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07:10:25 140 人看过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同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的时候,也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不能在试用期随意辞退劳动者对吗

用人单位不能在试用期随意辞退劳动者,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是如果双方是协商解除合同的,不需要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小时工能随便辞退吗

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签两份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或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的义务,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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