产权的行使则作了较多的限制,如合理使用不支付报酬等。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或者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1、复制权:是版权所有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权利。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是传播作品和实现著作权人经济权利的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发行,才能使公众接受。

3、出租权: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出租权是著作权法修改后单列出来的一项权利,原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其规定为发行的方式之一。

4、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能够展览的作品一般限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因为这两类作品都是一种视觉作品,除此以外的传播方式其作品内容不易被人们所了解,展览则是一条最佳的渠道。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可以分为活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通过人体的形体、动作直接演示作品;后者指借助机械设备来重复再现对某些作品的表演行为,例如通过录音、录像等设备播放视听作品。

6、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修改后新增的一种权利。

7、广播权: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

播的作品的权利。广播权的行使在技术上得通过电台、电视台进行,而且,广播行为受到国家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范,因此,常常存在授权广播的事实。

8、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是因应信息网络的发展,在著作权法修改时新增加的一项权利。在此之前,对将他人作品上传网络的行为,法院多通过将其认定为非法复制(也即扩大解释复制权)来保护著作权人。

9、摄制权: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摄制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

10、改编权:指改变原有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允许他人行使。作品之所以要改编就是为了适应不同传播手段的要求。

11、翻译权: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权的行使,如果在材料的选择和编排上具有独创性,则形成汇编作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保护相关文章
  •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包括哪些?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2、口述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1)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需要注意:配词的乐曲,如果词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则词包括在音乐作品之内,如果词未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内。(2)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3)曲艺作品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目前曲艺曲种类约有40
    2023-02-18
    369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内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
    2023-03-26
    242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内容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内容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
    2023-04-27
    235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自动保护有哪些内容?
    一、软件著作权自动保护有哪些内容?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二、软件的合法复制品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
    2023-04-16
    153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自动保护有哪些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一、软件的合法复制品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
    2023-04-04
    104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内容?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2023-02-13
    39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保护是指法律授予创作者对其原创作品的独有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这些权利涵盖复制、发行、公演、展示和修改等方面,确保创作者享有对其劳动成果的控制权。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是激励创造,促进文化繁荣,同时为创作者提供合理的回报。... 更多>

    #著作权保护
    相关咨询
    • 著作权的保护内容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2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6
      一、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
    •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1、作者或者作者之一,其他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的作品; 2、作者不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但是在该条约的成员国首次或者同时发表的作品;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是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的,其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
    •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