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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整顿

破产整顿

  • 破产整顿期限
    破产整顿
    破产企业的和解和整顿是两种处理方式,整顿程序包括重组计划的提交和批准,最终执行重组计划;而整顿程序则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过清算后终止破产程序。 在我国,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和整顿企业。整顿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规定企业清偿债务的期限。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法院发布公告,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在破产企业整顿过程中,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得主张抵销。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不得主张抵销。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的债权,不得主张抵销。 总结,和解和整顿是破产企业在破产过程中的两种处理方式。整顿程序包括向法院申请重组、法院审查通过后裁定重组予以公告、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债权人表决重组计划草案、投票通过后向法院申请批准重组计划、法院裁定批准并终止重组程序并予以公告,最后执行重组计划。而整顿程序则是有限公司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裁定后会宣告受理,清算组完成清算后向法院递交清算报告申请破产程序终结,最后经过审查后破产程序终止。 破产企业在我国可以通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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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整顿的名词解释
    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具体如下: 1. 债务人(债权人)依法提出重整申请; 2.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3. 重整计划经所有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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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合同解除补偿金
    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当事人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5.用人单位正面临破产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需要进行裁员。 【 解 除 合 同 】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得 到 补 偿 ?根据素材2中提供的情况,下列情况解除合同可以得到补偿金:1. 由于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 劳动者因工伤不能继续工作的。4. 订立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5.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6. 劳动合同法到期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续签的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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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申请条件以及过程均不同,具体如下: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4、申请材料要求不同。债务人申请重整的,除应提交新《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能够维持持续经营,获得经济收益以偿还债务和摆脱困境的重整可行性报告。二者过程的区别: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债权人包括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个利害关系人等均参与重整程序的进行。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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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购与重组的定义及影响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破产重组是什么意思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法律的监督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通常,债权人们不得不同意经理们的重组方案。因为,一旦立刻让企业破产,实施财产清算,企业的财产可能所剩无几,而经过重组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产生出丰厚的利润。面对这两种选择,债权人很难不让步。破产重组,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解体,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组。破产不只是企业倒闭、清算,而且包括依法重组和调整。狭义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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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的详细说明
    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2)预告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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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的意义
    破产整顿
    公司破产清算的意义就在于公司破产清算制度是公司走向消亡十分重要的一环。其作用在于不仅保护了股东的权益、而且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公司的股东在解散公司的同时应当及时进行全面合理的清算,避免因此而给自己或其他股东带来损失。企业重整与破产清算管理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7.1企业重整与破产(pochan)清算财务管理概述一、企业破产(pochan)、重整与清算(一)企业破产的基本概念破产的定义经济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淘汰;法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还债。2.破产的法律特征破产是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破产是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破产必须经法院审理,以实现公平受偿,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宣告破产,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二)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及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建立起来的执法规范一度是我国早期破产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2006年8月27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破产原因《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并在第七条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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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遭遇公司资不抵债,员工应如何自处?
    公司撤资员工安置方式:1、公司撤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3、用人单位在破产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被裁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新公司接手旧公司员工怎么办一、新公司接手旧公司员工怎么办1、新公司接手旧公司员工可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与新公司有效,工作年限计入到新的公司,劳动者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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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规定: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改建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破产重整制度和破产和解制度的区别破产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破产所规定的和解制度与一般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一、破产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其的目的是为了中止破产程序,使债务人进人整顿阶段,避免破产,而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和解的要求。二、破产和解的内容可以包括减免债务清偿的数量,延期清偿债务的期限以及企业整顿的事项等。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债务的偿还.纠纷的解决等问题。三、破产和解是既不是完全由法院裁判,又不是债权人会议和债务人之间自行达成和解即可生效,它必须先经债权人会议原则通过,再由人民法院认可之后方能生效。而在民事诉讼的调解中,只要双方当事人不违反有关法律,就可以自由和解。四、破产和解协议虽经法院认可,但没有强制执行力,其效力主要表现在中止破产程序,使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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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的含义和原因
    债权人申请参加破产程序有两个重要意义。首先,某个或某些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其它债权人申请参加,不仅体现了破产债权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不因其他破产申请的提出而丧失,更重要的还在于,当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撤回申请后,该参加的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就可自动地补充进去,发挥应有的程序作用,不致使破产受理程序因此终止。其次,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债权人也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就可依法行使如破产和解申请权、破产整顿申请权等程序权利,这些权利都只能在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前提下行使。再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也提出破产申请。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意义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3)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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