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重整的外部担保是否有效?在破产重整期间,企业因破产重整需要对外担保的,经债权人同意,对外担保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决定终止实施重整计划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调整债权的承诺无效。债权人因实施重整计划而收到的还款仍然有效,尚未清偿的部分视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同一顺序的其他债权人各自清偿比例相同的情况下,才能继续接受分配。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下,为实施重整计划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第二,企业破产的条件。首先,破产的定义。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因丧失偿付能力而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又称无力偿还或无力偿还。破产的要素如下:
首先,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偿付能力的确定,一般以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动等因素为依据。当债务人无法以各种方式清偿债务时,将构成偿付能力的丧失。偿付能力不足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为依据,即偿付能力不足不是债务人主观不愿意或恶意拒付,而是债务人无力偿付的客观情况。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经到了到期日,提出了付款要求,没有争议或者名称明确的债务。第三,债务不仅限于货币支付,而且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债务。否则,由于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清偿,宣告债务人破产是毫无意义的。第四,破产是指债务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或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而不是由于暂时的现金流困难而暂时中止付款。第五,破产是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应当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予以认定。破产或明显缺乏偿付能力的定义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际资产。即资产和负债之间的比例关系。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仅限于实际资产,而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还款因素。计算金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计入总金额。
只有同时满足两个上诉标准,企业才能申请破产或被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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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时对外担保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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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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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有害因素吗?对外担保合法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51、企业在破产重整期间,因破产重整需要对外提供担保的,经债权人同意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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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破产重整后需要承担对外担保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9有效。破产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所以破产企业对外担保有效,但会使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有足以危害担保人权利情形出现的,担保人可以请求法院继续行使担保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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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对担保债权重组的影响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31、工资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抵押权)。 2、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享有人可以在破产分配中直接就该担保物权获得优先清偿,不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如就担保物的价值清偿后仍不能全额偿还的,剩余债权可以普通债权的形式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3、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罚款及普通债权,但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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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破产重整的意思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4破产重组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制度,是指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可能或已经有破产原因但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经营能力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第七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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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合同效力是有效的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破产重整期间合同效力是有效力的。但是还要看具体要看是什么协议,我国《破产法》为保护债权人,规定了一系列的行为(抽逃资产等行为),是可撤销的或无效的。具体如下: 《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