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附期限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22:01:38 19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律的有关规定,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的性质与范围,有的国家从广义上认定,即凡是与破产人有关债权均属于破产债权,无论是否设有财产担保,如美国。有的国家则从狭义上认定,只有对破产人发生的无担保物担保的债权才属于破产债权,如日本、英国等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59条第3款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规定来看,我国立法采取了后一种立法模式。对“基于破产宣告前原因成立的债权”的构成要件,也存在两种学说。一种为全部完备说,即主张构成债权发生之一切要件,于破产宣告前必须全部具备,即债权应当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附期限、附条件的问题。另一种为一部完备说,即认为构成债权发生之基础主要要件,于破产宣告时具备即可,无需具备一切要件,应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的债权等。从我国《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的规定看,我国立法采取这一说。以将来特定时间的届至为条件,决定债权的生效或失效而成立的债权,为附期的债权。它们可分为附终期的债权和附有始期的债权两种。附有终期的债权,在期限届至时失去效力。附有始期的债权,在期限届至时发生效力。附有终期的债权,只要破产宣告时的附期限未届至,就构成当然的破产债权,即使破产宣告后所附期限届至,也不影响该债权的受偿地位。附有始期的债权,不论其在破产宣告时的附期限是否届至,都是有效成立的债权,即使期限没有届至,债权的生效也是一种必然。附有始期而未到期的债权,依民法在期限届至前不能受清偿,然而在破产过程中,破产人的全部财产已构成破产财产,供全体债权人分配。因为此类债权虽未到期,但作为既存之债权与一般破产债权在性质上并无区别,同样有权利获得清偿。破产宣告之后,若要求债权人在债权到期后才能行使受偿权利,往往破产人的财产已被分配殆尽,无法再获清偿,若待其债权到期后再一并对其债权进行破产分配破产程序便不得不中止,势必影响其他当事人的权益,拖延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所以,各国破产立法上对附有始期而未到期的债权,均规定破产宣告时视为已到期,依破产程序受偿。①对此类债权的清偿问题,为了公平起见,应当减去该债权未到期的利息。我国《破产法》(试行)第31条规定,破产宣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亦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扣除未到期债权的利息,各地的做法不尽一致,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也颇多。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研究,以达到适用法律的基本一致。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可分为两类,即有利息的债权与无利息即无偿借予的债权。其中有利息的债权又分为附利息的债权与含利息的债权。简言之: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有利息的债权附利息债权:是指借贷从当事人明确规定债务本金数额与利息的利率的债权。含利息债权:是指在债务关系中没有规定本金与利率数额,仅规定到期应偿还金额的债权无利息的债权,它并非是债权人不要利息,与无利息债权的性质不同。原则上,算定未到期的破产债权的具体数额,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附利息的债权由于本金与利率明确,无论是用以到期应偿还的债务总额中扣除未到期利息的方法,还是用本金加上到期利息的方法,都可以正确地计算出破产债权的数额,故不文不予讨论。本文着重讨论含利息的债权如何扣息和无利息的债权应否扣息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2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申报期限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享有别除权。在此情况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行使别除权是否以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报为前提,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行使权利,自然也就不必申报债权,一种观点认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须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否则不能优先受偿。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一、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进行申报(一)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法律依据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款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从法律规定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
    2022-04-08
    162人看过
  • 债权确定期限怎么确定
    一、债权确定期限怎么确定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是法人企业的,法人企业破产的时候,债权人就需要进行债权的登记,如果不登记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二、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
    2023-04-24
    81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事实和数额证明材料
    一、破产债权事实和数额证明材料破产债权事实和数额证明材料为: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4.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
    2023-06-09
    390人看过
  • 证实破产债权数额和事实材料
    一、证实破产债权数额和事实材料证实破产债权数额和事实材料为: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4.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
    2023-06-08
    372人看过
  • 最高债权限额是如何确定的
    一、最高债权限额是如何确定的在最高额抵押担保制度下,其所担保的债权不仅涵盖本金,还包含了利息这一关键组成部分。其中,本金构成了所谓的“本金债权”,而利息则构成了“利息债权”。这两者共同构成了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核心债权内容。在债权尚未最终确定之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都有权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对债权确定的期限、债权的具体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最高债权余额是什么意思最高债权余额乃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段之内,债权人有权利向债务人要求偿还的最高总债权金额。这一数额包含了主债务以及其应支付的利息、滞纳金、补偿性赔偿、保管担保财产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为了保障债权得以实现而需支付的一切费用。简言之,最高债权余额就是在此期间内债务人
    2024-07-07
    328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数额要求
    法律没有具体要求。申请破产只要符合规定就能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3-04-15
    197人看过
  • 债务履行期限和债权确定期限
    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5-07
    115人看过
  • 谈破产债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近年来,一方面破产案件大量增多,另一方面我国银行破产法律先天不足,进而在适用法律上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对我国破产债权的分析,提出一些构想。关键词:破产债权法律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破产案件大幅度上升。但由于破产案件涉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较早,已经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包括破产债权在内的诸多法律问题。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能的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请求权。认定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把握两个基本点:一是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二是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且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与破产债权有关的问题。本文对破产债权若干问题进行专门分析,以求教同仁。一、破产企业的劳动债权及所拖欠税金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就破产债权申报,否则,将丧失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权。劳动债权指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以及劳动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第3
    2023-04-24
    74人看过
  • 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兼谈有利于债权人的解释规则及
    2002年1月20日,A公司找日公司索要到期铝材货款340万元。日公司表示无力偿还,日公司同时表示,至3月份,C公司欠自己400万元电器货款到期。此时,自己有钱可以还给A公司货款340万元。甲乙双方遂签订还款的书面协议,约定:“日公司于C公司3月份29日还款时,向A公司归还货款,再加上利息(从1月20日开始,按银行同期计算)。”至4月初,A公司向日公司索要货款,日公司拒绝,A公司起诉。日公司提出:A日之间的还款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现C公司到期未偿还债务,条件未成就,合同未生效。A公司提出:A日之间的还款协议为附期限合同,期限有始期和终期,A日之间的合同为附始期的合同,至29日日公司就应当还款,不论C公司是否还款。附条件、附期限的含义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也可以约定附期限。附条件,是当事人约定以以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利。但该公告应当解
    2023-06-06
    148人看过
  • 金额不确定的债权的确定
    金额不确定的债权,主要是指非金钱的破产债权、以外币表示的金钱债权、涉及诉讼未最终判决、裁定的债权等。对于金额不确定的债权,一般以破产宣告时的债权评估额作为实际的破产债权额,也就是说,对于非金钱的破产债权,由于债权形式的原因不同,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的评估也不同。对于合同之债,应先行计算债权额,计算时间应截止为企业宣告破产之日;对无因管理之债,债权人应以无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数额为基数,以该费用在企业破产宣告时的金钱标准计算破产债权额;如果是不当得利之债,债务人应向债权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其原物存在的应以原物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的价值计算破产债权,其原物不存在,应以企业破产宣告时估算的破产人的损害赔偿额为破产债权额。以外币表示的债权,主要是因外币汇率产生的波动造成金额的不确定,计算时应以企业宣告破产之日的外汇兑换率换算成债权数额,列入债权总额。对于涉及诉讼,最终未作判决裁定的债权,因人民法院未作出
    2023-04-24
    231人看过
  • 公司债务破产限额
    公司破产债务没有上限。我国法律规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债务人在经过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有法人的资格,如果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的组织或者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则是没有破产主体的资格的。公司破产债务如何处理?公司申请破产后,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其破产债务需要根据顺序进行依法清偿,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然后在清偿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及抚恤费用;其次应当偿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所欠税费;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对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的,是需要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偿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
    2023-07-01
    182人看过
  • 债权额的决算期如何确定
    最高额保证中保证责任的起算点是“不特定的债权确定后”,即以不特定的债权确定之日作为最高额保证的债权额的决算期。决算期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最高额保证的存续期间,存续期间的终点,即为债权额的决算期;2、在最高额保证的存续期间内,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终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终止之日为债权额的决算期;3、保证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在当事人对最高额保证存续期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达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到达债权人之日,即为债权额的决算期。最高额保证基本特点1、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最高额保证的生效与被保证的债务是否实际发生无关。2、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3、最高额保证约定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4、最高
    2023-06-15
    373人看过
  • 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确认债权数额
    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3、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4-05-14
    161人看过
  • 附条件的破产债权的介绍
    各国破产立法均规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附条件的债权,在破产宣告后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但是,由于此种债权的生效附有条件,故在破产程序中,其权利行使的一些方面,与其他债权有所不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附条件的债权运用得不甚普遍,《破产法》中对此无明文规定。但是,附条件的债权在破产宣告后的清偿地位如何,作为客观存在的问题,必须予以解决。附条件的债权所附条件分为延缓条件即停止条件与解除条件两种。前者是指债虽已设立,但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直至所附条件成就时,债才发生效力;后者是指已经生效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便失效解除。破产宣告前成立的附条件债权,应以全额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清偿。因为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当条件未成就时,其效力与普通债权相同,理应予以清偿。附延缓条件的债权,虽然在破产宣告时尚未生效,但其设立是在破产宣告之前,而且在破产宣告之后条件仍有可能成就,所以也应属于破产债权。这两种债权虽享有破产
    2023-06-04
    10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附条件破产债权额的确定,附期限债权额的确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附条件破产债权额的确定附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如果所附条件出现,债权人失去依法追偿的权利。一般而言,附条件的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已实际存在,并有效行使,具有其法律效力,应将这种债权记入债权总额,并在破产清算中依法受偿。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随时可能因条件出现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在破产程序中,对这一类债权,要求债权人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受偿。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 公司破产债权如何确定,破产债权的确定原则是什么,破产债权的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公司破产债权的确认是破产程序的关键环节,只有经确认后债权人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力。那么破产债权如何确定呢。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
    • 按最高额抵押权的金额确定债权数额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9
      我是平安个贷经理。抵押登记也叫顺位抵押,意思是按照顺序办理抵押。在借贷方无力还款时,法院一般按照抵押登记顺序进行债务清算,及第一个抵押优先清算,有余额也第二抵押进行债务结算。最高额抵押则将这个一般执行变成固定的,若有债务就必须偿还第一抵押,不用协商
    • 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申报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申报期限: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进行申报 (一)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
    • 如何确定破产债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
      破产债权的确定是: 1、由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对于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以及法定的需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只需由管理人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