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的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9:32:16 300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证书;B.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C.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D.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一半以上,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e、其他法律法规。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证件:A.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B.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C.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C.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d.开发建设投入资金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e.项目建设合同及建设进度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载明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并附商品房预售分层方案。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查验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进行现场调查。经审查符合预售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预售人,并说明不予发行的理由。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人不得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预售合同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参照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与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前期物业管理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商品房销售,执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面积按照国家房地产计量标准计算。随着福利分房制度的取消,城镇居民住房逐步实现市场化、货币化。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和销售的住房,与经批准为职工建设的住房和公民个人建设的居住住房有明显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商品房的销售大多以预售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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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4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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