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7:12:13 214 人看过

1、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2、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3、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一、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索要加班费时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这种举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正常公司加班记录或打卡记录,二是人证和录音证明,三是通过加班期间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来举证。

二、如何证明实际工资里无加班费

可以通过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实际工资里无加班费。

1、首先提醒劳动者的是,如要加班,一定先要充分理解单位的加班制度,另外,保存好加班的证据。

劳动争议中的某些情况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有些劳动者理解成劳动案件就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事实上,在劳动争议案中,除了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外,大部分情况依然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加班案件中就是如此,如劳动者主张加班,而用人单位主张没有加班,则由劳动者举证包括加班时间在内的加班事实。

如劳动者不能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没有注意保留加班的证据,不能充分举证加班的事实,只能是用人单位说加班时间多少就是多少了。

2、请注意用人单位关于加班的规章制度

很多用人单位会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可以认定加班的情形,如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且由部门主管批准同意。

劳动者加班,应遵守用人单位所规定的流程,否则,“加了班也是白加班,不能获得加班工资”。

第一,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加班审批制度,若没有,只要员工出示了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即视为加班,单位就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第二,如果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员工没有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自愿加班,而后仅仅出示考勤记录不足以证明加班的事实,因为出示的证据只能说明工作结束之余,该员工没有离开公司,至于具体时间的具体行为无法得知,此时,法律不支持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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