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面积“被增加”开发商称当初约定为暂测面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2:22:06 440 人看过

回迁房面积被增加开发商称当初约定为暂测面积

2009年11月9日来源京华时报

《阳光乐府回迁房面积被增加》追踪

开发商称当初约定为暂测面积

大兴区阳光乐府回迁房实测面积被增加,开发商要求业主为超出部分买单,百余名业主拒绝收房(本报11月2日报道)。近日,大兴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与京南住房开发公司共同答复,称西旺工程二期当初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未经测绘部门出具预测报告,安置时提供的面积为暂测面积,入住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百余名业主等待一周后,得到了一份由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和京南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盖章的回复。回复中称,2007年12月份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在启动西旺工程拆迁工作时,大兴区政府征用北京京南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商品房用于西旺路拆迁安置,当时该商品房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安置现场出具的为图纸设计面积,未经测绘部门出具预测报告,并已在认购协议中约定,安置时提供的面积为暂测面积,入住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一名业主对回复表示气愤: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为何要求业主当初签订认购协议,且事先不告知业主?有业主表示,他们在看房时也遭到阻拦,对方表示不交钱收房就不能看房。

业主王先生曾就此问题写信给市住建委,大兴区住建委受委托就相关事宜进行答复,称京南住房开发公司提供阳光乐府项目建设用地是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商品房建设用地。王先生所购房属项目二期,将按商品房进行预售,不存在面积差异问题。

大兴区住建委还对业主解释称,由于业主并未签订市建委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以增加面积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买单的方式并不适用。业主所签的《回迁房安置协议》和《房屋认购协议》均非购买期房的正式合同,并未对面积差异处理作出条约规定。因此按照合同,开发商并没有直接的责任,也不涉及违法。

在与业主代表协商时,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谭振龙表示,该回复的已经回复了,请业主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以免耽误入住。此外,大兴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与京南住房开发公司均拒绝再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

马传贞律师称,《房屋认购协议》中标明的是商品房,此协议只是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文本格式上不同,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在《房屋认购协议》中未对差异作出约定,那么就得按法定执行,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最终要以司法裁定为准。(记者周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回迁房相关文章
  • 商品房实地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如何处理
    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方式一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买受方同意继续履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受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方返还买受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双倍返还买受方。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二)方式二:买受、出卖双方自行约定处理。
    2023-04-22
    281人看过
  • 商品房面积怎么算公式,商品房面积由谁测量
    商品房面积的计算公式,即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相加得出总面积;商品房面积,由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或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其他单位进行测量。一、商品房面积怎么算公式商品房面积的公式计算是:1.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2.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是每套住户房屋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3.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4.公用建筑面积:将整栋的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二、商品房面积由谁测量商品房面积由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测量。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是法定的测量机构,只有该机构的测量结果可以作为面积误差的依据。房地
    2022-08-31
    356人看过
  • 何为房屋新开工面积、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
    房屋新开工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创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施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发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包括各层建筑面积之和。房屋竣工面积,是指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竣工房屋价值,是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价值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暖、卫等附属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
    2023-06-10
    272人看过
  • 怎么对新房面积测量,如何测量房子面积
    一、怎么对新房面积测量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房屋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那么单元住宅的销售面积怎样测算?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一)套内使用面积的概念是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房间时,其一半的面积净高不低于2?1米,其余部分最小净高不低于1.5米,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计入使用面积;否则不算使用面积。每户阳台(无论凹、凸阳台)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不计算使用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阳台
    2023-05-16
    287人看过
  • 开发商便和测绘企业勾结篡改房子面积
    2006年09月05日1841源自海南特区报记者汪训波由于房屋面积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测定后才能做准,于是,某些开发商便和测绘企业勾结起来,肆意改动房子的面积,欺骗购房者,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利益。对此,海口市政府在不久前下发的文件里,将这一行为列为重点不法行为,并表示今后将严肃查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开发商与测绘企业勾结而被欺诈的购房者并不鲜见。作为购房者,您家的房子测绘过吗?是否被测大了?遇到这种情况,你准备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相关新闻杭州集体收房增多分户验收可能减少纠纷(9.5)律师提醒应认真查看楼盘是否达到交房条件(9.5)福建出台新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在网上备案(9.5)15住户担心建房水泥不合格不敢搬新家(9.5)楼板裂缝漏水业主可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9.5)房子突然变大6平米符女士家住海秀路××大厦,2002年,她从海南省某房产开发企业手里买进了现在住的这套180多
    2023-04-22
    495人看过
  • 开发商房子会差面积吗
    法律综合知识
    若商品房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之面积误差绝对值在此范围内(即不超过3%),则将依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以合同中所载明的价格作为基数进行实地结算;然而,若其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越了3%的界限,购房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份合同或解除其中的相关条款。若是购房者仍决定继续执行这份合同,且实际居住面积超出了合同中约定的面积,那么购房者需支付3%以内的房款差额,而对于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则应由出售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
    2024-05-14
    74人看过
  • 商品房面积实测在哪里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房产实测面积有着明确的规定,即要求建筑物的实际面积与实际测量所得数据间不得超过百分之三。若房屋的实际面积相较于最初订立的合同约定面积有所增加,那么在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部分中,超出的房价款应由购买方按照原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而当面积误差比超过3%时,则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将由出售方自行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
    2024-07-24
    492人看过
  • 商品房要交实测面积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为了确保购房交易的公正与准确性,需向购房者提供真实的房屋面积测量结果数据——即《房屋面积实测表》。交房环节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面积实测表》给购房者查验。通常来说,购房者只有在收到开发商提供的面积实测报告并核实无误后,才能明确所购房产的实际使用面积,进而在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基础上,对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之处进行相应的差额补偿。若出现面积差异问题,可参照合同条款进行妥善处理。如果开发商未能提供面积实测报告,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该房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024-05-14
    82人看过
  • 商品房什么时候测面积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现行的房屋面积计算标准,商品房建筑面积(或销售面积)主要由公共区域分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两大块构成:首先,公共区域分摊面积主要包括公共门厅、过道、电梯井、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以及楼梯间等;而套内建筑面积则包括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及阳台建筑面积。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又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使用面积,它涵盖了诸如厕所、储藏室、客厅、过道、厨房、卧室、起居室、卫生间、假层、壁柜等多个功能区的总面积;其次是墙体面积,包括新建住宅中各套内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以及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类;最后是阳台建筑面积,包括原设计封闭式阳台的外水平投影面积、挑阳台(底阳台)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凹阳台的净面积(含墙体面积)的一半。对于半挑半凹阳台,其挑出部分按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而凹进部分则按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七条套内建筑面
    2024-05-11
    220人看过
  • 购房一定要测面积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在交付房产之际,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提交具备法律效力的《房屋面积实测表》。该项文件被视为开发商交付房产的首要必备材料,通常来说,购买方在完成验收过程中,需等待开发商提供精确的面积测量报告后,方可最终核实房产的实际面积。在核对完实际测量面积之后,还应当根据测量结果补足相应的差额款项。若测量显示面积产生偏差,首先应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为准绳来进行处理。若开发商无法提供面积实测报告,购买人有权选择拒绝对房产进行接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024-05-10
    321人看过
  • 发现实测面积与时测面积出现误差如何处理
    发现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出现误差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
    2023-07-29
    115人看过
  • 购房实测面积以什么为准
    对于建筑物的面积定义,我们遵循以下准则:建筑物面积等于内部空间面积加上公共分摊面积;内部空间面积则由外墙长度的一半再加上实际可用空间组成;而公共分摊面积,则可以通过计算公式得到:即公共分摊面积=公共分摊系数乘以内部空间面积;至于公共分摊系数这一概念,它代表着整个建筑中公共使用区域所占的比例,其测定方式就是总公共使用面积除以整个建筑内空间的总面积;最后,公共使用面积则是指整个建筑中所有住户共同使用的部分空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
    2024-07-30
    486人看过
  • 预售面积商品房交房时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存在较大的误差如何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等原因引起面积误差的,按下列规定处理:1、未征得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不按施工图纸施工或向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不实资料等原因造成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担由此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造成建筑面积减少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由开发商退还减少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解除合同的,开发商除应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价款外,还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未明确赔偿责任的,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2、除上款规定情况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实测建筑面积和房屋预测建筑面积有误差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虽有约定但不明确,当事人双方又不能就解决误差问题协商一致的,按下列规定处理:共有分摊部分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价款;凡减少的,开发商应退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套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2023-06-11
    157人看过
  • 房屋面积测量是涵盖公摊面积吗
    一、套内面积全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2、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计入使用面积。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二、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公摊范围: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
    2023-06-25
    8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回迁房
    词条

    回迁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或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的房屋,通常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的。 回迁房的分配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 回迁房通常会根... 更多>

    #回迁房
    相关咨询
    • 开发商乱增加房屋面积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7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
    • 开发商大产权是按实测面积还是预售面积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办房产证的时候是按照实测面积为准的,签订购房合同是按照图测面积为准的。
    • 新房面积增加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4
      你可以起诉他们,根据以下规定,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
    • 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买卖合同面积,购房人是否可以依约要求增加面积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按一般的规定,上述律师的回答似并无错。但做为律师是不是应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本案涉及的问题呢?即本案所涉合同的这样约定(结合开发商的交房行为)是否公平合理呢?为了提升销售,实际交付的面积远远大于约定的面积,此是开发商们惯用的伎俩。商品房销售办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出台对此约束后,开发商们又钻“有约定从约定的”立法疏漏,于是出现了象本案这样的合同约定。如果我们认可这种约定,是不是意味着不论开发商交付的面积
    • 开发商说面积增大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
      超出部分在3平米内,补差价给开发商,超过3平米部分,开发商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