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农村宅基地无偿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11:07 420 人看过

如何保障农村宅基地的无偿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农村宅基地征收没有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农村土地经营权;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9)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义务其他义务;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如何补偿。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制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社会保障费,对农民和村民的居住补偿,以及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住房保障将为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提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能提供的按市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在城市规划区外安排房屋重建,并按市场价格给予补偿新房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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