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侵占损失补偿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9:20:35 321 人看过

占用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省市、不同地区、不同房屋情况进行补偿。

一、商用住房遭遇拆迁怎么赔偿

针对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的房屋遭遇拆迁,一般而言也是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具体的规定由地方制定。住改非拆迁补偿到底怎么补呢?在拆迁时,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关政策也并未统一,因此具体的补偿标准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需要考虑实际经营等情况给予相应的收益补偿。虽然是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来进行补偿的。但由于住宅房屋用于了经营使用,遭遇拆迁时考虑到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除了应该获得对地上附属物、建筑补偿外,一般还会有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住改非”的补偿问题各地区采用的补偿标准均有一定不同,被拆迁人应及时多了解本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如果对补偿有异议的,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补偿拆迁房屋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数额可能会因房屋的不同以及地域的区别而有所差距,但赔偿方式却基本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来确定补偿金额:第一,市场评估价。第二,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第三,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三)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做明确规定,有的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在拆迁过程中,同一地区仅隔一条街的两个不同的项目补偿标准相差悬殊情况是很正常,这是因为具体项目不同,所以补偿政策不同导致的。

三、拆迁安置房补偿怎么规定

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房相关文章
  • 500kv高压线房屋施工损失赔偿标准
    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不同地区标准不同。一般楼房补助标准800元/平方米,平房500元/平方米。拆迁应当签订拆迁协议,协议内容双方可协商,如果考虑附属物补偿标准较低的,项目实施方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参照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按附属物具体类型分别计算补偿金额)对拆迁所涉房屋的附属物进行补偿。一、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1)以房换房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2)易地原拆原建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
    2023-06-20
    10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财产损害赔偿标准
    一、职务侵占罪财产损害赔偿标准职务侵占的案件中的赔偿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果退赔不能弥补损失的,则被害人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则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二、职务侵占罚金数额怎么确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立案数额达到了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可以追诉,具体量刑标准需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
    2024-01-18
    173人看过
  • 拆迁补偿营业损失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1、征地后的营业性损失是指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进行确定。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
    2024-05-11
    281人看过
  • 非法占有房屋的损失可以要求占有人赔偿吗
    非法占有房屋的损失可以要求占有人赔偿: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对于损失,受侵害人需要有证据证明。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
    2023-06-14
    170人看过
  • 房屋被侵占诉讼费用及标准
    视情况而定。一般为50-100元,但如果涉及财产,则具体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儿女霸占老人财产什么罪儿女霸占老人财产会构成侵占罪,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
    2023-07-16
    388人看过
  • 铁路占地赔偿标准房屋
    法律综合知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建设使用国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准权限经批准后划拨。使用国有荒山、荒地的,无偿划拨。使用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原使用单位需要搬迁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搬迁。
    2024-05-16
    220人看过
  • 构成侵占罪怎样赔偿损失
    一、构成侵占罪怎样赔偿损失对于侵占罪所涉及的赔偿责任问题,应当依照民事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依据这一原则,若遭受侵害的一方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有权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机构提出民事诉讼的请求。在这样的案件中,被控告的一方必须归还其非法占用的财产,或者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被告人不能彻底偿还其非法占用的财务,或者虽然已经返还但仍未能补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那么遭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被告给予相当于这些财物实际价值数额的现金赔偿。确定赔偿金额时,要充分考虑到非法占有物品的真实价值、受害者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被告人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倘若被告人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拍卖被告人财产等方式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2024-07-22
    318人看过
  • 侵占罪损失如何确定赔偿
    关于侵占罪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是基于被非法占据的财产的实际价值。然而,若在此期间,被侵占之物呈现出增值或者贬值的态势,法庭将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合理的估价。这其中包括市场行情、财产的自然损耗等等。并且,法院在裁判过程中也将充分考虑到因为该事务被非法占有而给受害者带来的额外的直接经济损失,例如为了追回自己的损失而不得不支付的合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8-23
    59人看过
  • 侵害人身权益损失赔偿标准
    侵害人身权益损失赔偿标准:1.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2.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3.造成一般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包括利息损失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但是在执行阶段,是可以计算利息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
    2023-04-06
    274人看过
  • 如何补偿装修后房屋的渗漏损失
    1、装修后房屋漏水损失如何赔偿如果房屋装修质量不达标,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由装修公司承担。如果漏水超过保修期,损失应由业主承担。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第十四条在质量保证期内,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建设单位要求赔偿。建设单位应当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二。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何时申请鉴定。但现实中,房屋所有人在验收房屋时,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知道要申请鉴定,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申请有没有特别规定。其实,如果装修中有质量问题,那么这个问题的处理方法是:1。如果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有约定,可以按约定处理。2。如果合同中对何时申请质量鉴定没有相关约定,那么一般在装修工程
    2023-05-31
    395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补偿损失
    一、房屋质量问题可否违约建筑存在质保期限内质量问题而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及使用功能时,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业主可督促发展商在特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当建筑质量未能满足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标准,或者经过修复后依然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水准,业主有权利要求解除房地产销售合同,同时要求发展商进行相关损失赔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
    2024-03-09
    78人看过
  • 遗失物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3、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4、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5、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即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二、什么叫侵占罪怎么认定判几年侵占罪
    2023-03-12
    316人看过
  • 侵占他人房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侵占他人房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关于非法侵占住宅案件的立案准则,主要体现在未经住宅主人同意之下,出于非合法目的而强硬闯入他人居住空间,抑或是在住宅主人明确要求其离开但依然拒绝遵循的行为。若此类行为达到刑事犯罪程度,则应当依法进行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自然人而言,他们将被判定为犯有非法侵入住宅罪,并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样地,如果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罪行,也会受到更加严重的惩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侵占他人财产如何报案公民的合法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占的时候,可以就近到公安
    2024-07-30
    321人看过
  • 房屋被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针对房屋侵占案件,在我国现行的刑法规范框架内部,所对应的法条定义即为侵占罪条文。关于侵占罪的立案起点,主要考察的因素在于违法者是否未经授权擅自将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本人拒绝归还该财产,抑或是非法获取了他人遗失之物或埋藏物品,并且这些物品的价值也较高,当事人也拒绝上缴相应金额。对于"数额较大"的理解,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原则,通常情况下是指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产生微妙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8-06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 更多>

    #拆迁安置房
    相关咨询
    • 侵占无证房的补偿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1
      不少地方在拆迁当中,为了压低拆迁成本,于是对无证房屋一律不补偿或者压低价格补偿,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无证房屋并不等于就是违法建筑,尤其是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大量的无证房屋存在,很多房屋建筑年代较早,是一家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按照违法房产拆迁不补偿或者压低补偿,则必然导致很多家庭失去唯一居所或者居住条件大幅度降低,因此,对于无证房屋,应当根据其形成原因区分为违法建筑和合法房产,对于无证的合法房产
    • 房屋损失赔偿根据无证侵权赔偿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4
      有产权的房子根据同地区同品质的商品房赔偿,没产权的房子相当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在赔偿时,你需出具相关房子证明,在赔偿金上是按照私房给予适当补偿,但每个城市的规定不一样,可至相关建设网站查阅关于拆迁的相关法规。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
    • 省房屋占地损失如何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屋动迁的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有些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拆迁过程中,同一地区仅隔一条街的两个项目补偿标准差异很大是正常的。这是因为具体项目不同,补偿政策不同。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应参照附近地区新建商社的价格,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下降。为了保障征收补偿的公平和公开,拆除房屋的征收补偿价格只能
    • 修高速占房子损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5
      修高速占用房屋的赔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