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乐视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8:05:21 229 人看过

原告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15号3栋408室。

法定代表人冯建权,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钟磊。

被告北京乐视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A2座三层W307室。

法定代表人董健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曙光,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中录国际文化公司)与被告北京乐视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乐视天下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中录国际文化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钟磊到庭参加了诉讼。乐视天下科技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录国际文化公司起诉称:我公司经过授权取得了电视剧《大丫鬟》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乐视天下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域名为boboh.com的网站上非法传播该电视剧,并利用加载广告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我公司屡次要求乐视天下科技公司从其网站上删除该电视剧,但乐视天下科技公司均置之不理。乐视天下科技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对该电视剧享有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我公司造成了极大损失。故我公司要求乐视天下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我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98500元、公证费1000元及差旅费500元。

乐视天下科技公司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8日,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了35集电视剧《大丫鬟》的发行许可证,其中记载该电视剧的制作机构为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经视文化公司),合作机构为欢瑞世纪影视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欢瑞世纪公司)。

播放该电视剧的光盘,在片尾显示有湖南经济电视台出品。同时,在片尾还显示有如下内容:本节目版权持有人——经视文化公司、欢瑞世纪公司。本节目音像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发行——湖南金蜂音像出版社(简称金蜂出版社)。

湖南经济电视台曾出具声明书,称电视剧《大丫鬟》由经视文化公司、欢瑞世纪公司投资拍摄,其著作权由该两公司享有。

2009年12月30日,欢瑞世纪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经视文化公司为电视剧《大丫鬟》的著作权代理人,对外签订所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同日,经视文化公司出具许可使用授权书,将电视剧《大丫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授予了金蜂出版社。授权地区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授权期限为五年,自发行许可证下发之日起计算。同时明确金蜂出版社可以向第三人转让自己被许可行使的权利或在自己的被授权类别内许可第三人以与自己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2009年12月20日,金蜂出版社出具授权书,将电视剧《大丫鬟》在中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网通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网通宽带公司)独家行使。授权期限为五年,自2009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29日。网通宽带公司有权在授权期间内转让自己的权利或再转授权第三方使用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再转让或再转授权。

2009年12月30日,网通宽带公司出具授权书,将其取得的电视剧《大丫鬟》的上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家使用权在其取得权利的期间和地区范围内授予了中录国际文化公司。

域名为boboh.com的网站为乐视天下科技公司所有并经营的网站。2010年1月20日,登录该网站。从该网站上下载“波波虎软件”,安装运行该软件后显示出“波波虎软件”界面。在该软件界面的“高清”搜索栏中输入“大丫鬟”,搜索后显示出涉案电视剧《大丫鬟》的剧照。点击该剧照,在弹出的页面上显示出第1集至第35集全部链接图标。随机选取第1集、第21集、第35集进行点播,均能正常播放。所有播放过程均在“波波虎软件”界面下。在播放过程中,播放界面显示有“郑重声明:本作品之片源,字幕来自互联网,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传播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否则一切责任由该…”的文字。在播放过程中显示有广告内容。上述登录及播放过程由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2010)浙甬鄞证民字第139号公证书。中录国际文化公司为此支出了公证费1000元。

中录国际文化公司为本案诉讼还支出了交通费248元。

以上事实,有发行许可证、电视剧《大丫鬟》光盘、授权书、公证书、公证费发票、火车票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根据电视剧《大丫鬟》中的署名、湖南经济电视台的声明、欢瑞世纪公司的授权书及经视文化公司的授权书,可以确认金蜂出版社取得了涉案电视剧《大丫鬟》在中国大陆地区为期五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经金蜂出版社对网通宽带公司及网通宽带公司对中录国际文化公司的授权,中录国际文化公司又取得了涉案电视剧《大丫鬟》在中国大陆地区为期五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中录国际文化公司取得的该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侵犯。

乐视天下科技公司的行为表现为通过其网站向公众提供“波波虎软件”,使得公众可以通过该软件从网络上获取涉案电视剧《大丫鬟》。从公证书来看,播放该电视剧的过程中始终在该软件界面下。据此,本院认定涉案电视剧是由乐视天下科技公司未经许可提供的,使公众可以在自行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电视剧,乐视天下科技公司侵犯了中录国际文化公司对该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的法律责任。

对于具体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本院将根据涉案电视剧的知名度、独创性程度、乐视天下科技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及侵权行为的情节和性质等因素酌情确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北京乐视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侵犯电视剧《大丫鬟》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二、北京乐视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四万元;

三、北京乐视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理费用一千二百四十八元;

四、驳回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0元(已交纳),北京乐视天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李自柱

人民陪审员李凤雨

人民陪审员郝建丰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王晓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宝丽星通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甲5号中天大厦8层。法定代表人陈崇金,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刘权,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宝丽星通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23号银燕大厦2号楼A区三层303室。法定代表人秦戊申,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郑东梅,女,1976年9月9日出生,宝丽星通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洼里花虎沟八号内8号楼6单元501号。委托代理人郭卉平,北京市中企国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上诉人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7日作出的(2008)西民初字第65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1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被上诉人宝丽星通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并非涉案计算
    2023-06-08
    352人看过
  • 北京宏业超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至诚利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海民初字第10640号原告北京宏业超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里风芳园1号楼6门102。法定代表人鲍居武,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孙炜,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至诚利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0号院3号楼3门501。被告保定市万汇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北市区帅府胡同11号。被告高碑店市白沟旺美佳超市,住所地高碑店市政府街西侧。原告北京宏业超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业公司)诉被告北京至诚利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至诚公司)、被告河北省保定市万汇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汇源公司)、被告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旺美佳超市(以下简称旺美佳超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宏业超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孙炜到庭参加了诉讼。北京至诚利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
    2023-06-08
    147人看过
  • 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四合计算机有限公司、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09-10-1108:09:05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杨民三(知)初字第76号原告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敏,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俞建国,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丁晓敏,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四合计算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怡伦,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红玲。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树仁,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红玲,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刘婷,该公司职员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四合计算机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
    2023-06-08
    354人看过
  • 汪春华与北京农博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汪春华,男,汉族,1972年9月24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漳湖镇顺治街077号。委托代理人王同灵,女,1984年11月26日出生,住山东省乐陵市黄夹镇王明吴村8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农博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4层1401室。法定代表人邵根伙,总裁。委托代理人曹礼军,男,1983年6月9日出生,住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兴委8组。上诉人汪春华与被上诉人北京农博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农博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2716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9年3月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汪春华一审诉称,我系《出国种粮与国内种粮差别咋那么大》一文(以下简称《出》文)作者,我对《出》文享有著作权。农博公司未经我许可即在其经营的网址为ww
    2023-06-08
    234人看过
  • 宋嘉鸿与与非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宋嘉鸿,男,1946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上海无线电三厂退休工人,住上海市杨浦区市光三村81号503室。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与非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5号楼406室。法定代表人苏公雨,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夏翔,北京市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宋嘉鸿因与被上诉人与非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与非门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13日作出的(2008)海民初字第347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5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09年6月8日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为作者。《用TDA2822BTL制作的助听器》一文(简称《用》文)于1991年9月在《现代通讯》首次发表时署名为宋嘉鸿,在无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诉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济民四初字第53号原告: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王清亚,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杨沫,1976年x月x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工程师,住xxx。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云峰,1962年x月x日出生,该公司法律顾问,住xxx。被告: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王建,董事长。原告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04年8月20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沫、张云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系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高新企业,其开发的软件产品在国内业界内及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原告开发的软件“阳光电脑KT
    2023-06-08
    253人看过
  • 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诉中广亚广播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海民初字第8888号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马中骏,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戎朝,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庄舰兵,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广亚广播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王平,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德成,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叶月琴,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文影视”)诉被告中广亚广播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亚”)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慈文影视委托代理人戎朝,被告中广亚的委托代理人李德成、叶月琴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慈文影视诉称:原告于2005年10月21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www.catv.net)向公众提供电影《七剑》的下载、在线播放服务。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
    2023-06-08
    198人看过
  • 北京某医药科技发展公司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纠纷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朝民初字第7087号原告:北京某医药科技发展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11号。法定代表人王某元,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李某柏,男,汉族,1979年9月22日出生,该公司法律部负责人,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中医学院。委托代理人张某,女,汉族,1964年11月17日出生,**太兆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中医学院。被告: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永安路47号B207室。法定代表人邢某雷,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穆某,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某医药科技发展公司(简称**公司)诉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创建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2月2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柏、张某,**创建
    2023-05-05
    302人看过
  • 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大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09-12-3109:41:41湖北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武知初字第561号原告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A座526号(德胜园区)。法定代表人邵以丁,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单体禹,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子芳,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武汉大学,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法定代表人顾海良,校长。委托代理人高卫松,该校职工。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大学侵犯影视作品《文雀》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履行。为此,原告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与被告武汉大学达成调解协议为由,于2009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08
    366人看过
  • 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诉北京娱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诉北京娱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时间:2007-04-24当事人:马镇珠、董飞、俞乃岳法官:文号:(2007)二中民初字第296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二中民初字第296号原告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18-122号广东音像城一楼76、77号。法定代表人马镇珠,经理。委托代理人居永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娱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天辰写字楼523号。法定代表人董飞,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彩风,北京市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丁海君,男,汉族,1973年2月22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庆安县同乐乡同发村刘玉屯45号,北京市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被告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三利大厦四层4021室。法定代表人俞乃岳,
    2023-06-08
    303人看过
  • 冯超诉统合天成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冯超,男,满族,1975年5月5日出生,北京中北华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委托代理人赵元正,男,回族,1981年4月15日出生,中律法律自动咨询有限公司职员,住址北京市宣武区,现住北京市崇文区。委托代理人侯勇民,男,汉族,1970年2月11日出生,无业,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被告统合天成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23号楼401室。法定代表人帅学燕。委托代理人迟键,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亚昆,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冯超起诉称:我于2008年初创作完成了剧本《皇家刺青》。与此同时,统合天成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统合天成影视公司)与我联系,希望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后,我与统合天成影视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我授权统合天成影视公司使用《皇家刺青》剧本拍摄电影并担任该片导演,统合天成影视公司在影片拍摄
    2023-06-08
    192人看过
  • 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写字楼6层613室。法定代表人刘锋,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观湖国际大厦)1号楼1501号。法定代表人覃宏,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夏天,男,1983年7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观音寺北里4楼2单元402号。委托代理人夏振洲,北京市振洲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北影招待所平房5号。法定代表人李少红,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夏天,男,1983年7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观音寺北里4楼2单元402号。委托代理人夏振洲,北京市振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55号。负责人郭洪桥。上诉人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
    2023-06-08
    286人看过
  • 北京嘉华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白银派森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嘉华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白银派森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时间:2007-04-23当事人:崔国洲、姜峰法官:文号:(2007)朝民初字第08265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朝民初字第08265号原告北京嘉华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8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3号楼207室。法定代表人崔国洲,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张辉,男,汉族,1976年5月1日出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职员,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委托代理人梁飞,男,汉族,1978年4月20日出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职员,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甲7号。被告白银派森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36号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被告中国医疗器械信息杂志社,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9号16层。法定代表人姜峰,该社社长。委托代理人李易,北京市瑞银律师
    2023-06-08
    324人看过
  • 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诉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等播放权纠纷案
    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顺平路沙岭段89号。法定代表人马中骏,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庄舰兵,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黎卿,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14层。法定代表人张继平,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告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驻马店市丰泽路26号。负责人朱国华,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总经理。以上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张永魁,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上二被告委托代理人郑霞,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文公司)与被告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信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信驻马店分公司)播放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
    2023-06-08
    33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北京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1
      怎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1、工商登记 (1)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工商局领取申请表格; (2)查询拟办企业名称; (3)由会计事务所验资; (4)准备文件(参见私营企业开业所需文件); (5)向工商局提交公司注册申请表并准备的文件,审批执照; (6)工商局颁发执照 (注:这一过程大约2-3周时间)。 2、刻制图章凭工商执照刻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3、申请企业代码,凭工商执照介绍信去技术监督局办理企
    •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
    • 崔鑫文化传播工作室有限公司注册照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13
      不过,工商登记有家名称为“上海昱鑫文化传播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新四平公路468弄9幢3层41室,法人是崔海刚。 2、如果您写的全称是正确的话,这家公司肯定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局投诉。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其要求您交纳一千多拍模特卡,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4、个人认为,该公司招聘是不靠谱的。 1、签了合同的怎么办? 答:具体合同条
    • 北京公司利益受损责任纠纷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22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在北京市工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7
      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