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MP5宣传图片引发著作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55:02 123 人看过

北京某资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30岁的专业摄影师刘先生以侵犯著作权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向刘先生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及合理支出6000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先生诉称,2008年10月,他为艺人刘X拍摄照片,享有所拍摄照片之著作权。2009年8月,刘先生在北京鼎好电子城发现由被告生产、销售的爱国者迈凯轮MP5MK3507的产品宣传海报上使用了其拍摄的照片,且在被告官方网站和旗下音乐网站的产品介绍上也发现了其拍摄的照片。被告未经刘先生许可,擅自将上述作品用于产品的广告宣传,已构成对刘先生享有的著作权的侵害,并给刘先生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引发著作权纠纷
    未经翻译者许可擅自出版发行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太白文艺出版社、北京第三极书局有限公司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阿拉伯语系葛教授等6位著名学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分别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葛教授等六位学者翻译了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中的部分故事内容,北京燕山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了《一千零一夜》一书。2005年,被告太白文艺出版社未经翻译者许可,将其翻译的作品更换译者姓名后也出版了《一千零一夜》一书,书中被诉侵权的故事除个别语句在表述和语序上有细微区别,内容基本与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一千零一夜》相同,北京第三极书局销售了被诉侵权的书籍。为此,葛教授等6位学者将太白文艺出版社、北京第三极书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收回、销毁该书尚未售出的部分,公开赔礼道歉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维权费用。经审理,法院认定在作品上署名的六位原告为涉案故事的翻译权人,
    2023-06-08
    331人看过
  • 图片著作权有没有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有。有。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
    2024-05-03
    373人看过
  • 图片侵权著作权怎么赔偿
    一、图片侵权著作权怎么赔偿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3、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二、怎么认定图片侵权(1)具有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3)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三、图片侵权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
    2023-04-13
    392人看过
  • 如何判断图片著作权侵权
    一、如何判断图片著作权侵权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界定为图片侵权:(一)未经图片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图片;(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二、网络图片侵权如何处理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2、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
    2023-04-13
    426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保护图片吗?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图片吗?1、软件著作权不一定保护图片,若图片属于程序设计流程图、与使用计算机程序相关的图表,那么是受到保护的。2、通常受到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如下:(1)计算机程序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的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当事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
    2023-04-13
    423人看过
  • 图片著作权在哪里申请
    版权自动产生,不存在申请,仅有登记程序。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如果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一般经过下列程序: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4、作品说明书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如何判断图片著作权侵权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
    2023-07-21
    64人看过
  • 如何界定图片的著作权
    1、如何界定图片的著作权图片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但是图片的作者需要证明图片是他创作的,否则他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第二条的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的著作权,依照中国与作者原籍国、经常居住地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未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出版的,受本法保护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的时间,或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的时间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以及其他下列形式的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头作品;(三)音乐、戏剧、民间艺术作品,舞蹈和杂技(4)艺术和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原理图和其他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2023-05-07
    398人看过
  • 热播剧《士兵突击》引发著作权纠纷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三环音像社诉被告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原告诉称,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由八一电影制片厂联合成都军区电视艺术中心等单位摄制而成,并于2006年11月27日取得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核发的《国产剧时间发行许可证》。此后,原告根据该剧各著作权人的授权,独家取得了该剧的相关著作权利。2007年8月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网站中,未经原告许可,以专题形式完整播放了该剧,而原告对此事前完全不知情。原告认为,被告在其网站上播放该剧,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报酬。特别是在剧中已经明确著作权人的前提下,被告有能力洽商著作权的问题,却故意不为之,其行为属于恶意侵权,其结果严重损害了原告对该剧享有的著作权利。据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3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023-06-08
    215人看过
  • 转载文章含图片是否侵犯图片的著作权
    一、转载文章含图片是否侵犯图片的著作权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行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二、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
    2023-06-19
    432人看过
  • 盘古神话传说著作权纠纷案终审宣判
    河南桐柏与泌阳相邻,分别被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命名为中国盘古之乡和中国盘古圣地,两地学者为盘古神话著作权打起了官司。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素有中国盘古第一人之称的桐柏马卉欣状告泌阳县文化局原副局长张正与县史志办副主任王瑜廷抄袭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二被告抄袭了马卉欣8篇文章,判令二被告赔偿马卉欣经济损失8000元。2008年3月,南阳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盘古神话》直接抄用了原告《盘古之神》15篇文章的内容,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张正、王瑜廷不服原判决,以马卉欣不享有盘古神话著作权等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高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8月,马卉欣编著的《盘古之神》出版发行,平装印数2400册,定价每本6.5元,精装印数300册,定价每本9.3元。2006年6月,张正、王瑜廷编著了《盘古神话》,并由古籍出版社出版,印数4000册,定价
    2023-06-08
    308人看过
  • 如何查图片著作权期限,著作权权利管理
    一、如何查图片著作权期限查图片著作权期限,可以到著作权登记机关查询有效期限。《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
    2023-11-18
    118人看过
  • “中国婚博会”引发著作权纠纷会展公司被诉侵权
    据上海法院网消息,中国婚博会吸引了颇多新人眼球,却在近期惹来了一场著作权纠纷。近日,上海相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上海博万会展有限公司诉至浦东法院。原告诉称,其于2007年6月1日创作完成美术作品《中国婚博会》,并于当日在上海首次发表。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原告作为法人对该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国家版权局于2011年9月13日向原告颁发了著作权登记证书。从去年年底起,原告发现,被告分别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及世博展览馆承办的婚庆展览会上将原告的《中国婚博会》作为该展会的名称,并在对外宣传、广告以及相关附属产品中大规模使用《中国婚博会》。被告又于2012年12月15-16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召开中国婚博会,并在展览馆大范围使用《中国婚博会》。同时,被告在对外宣传中大量使用中国婚博会五个字,如在八号线人民广场站南京西路入口处的巨幅广告等。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故诉请判令被告:
    2023-06-08
    287人看过
  • 被网站盗用图片作虚假宣传怎么办
    一、被网站盗用图片作虚假宣传怎么办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虚假宣传认定方法1、商品的特征是指商品的用途、功能以及其它特性。欺诈广告经常把商品的特征大加美化,夸大商品的效能,经过美化的商品也容易受到消费者的信赖。2、商品的原料决定商品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如是同一种原料构成的,看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等等。虚假广告采用的手法多种多样,比如,商品由两种原料混合而成,广告便以天然原料来招来顾客,有时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广告却故意加上一个美名来掩盖低档原料。3、商品的来源作为广告内容之一,主要是从地理上表示商品(或服务)的出处,它对于驰名商品尤其重要,按照广告表示的方
    2023-04-13
    478人看过
  • 首例博客著作权纠纷案引发博客著作权归属之争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上海一家网络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新浪科技知名女博客秦涛,向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搜狐网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其博客文章,构成侵犯著作权,索赔10万元。随后,秦涛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题为《以行动维权,我起诉了搜狐》的博客文章,有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广州日报》发表评论称首例博客著作权案具有破冰意义。《光明日报》旗帜鲜明地提出博客著作权应受法律保护。更为引人关注的是,首例博客著作权案,不仅迅速引发了许多博客纷纷跟帖,向秦涛的行动表示支持或声援,而且引发了众多博客的维权热潮。秦涛起诉后,被她称为自己维权行动启蒙老师的新东方教师罗永浩写了声援信,支持她的行动,信中说:赔得再少也要打,至少可以让侵权者丢人现眼,心烦意乱,睡眠质量下降,饮食和大小便不规律等等。博客汪志广、一位在读研究生在给秦涛的留言中说:以前想到自己是个草根,文字也值不了几个钱。现在醒
    2023-06-08
    458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图片著作权费用图片著作权许可收费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依据作品登记办法的规定,版权登记采取自愿的方式,自愿对摄影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的,要交纳300元登记费。 二、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办法》 第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一(年代)一(作品分类号)一(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应每月将本地区作品登记情况报国家版权局。 第十二条作品登记
    • 图片著作权纠纷法律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民事责任:被侵犯版权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甚至刑事处罚《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即原版权所有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
    • 著作权证书和图片著作权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9
      效果基本是一样的。地方版权局因为申请量较少,发证速度相对快一些。不管一般软件著作权这类,还是得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至于证书的证明效果,都可以达到证明著作权的作用。取得版权的实质条件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
    • 图片的著作权是哪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9
      一般归于著作权人,如果是委托作品,依照委托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 图片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2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其中,有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为许可人,许可人通常就是著作权人,而根据合同授权获得作品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之为被许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