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九的酒》演唱者告音乐著作权协会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7:43:21 388 人看过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是国内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没想到专业维权机构竟“阴沟里翻船”,当上了被告,原因是放在“音著协”网站上的23秒试听音乐片断《九月九的酒》。这首歌曲的演唱者、歌手陈少华认为“音著协”侵权,经武汉公证部门保全证据后,陈少华将“音著协”告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2万元。市中院一审判决“音著协”赔偿陈少华经济损失5900元(含因制止侵权产生的合理支出2900元)。“音著协”不服提出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作出终审判决:“音著协”停止在网站上使用陈少华演唱的《九月九的酒》表演作品;赔偿陈少华的合理支出2900元。

歌手为23秒音乐片断打官司

2007年9月20日,武汉市第二公证处依浙江籍歌手陈少华申请,派出公证员到武汉一家网吧进行证据保全。

在公证员的监督下,陈少华的委托代理人操作计算机,进入“音著协”的网站:点击网站内的“中心音乐区”页面,页面内有“音乐排行榜——经典怀旧”栏目;在2007年3月1日发布的第3期“经典怀旧”曲目中,有歌曲“九月九的酒”的乐曲及演唱的声音片断试听,网页注明“名称:九月九的酒,类型:通俗,词:陈树,曲:朱德荣,演唱:陈少华”;点击“九月九的酒”,显示该歌曲的播放页面,网页文字显示“点击次数:51820”;查询在线播放器的“属性”,显示播放曲目长度为23秒。

公证处对以上操作行为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一份。拿到这份证据后,陈少华随后将“音著协”及取证时的这家网吧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对方侵犯了表演者表演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2万元。

“音著协”认为自己的涉案行为属于典型意义的合理使用行为,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网站上没有提供完整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更未提供下载,仅仅是为了使网友区别此歌非彼歌,提供了23秒的试听截取小片段,所占该曲长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和国际通行的不超过四分之一的试听截取片段惯例相比更加严格谨慎,且根本和彩铃类等商业使用毫无关联,纯属为了介绍涉案词曲作品之用。

“音著协”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行为给歌手陈少华造成任何经济损失,“音著协”的涉案行为也不可能给其带来任何实质性经济损害,“音著协”的行为也不可能给其正版光盘发行和网络商业授权造成任何消极影响,如果说有影响,也只能是善意的、积极的影响,完全属于合理使用范围。

市中院一审认为:本案属侵犯表演者表演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表演者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表演者的表演作品的,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根据查明的事实,陈少华是“音著协”网站上播放的涉案歌曲《九月九的酒》的表演者,依法享有表演者的相关权利。“音著协”未经许可,在其所属网站上向公众播出陈少华享有表演者权的歌曲作品《九月九的酒》片断,其行为构成了对陈少华作为表演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陈少华提出的要求“音著协”支付侵权赔偿金和因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费用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因“音著协”网站上播放是涉案歌曲的声音片断,时长仅有23秒,且陈少华演唱的是歌词部分,侵权行为对陈少华权利的影响有限,尚无证据表明“音著协”为此直接盈利,故其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相应的合理支出费用也偏高。

市中院一审判决:“音著协”停止在其网站上使用陈少华演唱的《九月九的酒》表演作品;赔偿陈少华的经济损失5900元(包含因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费用2900元)。

陈少华:“音著协”侵权事实清楚

“音著协”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陈少华及委托人认为,凡以传播为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许可,否则构成侵权。“音著协”的使用行为完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基本要件。“音著协”的目的不是为了介绍评论,而是为了营利。“音著协”是通过直接提供涉案歌曲的试听服务来实现其推广自己的商业目的,从页面显示点击次数可以看出仅这一首歌曲给音著协的网站带来了五万余次的浏览量。“音著协”不是在新作品中引用作品,根本就是直接使用作品。“音著协”对歌曲的使用已经超过适当的标准,构成实质性使用。歌曲的长度是以小节而不是以时间来计算的,“音著协”在本案中完整使用了副歌部分(8小节),而该部分正是歌曲的高潮,更是商业价值所在。“音著协”使用歌曲的行为完全超出了适当的范围,构成实质性使用。尽管试听页面没有看到“下载”按钮,但是“音著协”却没有采取设置任何技术上的保护措施防止歌曲绝对地址泄露或音源被下载。

省高院审理该案时认为,“音著协”在其网站上,分别注明了歌曲的词作者陈树、曲作者朱德荣和演唱者陈少华,以及涉案所表演音乐作品的名称“九月九的酒”。这说明“音著协”在一定程度上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或者遵循了相关规定,而且从其本身成立的目的、所开设网站的初衷、实际使用陈少华表演内容的程度以及所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来看,“音著协”作为国家批准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尽到了审慎地规范自身行为的义务。

而且,从“音著协”的行为方式及表现来讲,目的是为了介绍、评论或者推介,也没有直接从涉案歌曲的这种推介中盈利。

审判法官认为,本案纠纷提出的问题实质是:涉案歌曲词曲的著作权人及其著作权管理组织与其表演者的权利冲突。也就是说涉案歌曲词曲作者将著作权授权给“音著协”管理和保护,但歌手陈少华作为表演者,音著协使用涉案音乐作品的表演部分仍需取得陈少华的许可和授权。

省高院:“音著协”合理使用理由不成立

省高院审理认为:“音著协”认为构成合理使用的理由不能成立。

由于“音著协”作为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集体管理组织,在其所设网站提供陈少华所演唱的歌曲《九月九的酒》,事先已尽相应的审慎义务,并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但其过错仅在于使用陈少华所演唱的歌曲《九月九的酒》事先未取得该歌演唱者陈少华本人的许可,行为显著轻微,并未对陈少华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对陈少华所主张的经济损失部分不予支持,酌定“音著协”赔偿陈少华因维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900元。

去年7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第一项即:“音著协”停止在其网站上使用陈少华演唱的《九月九的酒》表演作品,同时“修改”市中院判决第二项即:“音著协”由赔偿5900元改为赔偿2900元。

[专家评语]在我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义务并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的大背景下,每一件知识产权案件都可能成为标杆,都可能成为指导其他案件的范例。在合议庭法官的努力下,本案以其新颖性和典型性成为了一个具有指导价值的成功案例。法官紧紧围绕著作权保护的核心概念“合理使用”进行分析,追溯立法原意,深刻理解法律内涵,以利益平衡的法律价值为基础,准确把握实质公平界限,准确划定法律保护的尺度,得出公正判决。

(汉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音乐著作权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音乐著作权侵权
    以下行为都属于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一、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
    2023-06-21
    300人看过
  • 歌手演唱会唱无著作权歌曲被罚
    在法院下达禁唱令后,歌手汤潮拒不执行,坚持在演唱会上演唱《狼爱上羊》等9首禁唱歌曲,被认定妨害了民事诉讼。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决定对汤潮罚款一万元,并对演唱会的主办方罚款20万元,要求他们10日内缴纳。开个唱引发纠纷法院对汤潮下禁唱令,缘于汤潮与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的著作权纠纷。鸟人公司在诉前禁令申请书中称,公司与汤潮约定,汤潮为公司专属签约艺人,公司为汤潮全球范围内唯一经纪人,公司对歌曲《狼爱上羊》享有无期间限制的专有使用权。此后,双方还约定公司享有汤潮创作的《爱大了受伤了》等12首歌曲的著作财产权。但是,汤潮擅自决定于今年5月15日在北京展览馆剧场举办《狼行天下》个人演唱会,北京华夏弘扬国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作为该场演唱会主办单位,公布的演唱曲目中包括了公司享有权利的13首歌曲。鸟人公司认为,如果汤潮在该演唱会中演唱涉案歌曲,将侵犯自己的著作权,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
    2023-06-08
    117人看过
  • 谁拥有音乐作品表演者的权利
    1、根据《著作权法》,表演者经音乐著作权人许可表演音乐作品的,表演者的权利属于表演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的,演出改编、翻译、注释、编排作品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改编、翻译、注释、编排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和原著著作权人的许可和报酬。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的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允许他人向公众广播、传播其现场表演并收取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制其表演的音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允许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传播其表演,被许可人按照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的,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一)法人享有著作权的,后者的著作权一般由作品的创作者享有,而作者单位只享有作品的
    2023-05-07
    375人看过
  • 音著协状告美廉美超市背景音乐侵权
    使用背景音乐,付费理所应当阅读提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公司石景山金顶街超市播放背景音乐涉嫌侵权将其告上法庭,拉开了音著协进一步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大幕。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就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公司石景山金顶街超市(以下简称美廉美超市)播放背景音乐侵权之事,将其告上法庭。记者从音著协了解到,该案是自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订来,音著协发起的首例超市侵权播放背景音乐案。此次涉案曲目为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音著协本次仅主张曲作者的权利索赔金额即达1万余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我国的音乐著作权保护已经取得了不断进展,相关法律从无到有,并不断完善,无论是从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行业操作的层面,还是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使用背景音乐付费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以实际行动对我国政府在加入WTO时的庄严承诺做出的有力呼应。法有规定使用背景音
    2023-06-05
    111人看过
  •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什么
    韩国著作权协会是依照大韩民国著作权法成立的有关著作权的唯一政府机构,履行关于著作权的调查研究、教育培训、著作权登记、委托管理审议、纠纷调停、著作权信息管理体系开发等职能,是国内著作权信息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团体。一、我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二、我国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
    2023-02-26
    381人看过
  • 音乐著作权如何认定为侵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竞赛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具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作、销售他人署名的艺术作品,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二)违法经营5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书面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的,总数超过500份(5)其他严重情节随着后期版权法律知识的日益完善,你会发现在日常生活中听音乐需要提前付费,这实际上是一种保护音乐版权的行为,因为音乐是一种艺术创作,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即使没有登记也受法律保护如何登记音乐著作权?音乐著作权的登记过程有几种类型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侵权的后果是什
    2023-05-07
    147人看过
  • 中国音协告庆元宵演唱会14首歌曲侵权索赔10万
    中国法院网讯因认为自己经授权管理的14首音乐作品被侵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北京宝韵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9.3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称,原告是依法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组织,根据著作权人授权,可以自己名义从事著作权授权及法律诉讼。根据自己与涉案音乐著作权人签订的《音乐著作权合同》,有权对歌曲《美丽的草原我的家》、《爱我中华》等14首作品行使著作权。被告北京宝韵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1日在北京保利剧院主办了名为“守望春天”庆元宵大型音乐演唱会。被告在未征得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演出了《美丽的草原我的家》、《爱我中华》等14首原告授权管理的音乐作品。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该演唱会举办前后多次与北京宝韵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就此事进行交涉,要求被告履行使用著作权的法律义务,均遭到了拒绝。为维护会员合
    2023-06-08
    159人看过
  • 音乐著作权的认定
    音乐著作权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音乐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
    2023-06-23
    250人看过
  • 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问题案
    当你乘坐飞机聆听美妙的乐曲,在空中自由翱-翔时;当你伴着流行歌曲,愉快购物之时;当你欣赏着轻松乐曲,品尝着美味佳肴时;当你在电视广告中听到了熟悉的歌声时,或许不会想到,使用这些背景音乐,可能会带来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著作权纠纷案,就涉及到了背景音乐侵犯著作权的问题。【案情简介】本案三原告分别为:魏*伦,系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顾问;王*久,系海军政治部歌舞团编剧;陈*宇,作曲家。本案三被告分别为:**许昌**集团(简称**集团)、**标格广告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未来广告公司(简称未来公司)。三原告诉称,歌曲《众人划桨开大船》是由魏*伦、王*久作词,陈*宇作曲,并于1993年在**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首次播出。2001年,被告**集团在未告知、未被许可的情况下,将上述作品用作其集团形象广告的背景音乐,该广告由**公司制作、未来公司发布,在**电视
    2022-10-23
    62人看过
  • 音乐家著作权案
    众所周知,《在那遥远的地方》、《达坂城的姑娘》是素有西部歌王之称已故著名音乐家王XX的经典代表作品,也是不少歌迷在KTV经常点唱的曲目。昨日,仪征司法局对外发布,有关王XX的著作权纠纷案日前成功化解,当地六家KTV向王XX亲属支付了适当的使用费,一起涉及著名音乐家的著作权纠纷案得到妥善化解。今年8月,王XX亲属委托北京一位著名律师来仪征收集了六家KTV的侵权证据,并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六家KTV侵犯了王XX的著作权。为尽快妥善化解纠纷,六家KTV负责人共同找到了扬子法律服务所,请求该所为其代理。该案作为一个县级市,发生著作权纠纷案,而且是涉及著名音乐家的著作权纠纷案尚属首次,并无任何先例和经验可供借鉴。扬子法律服务所主任周XX连夜赶到六家KTV了解案情,认真调查取证,检查每首王XX歌曲的制作公司和制作人。在该案审理中,周XX与王XX亲属的代理律师就六家KTV是否侵犯了王XX的
    2023-06-08
    56人看过
  • 侵犯《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等音像制品著作权案
    侵犯《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等音像制品著作权案:佛山市天艺音像制品公司享有独家复制、发行《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CD、《蜡笔小新第三部》VCD等音像制品著作权。武汉某音响经营部等45家业主销售了上述非法复制的音像制品(盗版光盘),侵犯了原告著作权。该案均以被告停止销售、赔偿损失调解结案。法庭点评:打击盗版是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应履行的承诺。中国公民有义务自觉抵制盗版,维护我国政府在国际交往中的形象。
    2023-06-05
    128人看过
  • 个人音乐作品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个人音乐作品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发生音乐著作权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著作权纠纷;(二)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三)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四)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五)投诉:当事人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为避免音乐作品权属纠纷,创作过程中,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创作完成后及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如果发生纠纷,寻求有关部门帮助,积极维权。二、个人音乐作品著作权如何登记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
    2024-02-09
    94人看过
  • MP3侵权案宣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赔12万元
    70位知名音乐人的55首音乐作品未经允许被制成《同一首歌MP3-100首》出售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发行方和制作方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判定北京伟地电子出版社侵权,应支付该协会11.88万元报酬,同时支付合理费用2500元。该出版社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继续发行和销售涉案光盘。据了解,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伟地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同一首歌MP3-100首》中,未经许可使用了70位会员的55首音乐作品,没有支付使用费。北京市中联鸿远光盘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验证义务,大量复制了内容侵权的光盘。该协会因此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发行、销售该光盘;赔礼道歉;支付侵权赔偿金38万元及合理费用500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被告伟地出版社以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没有关于出版、发行MP3光盘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不承认构成侵权。颜斐
    2023-06-08
    150人看过
  • 成都宣判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神奇的九寨》表演
    3月27日,一起涉嫌侵犯歌手容中尔甲、著作权的案件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公司的侵权事实成立,判令被告方未经容中尔甲许可,不得实施复制、发行录有其演唱的歌曲和所著词曲的VCD光盘的行为。被告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容中尔甲经济损失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而合理支出的800元,被告四川中联影音连锁有限公司赔偿4000元。据介绍,容中尔甲不但为《神奇的九寨》、《雄鹰在飞翔》等29首歌曲的表演者,同时还是其中《九寨情缘》等4首歌曲的词作者和《阿妈的笑脸》等6首歌曲的曲作者。2004年11月19日,容中尔甲在被告中联影音公司发现有出售《容中尔甲高原红》卡拉OKVCD光盘,该种光盘收录有《神奇的九寨》等29首歌曲,可光盘的复制、发行并未经其许可。容中尔甲随即请四川省公证处一同前往市内一中联影音店,购买该光盘一盒,并获得收银条一张,发票各一张。后经鉴定,该光盘盘芯上
    2023-06-08
    209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音乐著作权是指对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在其作品上享有的法定权益。这包括对音乐作品的演奏、复制、发行、广播和公开表演等权利。 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涵盖原创的音乐作曲、歌词创作等元素。著作权使创作者能够掌握其作品的使用权,确保其在商业和非商业环境中获... 更多>

    #音乐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翻唱是不是音乐侵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31
      法律分析 翻唱不是一定算音乐侵权的。如果翻唱人出于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进行翻唱的,属于侵权行为。如果翻唱人仅是为了教学、个人欣赏等非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认为侵犯著作权。
    • 翻唱音乐算是侵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06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1
      法律部 为广大会员、音乐著作权人及其他部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是会员强大的法律后盾和必备的法律保障力量。同时,法律部还肩负着对外宣传、交流及学术研究的多重职能。 分配与技术部 其主要职能是确认会员及相关权利人的每一笔著作权收入准确无误,并为协会提供所需的网络、通讯等软硬件技术支持。 财务与总务部 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协会的正常财务运作,同时为协会的正常运作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根据发展需要,
    • 音乐翻唱权是否涉嫌侵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5
      法律分析 翻唱不是一定算音乐侵权的。如果翻唱人出于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进行翻唱的,属于侵权行为。如果翻唱人仅是为了教学、个人欣赏等非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认为侵犯著作权。
    • 如何鉴定音乐著作权侵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9
      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表现形式非常多,比如没有经过作者同意发表音乐作品,歪曲、篡改他人的音乐作品,抄袭他人的音乐作品或者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以改编、翻译等方式使用音乐作品等行为都构成侵权,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