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和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5:10:52 360 人看过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网络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作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主体是网络使用者和网络服务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等。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抗辩

但凡权利,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网络著作权亦然。为了促进网络环境下文化事业的发展,著作权法担当着保护作者等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以及提高著作权人创作积极性的重任;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理当对作为私权的著作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提供一个抗辩机制,正是著作权限制的形式之一。笔者认为,合理使用、法定许可、著作权的失效和诉讼时效过期是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抗辩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使用

所谓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形。[1]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保护的需要,同时也是法律对个人私益与社会公益平衡的体现。合理使用作为一种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法律制度,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国内法和国际公约的普遍认可。《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二款、第10条对同盟国之间的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做出了规定。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将著作权合理使用归纳为十二种情形。美国版权法则明确规定了判断合理使用的四个标准:(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非用于商业用途;(2)著作权作品的性质要有独创的内容;(3)所引用的数量不能构成作品的实质内容;(4)这种引用不能对版权作品的经济性质做出不利影响。[2]

网络作品的使用可归纳为三种具体的表现:一是传统作品在网络上的使用;二是网络作品以传统形式使用;三是网络作品在网络上的使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与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并没有实质差别,其主要特征在于:使用对象是已经发表的作品;使用的度表现为量的“合理”性;指明所使用的作品名称、作者及该作品的来源;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结合我国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行为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互联网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著作权相关文章
  • 构成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违法性。网络著作权的存在是网络著作权违法行为的前提。一般来说,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存在是指确认权利人对正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违法性是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的必要组成部分。行为人一般对其网络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网络著作权侵权损害事实。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的必要条件之一。无论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规则要件,还是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规则要件,都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作为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损害事实应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损害事实是侵犯合法网络著作权的结果。其次,网络著作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是可以补救的。第三,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损害事实是客观真实的。第四,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损害事实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3、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与损害结果的因果
    2023-07-17
    56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包括哪些类型
    一、网络著作权包括哪些类型网络著作权包括:摄制权、改编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表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以及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等人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
    2023-05-02
    475人看过
  • 网络侵权的四种类型
    所谓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社会性、客观性。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一系列的艳照门事件所涉及的大都是网络名誉权侵权。在此类维权案件中的侵权责任类型根据我国法律的法律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四种:一是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侵害受害人名誉权;二是加害人利用网络侵害受害人的名誉权;三是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与加害人共同侵害受害人名誉权;四、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疏于监控、删除有害信息,或者拒不切断与有侵害内容的网站之间的链接,拒不提供加害人的上网登录资料。
    2023-06-13
    308人看过
  • 商标和著作权的冲突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商标和著作权相冲突是有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第一、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第二、该作品完成日期早于商标注册日期。第三,主张权利人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第四,在后商标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第五,商标注册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第六,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一、商标和著作权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商标的种类以构成要素为标准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等。相应的,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中可能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主要有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建筑作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一是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两种情况。实际生活中,多为第一种情况,以第一种情况讲解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认定与解决。二、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区
    2023-02-11
    444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的类型是什么
    什么是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什么是著作权侵权的类型由于著作权与相邻权的内容丰富而复杂,著作权与相邻权侵权的认定也呈现出复杂的局面。鉴定要点如下:首先,掌握著作权人或相邻著作权人所享有权利的种类和范围其次,把握其作品作为权利载体的表现形式和特点,重新把握被控侵权人作品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比较两部作品是否相同或相似第五是了解被告侵权人是否接触过或可能接触过被告权利人的作品。有时在实践中,找出两个比较作品的作者是否接触过或可能接触过这些作品是有帮助的侵犯著作权的类型是什么p>1。直接侵权?
    2023-05-07
    108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类型和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著作权侵权类型和判断标准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类型包括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擅自的发行复制他人的作品。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是是否以盈利为标准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会构成犯罪。而违法所得达到三万以上的,就构成数额较大。《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
    2024-01-21
    343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对网络著作权的侵犯
    1、以抄袭剽窃为特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其特点主要有:(1)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非个人欣赏学习教育。(2)自己作品中大比例引用他人作品。(3)将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引用在自己作品中加以发表。(4)未对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必要信息进行注明,完全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作品发表。(5)最多只是对他人作品的个别内容和词句略作变动,毫无创造性劳动的付出。2、侵犯网页著作权。(1)网络使用者或者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自己设立的网页、论坛非法复制、传播、转载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2)将在网络上传输的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成光盘。(3)行为人将他人熟知的著作权的文件传到网络并从网络上下载进行非法使用。(4)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提供到网络上进行公众交易或者传播。3、因链接而产生的网络著作权侵权。对浏览者来说,网络链接起导航作用,但设置链接并不需要被链接者的同意,设链者完全可以在被链者浑然不知的情况下设置,因此链接者已经侵犯了他人的
    2023-06-21
    327人看过
  •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纠纷怎样解决?
    情形:1、网站未经许可,登载他人已在网络上传播但已经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作品的;2、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3、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4、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6、其他侵犯网站著作权的情形。网络著作权纠纷怎样解决?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
    2024-01-31
    64人看过
  • 网络隐私权侵权的表现类型
    侵害网络隐私权的主要形式有:(一)个人的侵权表现。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传播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未经授权截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未经授权打开他人的电子邮箱或进入私人网上信息领域收集、窃取他人信息资料。(二)网络经营者的侵权表现。某些网络经营者把用户的电子邮件转移或关闭,造成用户邮件内容丢失,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泄露;未经用户许可,以不合理的用途或目的保存或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对他人发表在网站上的较明显的公开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采取放纵的态度任其扩散,未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删除或屏蔽;未经调查核实或用户许可,擅自篡改个人信息或披露错误信息;未经用户许可,不合理的利用用户信息或超出许可范围滥用用户信息,将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中介机构、广告公司、经销商等用来谋利,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漏、公开或传播。(三)商业公司的侵权表现。某些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商
    2023-02-27
    469人看过
  •  应对网络著作权的侵犯案件
    网络侵权案件中,通常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但网络侵权案件存在管辖难题,如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都不易查明,且服务器所在地与案件关联程度不大。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更为完善的地域管辖制度,即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制度可以克服以上四种管辖制度的缺点,对于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规制具有深远的意义。在民事侵权案件中,通常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这一原则在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同样适用。但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和法律的国界限制,发生在不受本国法律管辖的外国领土的网络侵犯本国国民著作权的行为便不能应用此原则。2、由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由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传统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主要基础,也应当作为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主要基础。在互联网著作权侵权行为中,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能通过互联网浏览到该信息,则这些场所都可以认为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不承认任何接触到侵权信
    2023-10-26
    181人看过
  • 哪些情况构成侵犯网络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那么网络著作权有哪些特性呢,哪些情况会构成侵犯著作权呢?一、网络著作权的特性(一)法定性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同点,传统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传统手段对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就使的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落后于现实。(二)地域性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
    2023-06-07
    188人看过
  • 从网络侵权案件谈网络著作权问题
    2008年,权利人向网络使用者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维权诉讼,北京市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也受理了有史以来最多的网络侵权案件,承受了巨大的审判压力。这些案件绝大部分是著作权纠纷案件,共1035件,比2007年344件增长了近两倍,占全部案件1586件的65.3%。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们真切体会到,便捷高效的网络向人们开启了知识海洋的大门,对知识的热情促动了人们对网络的热情,成为推动网络不断前进的动力。但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其间不断产生侵权纠纷,作为审判一线的法官,我们深感在维护这份热情、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与制止知识产权侵权人行为之间作出平衡的艰巨性和重大责任。当一部影片被诸多网络公司使用、当任何一家网络公司成为被告且多次成为被告司空见惯的时候,我们应该承认,网络著作权问题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了,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探寻网络的理性与秩序,即让纠纷主体的当事人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规则并
    2023-06-08
    286人看过
  • 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路径的主要类型有哪
    类型一:分解型所谓“分解型”,是指权利人首先分解出网络游戏中包含的各类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例如美术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然后与被控侵权网络游戏中的对应内容进行比对,主张各类作品著作权权利均遭受侵害。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纠纷类型。分解工作包括两方面:(一)分解作品内容。权利人分别分解出自身网络游戏中可能遭受侵权的作品内容,以及被控侵权网络游戏中对应的内容。这是一项必不可少、非常关键的基础性工作。(二)分解著作权权利。权利人首先需要分解出自己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包括人身性权利与财产性权利。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权利既可能是自己原始获得的,也可能是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继受获得的。如果是后者,权利人就需要明确自身在什么权能范围、地域范围、使用范围、时间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权利,然后通过比对权利人作品内容与涉嫌侵权内容,分解出各作品被侵害的具体著作权权利。类型二:复合型所谓“复合
    2023-04-30
    143人看过
  • 侵权责任类型及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一、什么是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2)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
    2023-02-04
    43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网络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他是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 更多>

    #网络著作权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的类型及构成要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2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
    • 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有哪些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分为以下类型: 1、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 这种行为具体指未经网络作品权利人许可将网络作品下载并于传统媒体上传播的行为。网络作品是以数字0和1的形式存在并以网络为载体在计算机之间流动的作品。具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进入计算机网络前存在于纸,磁带等传统媒体,只是通过扫描等方式转化为计算机能识别的数字编码,然后经由计算机的组织、加工、储存,并在需要时
    • 哪些行为构成网络上著作权侵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7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出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综上,构成要件主要表现在: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犯他人著作权如何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3
      近几年社会中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也引发了很多知识产权案件,现实生活中,侵犯著作权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犯他人著作权如何赔偿?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杨森律师解析。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
    •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件有哪些,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有侵犯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