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发生工伤应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22:13:22 281 人看过

劳动法律法规对此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来讲,用工发生工伤事故与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已以冒用的身份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且在招用过程中不存在明显过错的,则本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应从工伤赔偿款项中扣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

一、工伤保险补偿实行什么原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关于工伤认定情形来看,工伤保险补偿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也可以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它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均应无条件地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它包含两层意义:一是无论事故伤害或者职业伤害责任属于用人单位、其他人或者遭受事故伤害的本人,受伤者应得到必要的补偿;二是这种补偿责任不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而是应由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承担。

无责任补偿原则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原则,它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很多用人单位以职工存在过错与责任为由,要求减少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错误的做法。当然企业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工伤事故的之际责任人予以处理。

二、工伤留下的后遗症一般会怎么处理

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依旧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是基于对职工人身造成伤害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它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和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并且以工伤存在为前提,对职工个人实行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的则是职工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职工非主要过错情况下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才能请求工伤赔偿,如果人身伤害事故是由职工本人故意或者主要过错造成的,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则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发生工伤, 劳动者如何进行赔偿?
    一、及时办理工伤认定:1、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
    2023-03-13
    284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并缴纳了社保发生工伤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并缴纳了社保发生工伤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冒用他人身份工作,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分担工伤保险责任;2、劳动者虽然冒用他人的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遭受职业伤害是客观事实,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赔付。冒用他人身份证工作,涉嫌欺诈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应当以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3、冒用他人身份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记录的参保对象本人也不再其中,因此,社会保险机构不会对其进行赔付。由此造成的后果,司法实践中,职工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涉嫌欺诈存在过错,但用人单位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亦存在过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应由双方根据过错比例分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2023-12-20
    283人看过
  • 工伤发生时,劳动者应如何处理赔偿问题?
    一、及时办理工伤认定:1、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
    2023-07-20
    173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引纠纷怎么办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023-05-04
    186人看过
  • 劳动者使用他人身份证虚假入职有什么风险?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18条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劳动者使用虚假身份证,但是单位没有基于这种行为就录用了劳动者,劳动者就仅仅涉嫌欺骗,而不是劳动法律上的欺诈。那么对于使用他人身份证虚假入职的具体会有这些问题:一、劳动者欺诈的后果什么?----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双方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当然,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5项,以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二、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
    2023-06-09
    62人看过
  • 法官精解假冒身份入职发生工伤的责任承担
    【裁判要旨】一、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假身份信息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案例索引】一审:富阳市人民法院(2012)杭富行初字第15号(2012年12月5日)。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行终字第16号(2013年2月22日)。【案情】原告:杭州富阳市盈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公司)。被告:富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富阳市社保局)。第三人:周大庆。周大庆的妻子韦柳沙于2011年10月份进入盈泰公司工作,2012年2月20日韦柳沙以韦秀娟的名义与盈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盈泰公司为“韦秀娟”缴纳了工伤保险。同年4月22日7时30分,韦柳沙在骑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富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韦柳沙不负事故责
    2022-08-12
    52人看过
  • 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该如何赔偿
    一、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该如何赔偿没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可由用人单位来赔偿,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赔偿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的近亲属。但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后,则新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认定所需的证明材料及注意事项工伤认定所需的证明材料:1.工伤
    2023-11-05
    114人看过
  • 工伤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辞职,具有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情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一、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合同没到期被辞退如果属于法律规定补偿情形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二、无固定期限下岗工资双倍赔偿有哪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
    2023-03-13
    64人看过
  • 假冒他人身份入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假冒他人身份入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无责任补偿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是否假冒他人身份,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为工伤。员工凡属意外疏忽,即使是违反企业的操作规程或行为,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只要不是自杀或自残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
    2023-06-11
    299人看过
  • 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贷款怎么办,如何防止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贷款
    一、身份证被冒用贷款怎么办身份证限于个人使用,他人冒用贷款的极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受害人可以向警方报案要求查处!如果确实没有贷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贷款合同无效,并追求银行和冒用人的过错责任。二、怎样防止身份证被冒用贷款第一,身份证丢失后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办,补办期间及之后,身份证倘若被冒用,失主免责。但如果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认为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提供其所掌握的鉴定所需的鉴定材料,否则可能产生失权的法律后果,承担败诉风险。第二,市民在办理事项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时,要在上面写明“本复印件仅供办理某某事项之用,再复印无效”,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如果是在自己知晓的情况下,在空白的纸张上签名并交给亲属或者其他人,之后被他人私自拿去办理业务,法律仍然是默认为真实签名,对此需要特别慎重,注意避免出具
    2024-04-12
    474人看过
  • 工伤发生后,自由职业者应该如何获得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工方未给自由职业者购买工伤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在工作中受伤的,由用工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交纳了工伤保险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
    2023-07-08
    387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务工死亡获赔50万
    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何强的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应认定为工亡,同时对方公司在接收其上班时,未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也有过错。庐江县居民何强(化名)年过六旬,为务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到无锡一公司当保安。上班不到两月,何强却意外溺亡。公司以其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工作岗位为由不愿赔偿,后经调解对方才同意赔偿51.5万元。2012年7月,何强前往无锡打工,顺便散心。因年过六旬,为能成功就业,他冒用他人身份。因长相年轻,他冒用了一中年男子身份,成功受雇于当地一物业公司。但世事无常,8月25日下午5时许,他骑电动三轮车执勤巡逻时,不料冲出路面,头部撞地受重创后坠入水中溺水身亡。何强的亲属得知消息后,当即赶往无锡。对于赔偿事宜,何强生前所在公司以冒用他人身份务工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赔偿。何强的亲属感觉难以接受。近日,其亲属向庐江县龙桥司法所求助,工作人员当天就赶到无锡进行调解。对方物业公司坚持认为,何强
    2023-06-04
    267人看过
  • 冒用身份应聘后诈骗冒用身份者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告人蒋某某虚构其长期和军队做项目,到有关公司应聘销售经理、采购经理、客户经理等职务,尔后虚构项目招待费、报销等名义从公司领取款物。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蒋某某以上述手段先后或者同时到九个公司应聘并担任经理,在每个公司分别骗得价值2万至10余万不等的款物,合计68万余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辩护人以职务侵占罪辩护。一审法院认为,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存在法条交叉竞合。一般情况下,诈骗通常作为职务侵占的手段行为,应当按照目的行为吸收手段的原则,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但是,在目的行为系轻行为手段行为系重行为、特定案件事实中目的行为和手段行为吸收关系逆转、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完全的特殊情况下,应当认定为诈骗罪一罪。本案符合前二种情形,其一,诈骗罪的处断重于职务侵占罪;其二,蒋某某在较短时间内在9家公司任职,且同一时段内在不同公司的任职,可见并非真正意义的履职,不应当认定为职务主体。法院
    2023-06-03
    192人看过
  •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如何赔偿?
    一、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如何赔偿?伤害发生后,首先可以做伤情鉴定,若鉴定结论为轻伤或者重伤,则构成刑事案件。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另外,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您可以根据以上规定提起赔偿请求。二、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2、不同的行政区
    2023-06-16
    6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进行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用人单位,是以欺诈的的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建立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五)项、第八十六条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但应当按照出勤结清工资。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员工假冒身份入职发生工伤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员工假冒身份入职发生工伤,应该按照正常职工处理。理由是:1、员工的身份是假的,但是,肉体的人,具有一切人的属性,即肉体的人是真的,而发生工伤的肉体,确是此人的肉体。所谓工伤,是指在工伤期间,肉体受到的伤害,而不是指人的姓名受到伤害。2、虽然员工使用的假身份,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3、不管人的姓名身份是谁,此人确实是为该厂干活而受伤的。4、员工假冒身份,该单位审核不严、没有尽职,也不是员工
    • 假冒他人名义入职发生工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9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按实际劳动关系确定主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假冒身份证明为其投保而遭受社会保险损失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首先,你的工伤应予确认,但如果用人单位以你的假名交纳了社保,现在因你的原因得不到赔偿,社保的工伤补赔这部分费用你应自己承担;如果单位未交纳社保,那么你可以按规定享受由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
    • 冒用他人身份工作发生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冒用他人身份受聘,一般是违背合同的忠实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但该职工长期工作和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则该职工发生工伤的,可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偿。该职工可先经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然后持相关材料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该如何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7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上述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先到医院就医,在就医的同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如没有骨折、身体器官缺失等),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后,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