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侵权案件定案标准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7:15:23 276 人看过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对于著作权的保护非常完善,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有了比较详细的保护,同时如果出现了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的话,也需要对这种行为有严厉的打击。一般来讲,如果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话,是需要对著作权人进行一定赔偿的,具体的赔偿标准是规定在我国的著作权法里面,赔偿的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

赔偿方式如下:

第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这是最为简单直接的方式。由于著作权人拥有的著作权会为自己带来一定的利益,例如出版,改编等等,这些利益会因为他人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而受到损失。

2.这个时候自己受到的损失完完全全是由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所以自己不需要承担这个损失,而应当由他人承担,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他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损害赔偿。只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在他人的侵权过程当中给自己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就可以向他人请求赔偿。

第二,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1.就算他人的著作权也并不只是为了自己欣赏,一定是有其他生产或者是销售目的的,那么在这个时候很难计算出著作权人由于自己的行为到底损失了多少,那么在上一个办法很难操作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违法所得来确定应当赔偿他人多少。

2.这种方式在现实生活当中是非常实际有效的。由于自己在侵犯的过程当中,违法所得是比较容易计算出来的,所以对于他人进行赔偿的这个数额也是会比较容易得出的。在这期间自己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其中无形资产要可以被计算成有形的资金,再把这一切的违法所得相加起来,就是最终应当赔偿给著作权人的数额。

第三,按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通常来讲,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的话,可以按照以上的两个赔偿方式来进行赔偿。不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很有可能著作权人不知道自己到底损失了多少,而侵权人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违法所得了多少,所以这个时候按照以上两个标准在实际层面上操作都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人民法院规定了一个兜底性的标准,如果在以上的各个情况之下,都没有办法计算出具体数额的话,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处50万元以下的赔偿。

2.具体50万元以下,应当确定在多少,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整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尽量做出公正的判决。当然,在赔偿的过程当中,原告所损失的一切诉讼费用和必要费用等等,都应当由被告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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