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影视作品发行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8:03:50 89 人看过

甲国际电影公司是一家在英国某城市合法注册并存在的有限公司。该公司对《A影片》等影片拥有绝对的在中国地区以录像带和激光视盘(包括VCD和DVD)的形式开放市场及分销的权利。甲国际电影公司已与上海乙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协议,并将在中国地区以数码激光视盘等形式发行上述影片的专有发行权授予该公司,授权报审期限从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8日。甲国际电影公司并没有将上述影片数码激光视盘的复制权、发行权授予除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机构。

乙公司是甲国际电影公司在中国地区专有发行权人,该公司也享有在中国地区对授权电影(包括录像带、数码激光视盘等)的一切盗版行为做出合理且必要的打击活动,并阻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销售、出租及其他行为的权利。2002年4月17日国家文化部音像制品的审查部门向国际文化交流音像出版社颁发了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进口类),该许可证载明,进口单位为国际文化交流音像出版社,发行载体VCD,原产地英国,版权提供单位甲国际电影公司。该许可证包含有《A影片》文像进字(2002)XX号。2003年8月2日英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对《A影片》等版权出具证明称,该电影的版权持有者为甲国际电影公司,且将上述等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VCD发行权独家授予乙公司。2004年3月11日国际文化交流音像出版社、半岛音像出版社分别出具了发行许可证明,内容载明乙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享有其出版社出版的《A影片》等影片,载体为数码激光视盘的音像制品专有发行权,时间自出具证明之日至2006年3月。

2004年2月14日乙公司在上海市某区某路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购买DVD一盘,片名为:《A影片》,并从该公司当场取得《上海市市商业零售普通发票》一张。购买DVD故事片支付费用10元。又查明,乙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损失赔偿依据。

本案中,乙公司是否享有争讼之影片在中国地区的发行权之问题。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上海市公证处的公证文件证明甲国际电影公司已将争讼之影片在中国地区以数码激光等形式发行的专有发行权授予乙公司,并授权乙公司享有在中国地区对争讼之影片(包括录像带、数码激光视盘等)的一切盗版行为做出合理且必要的打击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外国人、无国籍的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之规定,乙公司享有争讼之影片在中国地区的发行权,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等,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之规定,可以请求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对于本案的赔偿损失,由于乙公司的实际损失和丙公司的违法所得均难以确定,所以要参照争讼之作品的类型,丙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性质和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即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之规定,酌情确定包括合理的调查费用及律师费用在内的损害赔偿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发行权纠纷相关文章
  • 侵犯影视著作权犯法吗
    对于用电影截图侵犯版权的问题,对于非商业、非宣传的用途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但是在用于宣传的时候一定要联系作者或者标注出作品的出处,以免造成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2023-05-01
    225人看过
  • 视频制作用了影视作品会侵权吗
    1、视频中以他人作品为素材,未经许可使用的,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2、二次创作后形成的视频,符合独创性标准的构成新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不会侵权。此类视频中,对于只是简单拼接若干作品、作品片段形成的视频,未体现作者独立思想的,不构成作品;如果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了作者独创性的,可能构成作品。一、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情形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视听作品、
    2023-06-26
    230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署名权影视作品的权利怎么办?
    一、侵犯著作权署名权影视作品的权利怎么办?1、自行调解署名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回复名誉。2、到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影视作品是指利用摄录设备,将一系列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有形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的确定方式:由制作者享有。但是署名权由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二、侵犯著作权、署名权的特点有什么?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单独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
    2024-01-29
    477人看过
  • 影视作品侵权赔偿标准?
    一、影视作品侵权赔偿标准?1、根据侵权行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2、侵权人的损失或者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处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
    2024-01-19
    417人看过
  • 影视作品再创作属于侵权吗
    一、影视作品再创作属于侵权吗影视作品再创作属于侵权。二次创作构成了侵权,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利用现有的文学作品、图像、电影、音乐或其余艺术作品。这些作品被称为“二次创作物”。如果未经原作者许可,对原著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改,或者在创作中引用了原著的大量内容,其行为可能构成对改编权的侵犯,并可能被原作者追究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影视作品再创作违法吗影视剧二次创作是否侵权,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影视片段引用篇幅、独创性等,都是评判是否侵权的考量因素。“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在
    2023-06-11
    451人看过
  •  短视频创作侵权纠纷
    这段内容讲述了使用影视作品作为素材制作的模仿类短视频可能存在侵犯著作权的风险。因为这些短视频可能以模仿或剪辑等方式使用他人的影视作品,未经原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该作品作为素材,或者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则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如果取得了原作品的许可使用,则不会构成侵权;或者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也不构成侵权。因此,制作短视频时需要注意相关著作权法规,以避免侵权风险。针对使用影视作品作为素材制作的模仿类短视频,存在可能侵犯著作权的风险。因为此类短视频是以模仿或者剪辑等方式使用他人的影视作品,如果未经原著作权人的许可,使用该其作品作为短视频的素材;也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则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是如果取得了原作品的许可使用,则不会构成侵权;或者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也不构成侵权。 短视频素材侵权问题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短视频素材的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短视频素材
    2023-08-26
    443人看过
  • 影视作品发行权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影片著作权人)名称:地址:乙方(发行者)名称:地址:甲乙双方就影片《××》发行权许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影片的国内发行权(含影院放映、电视播放、录像制作发行权)转让给乙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内,甲方不得将上述影片以相同形式转让给第三者使用,也不得进行营业性或非营业性放映。第二条乙方按自发行之日起年内发行该片所得发行收入的%向甲方支付发行权费。第三条影片的发行收入包括35毫米、16毫米、8.75毫米三个片种及电视播放、录像制作所得收入,该片发行后年进行一次结算。全部结算周期以发行期满年为限,年后所得发行收入归乙方所有,年后,如合同双方需增印拷贝复映该片时,所得收入的分成问题,再由双方协商而定。第四条上述影片发行权费中包括下列各项原底素材和拷贝,以及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各项宣传品素材:1.画面原底片一个;2.光学乐、效、语混合声原底片一个和乐、效、语混合磁带、国际磁带一个;3
    2023-06-09
    293人看过
  • 影视侵权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
    1、影视侵权属于侵犯著作权。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未经作者的同意,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
    2023-02-22
    480人看过
  • 热播影视作品遭网络侵权
    今年4月初,乐视网对外宣布,其拥有网络版权的电视剧《潜伏》遭到多家视频网站盗播,乐视网方面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26日举行的2009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介绍,网络著作权案件已成北京市法院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甚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重要内容。近三年来,北京市法院受理的网络著作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陈锦川列出了一串数据:2005年北京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网络著作权案件66件,2006年这一数字为85件,2007年增至400件。2008年上半年法院共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147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或者与网络有关的著作权案件1304件。受理的案件焦点相对集中。陈锦川分析案件后发现,侵权纠纷多集中在视频分享网站传播影视作品等方面。视频分享网站,是指基于Web2.0技术基础上的主要提供视频的交互式网站。网友可将自己喜欢的视频上传到网站,网站通过上传程序选择设置,对视
    2023-06-08
    53人看过
  • 2023影视作品侵权怎么赔偿
    一、影视作品侵权怎么赔偿1、影视作品侵权是属于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有多种赔偿的方式:(1)按照电影著作权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2)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依据实际情况,判处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
    2023-01-26
    189人看过
  •  摄影作品的侵权纠纷由谁来处理?
    摄影作品的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发表作品、没有参加创作但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以及其他侵权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上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摄影作品的侵权主体可以是法人、自然人或者合法的组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都是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其他侵权行为。摄影作品侵权的情形有哪些?摄影作品侵权的情形有哪些?摄影作品侵权
    2023-11-12
    312人看过
  • 被侵犯版权的二创影视作品应如何维权
    一、被侵犯版权的二创影视作品应如何维权被侵犯版权的二创影视作品的维权方式:1.调解。《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2.仲裁。《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诉讼。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二、版权侵犯赔偿的标准如何界定版权侵犯赔偿的标准如下界定:1.侵犯版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三、侵犯版权的诉讼时效规定侵犯版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2023-10-14
    121人看过
  • 如何判定影视作品的版权是否被侵犯
    一、如何判定影视作品的版权是否被侵犯判定影视作品的版权是否被侵犯的方式如下:1.“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2.“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
    2023-10-13
    322人看过
  • 影视作品改编权侵权如何赔偿
    一、影视作品改编权侵权如何赔偿影视作品侵权是属于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有多种赔偿的方式:1、按照电影著作权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2、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依据实际情况,判处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023-06-11
    26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发行权纠纷是指在知识产权范畴内,因为未经授权或违反授权方式而涉及对作品、产品或服务的发行、发布或销售权利引发的争议。 这种争端可能涉及版权、专利、商标等领域,当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违反了授权条件,擅自发行、发布或销售作品、产品或服务时,就可... 更多>

    #发行权纠纷
    相关咨询
    • 侵犯著作权署名权影视作品的权利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8
      存在侵犯著作权署名权的行为,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和解,需要侵权者立即停止侵害,赔偿被侵权者的损失,若是无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权利所有人可以准备材料去法院起诉,使用法律手段维权。
    • 影视剧侵权属于侵犯著作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影视侵权属于侵犯著作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未经作者的同意,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 影视作品侵权的常见行为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4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
    • 影视作品侵权行为一般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7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
    • 动漫人物肖像权等侵犯影视作品法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6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如果自行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给予赔偿。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