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33岁,男,现年,男,女,男,女,女,男,女,今年2004年6月,毕业于河南大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1月,由于赖**没有收回客户的2800元货款,河南**电子有限公司从2、3月份的月薪中开始扣除2800元。赖**与河南**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邢**多次协商未果,于2009年3月8日离开公司,2009年9月10日,赖**向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工资2800元,双薪2万元。赖**申请仲裁期间,被告邢**、刘**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2009年10月16日,他们明知自己没有支付工资,便取消了公司,郑州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日在一名助理律师的帮助下,以被申请人不存在为由,作出了终止庭审的决定,赖某以股东邢某某、刘某某为被告,向郑州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邢**和刘**拖欠赖**共计9000元劳动合同工资和双倍工资问题:股东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是否应依法承担解除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规则》第八条劳动人事争议,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关闭,无力承担相关责任的,投资方,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以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为共同当事人,公司财产的剩余部分,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给股东。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解散后,恶意处分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债权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主张
2009年9月10日,赖**向郑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受理。2009年9月23日,郑州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劳动争议申请书复印件送达被告公司。在本案中,被告明知原告工资尚未支付,应依法及时清算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依法支付,两股东于2009年10月14日以股东大会形式确认了清算报告,知道员工的工资还没发。被告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如果被告可以不经通知而撤销公司,则涉嫌恶意逃债,在本案中,被告虽明知未支付职工工资,但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他取消了2009年10月16日开办的公司,赖**起诉公司股东,要求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工资及两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最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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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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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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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承担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些人错误的认为,只要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其实不是这样的,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是上述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是用人单位任意找一个理由,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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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后,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仲裁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07如果认为老板从工资中扣款不公平,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先确定与您签订合同的公司或您所在工作场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并提交您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即所谓的“仲裁申请书”。当然,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不过情况并不乐观,因为老板通常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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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4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使用者根据本法第3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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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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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是属于合法的,员工在单位打架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员工的,并非一定要造成人员伤害才属于严重违纪,打架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可能造成他人伤害的,直接会被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可以辞退。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