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储备运行机制有哪些具体环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05:25 497 人看过

一是土地征用,是指通过征收集体土地、收回闲置土地、调整不合理配置土地和土地置换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征收,土地使用权可以从集体或其他城市使用者集中到政府手中。广义的征收包括:(1)“征收”——没收违法用地,收回闲置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两年内不实施开发的,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二)“买”――买。对于一些地段好、档次高,但用途不合理的土地,或者土地出让中价格明显偏低的交易用地,政府可以通过市场从原土地使用者手中回购土地使用权;

(3)“交换”——置换,对于企业改制中一些不合理的工业用地,我们可以利用价值杠杆实现不同土地使用权的置换,从而达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

(4)“征”即征,通过预征或实征的方式,将列入城市发展规划的集体土地收回转为国有土地,将进入土地储备程序。二是土地储备,是指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置、统一开发等方式,对已取得的土地进行整理、打包、储备。储备一般包括两部分:(1)收回土地的开发或再开发,可以由收购储备机构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或单位实施,使原地、毛坯地变为成熟土地;(2)储备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城市发展的土地需求与政府的财政能力。三是土地供应,是指根据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以土地招拍挂等形式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无论是通过取得、收回、没收、置换还是征收等方式,储备土地在出让时都被视为一级市场的标的。必须纳入土地供应总计划。进入市场的方式是挂牌、竞价、拍卖,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的价值。收购、储备、供应三个环节紧密相连,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土地收购储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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