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是否有效的9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9:30:48 93 人看过

要说破产申请的9种情形,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第七条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审查,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申请人。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的期限。

第八条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法院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下级法院仍不作出是否受理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可以同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申请相关文章
  • 破产申请权的种类有哪些
    1、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的破产申请权。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在债务人破产宣告后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并没有异议,但是对其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一直存有争议。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与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有关,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原因中含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元素,因此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因其债权行使条件未成就,不应享有破产申请权。2、有财产担保的与法定优先权保障的债权的破产申请权。有财产担保的与法定优先权保障的债权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依债权性质分析,赋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破产申请权更为合理,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除有受偿权利外,还可能存在其他利益,如是否维系债务人的存在、是否启动和解、重整程序等,破产申请权可以作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达到正当目的手段。3、自然债权和丧失执行请求权的破产申请权。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对于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权利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则丧
    2023-03-17
    194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情形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能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但是债权申报后不一定可以实现。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认可超过诉讼时效破产债权应考虑的因素基于上述分析,直接否定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存在不合理性,那么是否可以直接认可超时效债权的效力笔者认为,基于民诉法中丧失“胜诉权”的时效规定,诉讼时效仍是审查债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标准,而且根据破产法管理人也享有确认破产财产、审核债权的权利。因此不应在破产法相关规定中直接省略审查超过诉讼时效债权这一过程,而是应该细化审核超过诉讼时效债权的过程,将对超过诉讼时效债权的认定标准调整到更加合理的程度。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之债权人的主观状态我国民诉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要求债权人客观上具有实现债权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债权人应当曾对债权进行积极主张,在积极主张过程中
    2023-08-02
    155人看过
  • 检察机关提出破产申请情形
    一、检察机关提出破产申请有哪些情形对实践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愿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第9条的规定,应能在经济转型时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若将此重要任务完全委诸当事人,则很难实现目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愿提出破产申请时,应立足于当事人申请主义,辅之以适当的国家公权主义。这任务不宜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承担,应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纵观国外立法,多数国家对检察机关提起破产诉讼持肯定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这条规定并不表明人民检察院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笔者认为,人民检察院不仅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而且还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破产法应予执行而不执行,破产程序应予发动而不发动,检察机关应行使法律监督权,主动提起破产诉讼。,破产案件属于特殊的经济纠纷案件,往往具有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影响面宽的特点,有些企业的破
    2023-04-15
    272人看过
  • 破产申请形式2024
    法律综合知识
    破产申请,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申请既可由债权人提出,也可由债务人提出。(一)债权人申请破产债权人认为债务人达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界限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债权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债权人若为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还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住所;2.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
    2024-01-29
    203人看过
  • 申请撤销婚姻有几种情形
    一、申请撤销婚姻有几种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两种:(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是指对于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由于男女双方缺乏婚姻的合意,因此受到胁迫的婚姻一方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违法结合的一种婚姻。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二、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有哪些1、对象和目的不同。离婚是以合法的婚姻为对象,目的主要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两个人之间的婚姻是自愿结合在一起,生活之后由于种种因素导致感情破裂而导致的离婚;而可撤销的婚姻是被迫结合在一起的;2、法定事由不同。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律规定的离婚与不离婚的界限,根据司法审判的具体实践,也有具
    2024-02-01
    222人看过
  • 被告就原告的9种情形
    第一,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四,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
    2023-03-04
    446人看过
  • 申请抚养权变更的有何种情形?
    抚养权关系未成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我国法律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变更原先的抚养权决定,具体有两种变更方式:1、起诉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如果之前离婚判决时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出现这些不利于被抚养子女的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而且,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可以按照其自身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更加有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2、协议变更就像离婚时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样,变更抚养权既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对于种变
    2024-01-22
    433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是什么
    债务人在满足以下情形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一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指公司企业法人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为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使之能得到公平满足而设置的一种诉讼程序。公司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二、非法集资公司能申请破产吗非法集资公司能申请破产,只要其符合申请破产的规定。法律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3-08
    364人看过
  • 常见的感情破裂情形有几种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一、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什么法律条文规定有五种情形可视为感情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下情形也可以认为感情已破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2023-03-10
    164人看过
  • 破产重整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在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这一问题上,首先需要考虑到的是其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偿还合法债务的状况,以及其资产是否足以支付所有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因素。若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未能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缺乏关键性的证据或文件,那么该破产重整申请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此外,如果破产重整申请带有恶意企图,如试图通过破产来逃避债务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拒绝。当企业已经启动了清算程序时,通常将会停止受理新的重整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4-08-02
    408人看过
  • 无羁押必要的9种情形是哪些
    目前法律对无羁押必要的9种情形的规定是:属于预备犯、中止犯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的;过失犯罪的;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三)过失犯罪的;(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九)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十)系
    2024-05-15
    117人看过
  • 破产申请形式-清算人申请
    清算责任人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属于清算法人,即为清算目的而存在的法人,企业法人解散是指企业因发生章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除破产以外的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进入待清算状态或者实施清算的过程。此时其法人人格在法律上视为存续。但其营业资格已经丧失。此时,如果企业存在资不抵债的事实,则应当适用破产清算程序清理债务。破产法第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所谓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依照相关的法律确定。例如,在公司清算的场合,根据清算程序确定的人员以及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织的清算组。在合伙企业的场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6条的规定,包括全体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的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以及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破产法第7条第3款的规定是关于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在破
    2023-06-06
    421人看过
  • 多种情形申请房产登记须公证
    有多种房产登记需要先办理房产公证,那么,如何办理房产公证呢,何时需要先办理公证,本文提醒继承房产等多种情形办理房屋登记,都绕不开公证环节。一、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房产公证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由于房产公证又分很多种,如房产继承公证、房产买卖协议公证、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等,各自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凡是办理机构都是一致的,但是如需要注意,如果是没有产权的房屋需要进行确权或者产权转移的公证,是无法进行的。二、在我国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
    2023-06-27
    168人看过
  • 工伤私了的协议是否有效的三种情形呢
    一、工伤私了的协议是否有效的三种情形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伤私了协议无效,不存在下列情况的工伤私了协议则是有效:一、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三、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二、工伤私了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应工伤私了协议书有效或无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情况大致有三种:一、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行为属隐瞒不报,逃脱了劳动监管部门
    2024-02-04
    21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往往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混在一起一并审查,然后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更多>

    #破产申请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有几种情形?有哪些情况不能申请破产清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5
      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
    • 强制执行的情形下能否申请破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6
      我来给你说一下强制执行破产申请的话,如果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的申请后,执行法院应该中止执行,由执行申请人向受理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同时,该被冻结的资金属于破产公司的破产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对于破产债权,也需要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清偿
    • 破产申请人有哪几类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8
      1,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还可以申请和解或者重整)。 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里注意不包括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是因为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债权人作为外人无法知晓,所以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可以申请重整)。 3,
    • 破产申请可以撤回吗,破产申请会被驳回的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破产申请可以撤回吗破产申请的撤回是指在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的撤回。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及受理破产申请后至宣告破产前,无论是在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还是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都应允许申请人任意撤回破产申请。因为如果债务人对其提出的破产申请撤回,债权人认为债务人该行为损害其利益,债权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如果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撤回,则可以视为债权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
    • 准许撤回破产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7
      准许撤回破产申请规定的内容从以下几点做个介绍:一是撤回破产申请必须在破产宣告之前提出。“因为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的裁定,具有同生效判决一样的效力,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和非依法不得撤销的特点,当事人既不得上诉,也不能通过撤回申请而使之归于无效”。二是已刊登破产案件受理公告的,是否准许应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届满后作出裁定。因为债权申报期届满后,将要召开债权人会议,影响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相关情况才会明朗。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