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是否会被法院驳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10:50 318 人看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但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债权人需向法院提交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但无需证明该公司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2、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必须在法律上可强制执行、必须为已到期的债权。债权人仅可申请破产清算和重整,不可申请和解。

新破产法赋予有财产担保债权人部分表决权

关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是否有表决权的问题,我国破产立法存在认识的渐进过程。1986年颁布的旧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第三十二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依据上述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该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不属于债权人会议成员,对债权人会议的各项议题均不享有表决权。旧破产法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是认为设定了担保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无需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优先受偿权。这样规定的结果使得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游离于债权人会议之外,对破产的各类事项均不享有表决权,而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又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大部分都采取了安排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列席债权人会议,但不对各类事项进行表决的方式处理这一问题。即使这样,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权利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2006年颁布的新破产法在立法思路上做出了调整,该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该条没有明确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的事项有表决权,但采取了排除的方式,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即通过和解协议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反推之,即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其他事项诸如重整计划、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等享有表决权。这一立法变化,对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意义重大,使其真正能够参与到破产程序中,更有利于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也更有利于优先受偿权的实现。

《破产法解释(一)》第六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破产相关文章
  • 破产申请被驳回后可否上诉
    破产申请被驳回后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05-15
    469人看过
  • 破产申请撤回与破产申请驳回
    想了解破产申请撤回与破产申请驳回吗?无论是在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还是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都应允许申请人任意撤回破产申请。什么是破产申请的驳回?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申请人的破产申请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法律要求的应当以裁定形式驳回其申请。破产申请的撤回-指在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的撤回1、笔者认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及受理破产申请后至宣告破产前,无论是在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还是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都应允许申请人任意撤回破产申请。因为如果债务人对其提出的破产申请撤回,债权人认为债务人该行为损害其利益,债权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如果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撤回,则可以视为债权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当然,因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给债权人或债务人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付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2、破产申请有的驳回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
    2023-06-09
    216人看过
  • 驳回破产申请法院应否收取申请人的案件受理费
    2013年11月6日某债权人申请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2014年1月15日在法院主持下召开了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审查某公司企业账面资产总额为138,389,371.3元,债务金额为:150,672,902.8元。2014年5月7日浙江某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放弃对某公司的债权计人民币26,180,062.84元的《放弃债权声明书》1份。因债权人浙江某公司放弃债权金额为26,180,062.84元,某公司的债务金额下调为124,492,839.96元。因债务人某公司已不具有资不抵债的情形,为此,法院驳回某债权人对债务人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讨论驳回申请的时候,发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没有对驳回破产清算申请的案件受理费如何收取的规定,为此,对于法院是否能收取案件受理费产生了分歧意见。【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对本案已进行了立案审查并指定了管理人,且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大量的工作
    2023-06-06
    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破产申请会被驳回?
    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的不受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假借破产之名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人因相关证据不足被裁定不受理的,可以在补足证据后重新提出破产申请。2、受理后驳回破产申请。由于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实质审查是表面事实的审查,实践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上不存在破产原因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以后,有机会通过进一步审查证据和了解情况,确定表面事实的真实性。破产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破产宣告
    2023-04-24
    323人看过
  • 公司申请破产债权人能拿回多少
    在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债权人实际能够收回的金额取决于破产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结果,并且还需要考虑到公司的资产现状以及负债结构等诸多复杂的因素。一般而言,在进行破产清算之时,会遵循特定的法定流程并依据优先级顺序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配。首先,必须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其次,依照如下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及抚恤金,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2.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然而,若公司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有可能无法得到全额的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2024-07-24
    255人看过
  • 债务如何处理当破产申请被驳回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会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不符合破产条件的,法院会作出不受理的判决。不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天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送达那天起十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材料有哪些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
    2023-07-01
    272人看过
  • 申请破产公司有权追回债权吗
    有权。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即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破产程序前行为,被法院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后,管理人有权将此部分财产追回,归入债务人财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债务人的出资人在破产企业成立时认缴的出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应当足额实际缴纳。出资人的出资此时是债务人财产的一部分,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如数缴纳。3、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企业法人的董事、经理和其他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是对债务人财产的侵犯,管理人有权对这些财产予以追回。4、人民
    2023-03-06
    222人看过
  • 法人不申请破产,公司是否会陷入破产?
    法人不申请破产的,公司是否可以破产,由实际情况来决定。法人企业破产的,那么是不需要法人代表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而是需要让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只有符合破产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作出破产的裁定。因为只有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公司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的时候,才能申请破产。公司法人破产申请书范本:申请人:________,男,45岁,汉族,_______省______市人,服装商业个体户,现住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被申请人:________服装厂,厂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法定代表人:郝_______,厂长。请求事项:被申请人_______服装厂严重亏损,确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请求裁定宣告该厂破产还债。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______服装厂原属国营企业,是一个有职工不到200人的
    2023-07-02
    98人看过
  • 法院可以对破产重整申请驳回吗
    法院可以对破产重整申请驳回。因《企业破产法》未对申请破产重整需要提供的材料作具体规定,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债务人有恢复希望的材料供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在审查这些材料后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不能将重整计划草案提前表决,以是否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作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不予受理重整申请的前提条件。否则,属于画蛇添足,有程序倒置之嫌,此做法容易给申请人留下口实。重整案件占破产案件的比例很小目前多见的是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上市公司多数是当地的支柱产业或龙头企业,当地纳税大户时,当地政府会想尽各种办法极力挽救企业,重整是首选方案,多数也都重整成功。本案涉及的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商业流通企业,是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出资人向法院申请重整,然而该案因达不到重整的目的,最终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一般而言,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
    2023-06-14
    267人看过
  • 如何驳回破产申请?
    答:一、破产申请的驳回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的不受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假借破产之名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人因相关证据不足被裁定不受理的,可以在补足证据后重新提出破产申请。2.受理后驳回破产申请。由于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实质审查是表面事实的审查,实践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上不存在破产原因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以后,有机会通过进一步审查证据和了解情况,确定表面事实的真实性。破产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在受理破
    2023-03-16
    166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受理后能否撤回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受理后能否撤回企业破产案件是人民法院受理的一种非诉民事案件,破产企业本身和符合条件的债权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相关企业的破产申请,也就是说破产企业和其债权人都有可能成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裁定,当事人对该裁定不得上诉。人民法院准予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人民法院裁定准予之前,因破产申请所引起的损失,由破产申请人承担。撤回申请是申请人的处分权利,但是这一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相关解释是:“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受诉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不准撤诉。”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2023-06-06
    122人看过
  • 个人欠债被法院起诉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一、个人欠债被法院起诉是否可以申请破产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的规定,只有公司才能申请破产,所以个人被法院起诉的,不能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别人欠钱不还,要到哪里起诉事实上,对于借款合同的管辖地法律是有相应的规定的。(一)、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些谨慎的出借人为了避免借款人日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又不
    2023-05-14
    125人看过
  • 公司破产债权人是不是申请重整
    一、公司破产债权人是不是申请重整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法定的股东也可以申请重整,但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方案,否则依然会被宣告破产。未完结的诉讼会由清算组接管。《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公司债务是不是有权冻结个人财产公司债务无权冻结个人财产,公司属于法人,有自己特定的财产,所以公司债务只能冻结公司的财产,无法冻结股东个人的财产。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2024-01-29
    491人看过
  • 股权回购请求被驳回是否还能再申请
    一、股权回购请求被驳回是否还能再申请1、股权回购请求被驳回还能再申请。股东依法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当回购事由出现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双方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份转让后能否请求股东期间的盈利分配股份转让时如果双方约定了尚未取得的分红归受让方的,出让
    2023-06-12
    9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 更多>

    #公司破产
    相关咨询
    • 申请破产被驳回是否可以上诉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最高人民法院能否直接驳回破产申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法院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的相关内容是如何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 人民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的不受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假借破产之名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 法院能够驳回破产申请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由于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实质审查是表面事实的审查,实践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上不存在破产原因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以后,有机会通过进一步审查证据和了解情况,确定表面事实的真实性。破产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或者(债权人申请时)第7条第2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时,可以驳回该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
    • 破产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申请破产申请被驳回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破产申请被驳回的原因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的不受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假借破产之名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