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患有职业病职工的管理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1:05:17 425 人看过

1、有害作业单位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安排治疗和定期复查,必要时安排疗养;

(2)对不宜继续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当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3)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职业病待遇。

2、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其他急性职业病的,发生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急性职业病需要医疗救授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抢救,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或拖延。

4、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当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可以办理调转手续,原单位应当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给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当将其情况报各所在地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劳动者调入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

5、职业病患者治疗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待业期间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其职业病待遇由造成该职业病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撤销或依法破产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见:关于《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的批复(豫人常[1998]48号)

发布日期:1998年11月25日

执行日期:1999年1月1日

一、职业病患者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

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4、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者,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的,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职工患职业病时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工伤保险条例》这部分内容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一个现象: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某个环节中因工作因素产生了职业病,便可以被认为构成工伤。换句话说,当职业生活中的某些不良风险导致劳动者患上了职业病时,这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在此基础之上,那些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即可获得与该种职业病相对应的工伤权益保障。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员工因个人居所周围存在有害物质等非职业原因引发疾病,那这种现象将不会被纳入到职业病的范围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2024-05-05
    167人看过
  • 职业指导管理的职责
    职业指导是指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而开展的帮助劳动者了解自身就业能力,掌握求职方法,促进劳动者根据社会职业变动趋势实现就业或参加职业培训及指导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服务工作的总称。职业指导的服务对象是指符合劳动年龄的求职者、有转换工作岗位愿望的在职职工、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复转军人等特殊就业群体及各种经济成分的用人单位。一、职业指导管理的职责(一)市劳动局的职责:1.负责全市职业指导的管理工作;2.制定本市职业指导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3.组织指导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4.核发职业指导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5.组织职业指导材料的编写与择业能力测试的软件开发工作。(二)区县劳动局的职责:1.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指导的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本市职业指导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3.对辖区内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职业介绍服务
    2023-06-05
    219人看过
  • 职业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对职业病患者有什么好处
    职业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对职业病患者有什么好处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必须是从事专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接触粉尘等职业危害引起的,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职业病诊断按照卫生部1984年颁布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卫防字[84]16号)执行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机构负责本区域的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颁发职业病诊断证书。只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才能得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诊断证明确定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治疗或者休养。经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或者医疗、康复后的工作的,应当自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调离原
    2023-05-07
    175人看过
  • 物业管理的职责和责任研究
    物业管理的责任具体如下: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检查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4、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管理;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道、设施的维护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管理包含的服务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面向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的是满足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的服务需求,内容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作具体约定
    2023-07-07
    230人看过
  • 患职业病有何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调离有害作业岗位,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已确诊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接触有害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性眼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2023-08-17
    258人看过
  • 什么部门监管职业病患者
    一、什么部门监管职业病患者监管职业病患者的部门主要涉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1.这些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2.其他相关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参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监督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以及处理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保障问题。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二、职业病监管的法律依据1.职业病监管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该法明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2024-07-26
    474人看过
  • 什么是职业病,哪些职业容易患职业病
    什么是职业病,哪些职业容易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和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有9大类99种,分别为:中毒(铅、汞中毒51种)2尘肺(矽肺、煤尘肺12种)3物理因素职业病(放射病6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炭疽)5)职业性皮肤病(7种接触性皮炎)6)职业性眼病(7种职业病)(7)职业性耳病,鼻咽喉疾病(噪音耳聋和铬鼻病)8)职业性肿瘤(8种石棉诱发的肺肿瘤,联苯胺诱发膀胱癌和苯诱发白血病)其他职业病(7种化学烧伤和职业性哮喘)最可能的职业病是煤矿工人、建筑工人、纺织工人和钢铁工人等。矿山、采石场、纺织厂、化工厂、农药厂和制革厂通常是最容易诱发职业病的地方。尘肺病是最重要的职业病,70%以上的职业病与尘肺有关。近年来,急性职业中毒呈上升趋势。比如,建筑工地以前是垃圾填埋场,打桩过程
    2023-05-31
    343人看过
  • 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的职责
    近一阶段以来,有关物业管理师的话题成为行业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随着我国首批物业管理师认定考试工作的开展,有关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的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物业管理在我国已经走过了二十余年的历程,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经验上,行业都有了相当大的提升和积累,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与此同时,随着专业化、社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市场的逐步细分,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着相当严峻的挑战。行业的发展迫切呼唤一批综合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职业经理人带领物业管理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断拼搏进取。一、着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当前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人才之间的素质竞争,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竞争。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教育,使
    2023-06-10
    313人看过
  • 法律时时看管着改制企业的患病职工
    宋某1972年从部队退伍后到某县砖瓦厂做临时工,1977年转为全民固定工。2000年7月砖瓦厂改制为建材有限公司。1991年夏,宋某在船上运土时,因船体潮湿有水而滑倒,跌到船舱,摔坏了脾脏,腰部也严重受伤。经县人民医院治疗,切除了脾脏,现腰椎骨第一、第三、第四椎边缘骨质增生,经常腰部疼痛难忍。从2003年7月起,宋某再不能坚持工作,请假治疗休息。2003年12月31日宋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作出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决定。宋某不服,向仲裁委申诉,请求依法撤销公司作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依法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的有关待遇。公司辩称,公司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是自然人出资购买并重新进行了注册,原国有企业已依法注销。宋某的病是在原国有企业造成的,与公司无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属依法终止,请仲裁庭依法驳回宋某的仲裁请求。本案经仲裁庭主持调解未果,遂作出裁决:一、撤销公司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2023-02-27
    346人看过
  • 患有职业病的员工能够辞退吗
    一、患有职业病的员工能够辞退吗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一般不能辞退,但若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辞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此外还需要支付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工伤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能够辞退吗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假装生病、伪造假条、欺骗用人单位,那么就是违反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情况恶劣时用人单位不但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还要承
    2024-01-07
    173人看过
  • 企业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与义务
    1、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5、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
    2023-05-03
    405人看过
  • 患职业病员工的合同解除
    李某于1996年1月与某矿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2006年12月31日终止,合同中约定,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2006年7月,时任煤矿监督员的李某在盯岗期间睡觉,被考核人员发现,企业以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管理制度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2007年3月李某向区劳动局投诉,认为其患有尘肺职业病,用人公司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区劳动局予以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职业病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企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职业病必须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
    2023-06-09
    302人看过
  • 工作导致的职业病公司有责任吗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企业应当承担责任。一、在岗因病死亡算是工伤吗在岗因病死亡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二、在工地工作突发脑出血,工地应不应该负陪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情况视同工伤:(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二)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伤害;因此,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并且48小时之
    2023-06-20
    485人看过
  • 患职业病的员工能否享受离职补偿
    一、患职业病的员工能否享受离职补偿患职业病的员工能享受离职补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劳动者因患职业病提出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患者提供治疗、工伤救助和经济补偿等服务。因此,如果劳动者患职业病导致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二、职业病认定工伤的程序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程序主要如下:1.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此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不签字的,工伤职
    2023-09-09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煤矿职工患有职业病的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1
      职业病的诊断,是严格按照卫生部2013年发布的第91号令,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行的。这个职工是否属於职业病,应以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为准。最後接受这位职工的煤矿,在明知是双肺纹理增多、双肺见有小结节前提下,没有按禁忌症禁止其从业,而安排其煤矿工作。相当於承认上岗前是健康的、没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为一个健康人,进入到企业,其後发生的职业病,最後这个
    • 企业职工患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6
      医疗期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
    • 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吗?患职业病时,可以选择职业病或者职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关于职业病分类,目前执行的是《职业病目录》。按照该目录,职业病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
    • 工伤后患有职业病的怎么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属于职业病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要求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以调动,调动后的劳动者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