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追击令》编剧讨酬劳被驳引发著作权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01:10 232 人看过

热播电视剧《红色追击令》引发著作权纠纷,编剧雷女士称自己创作剧本未拿到应得酬劳,将摄制和出品单位诉至法院索赔。日前,海淀法院判决驳回了雷女士的诉讼请求。

雷女士诉称,2004年10月28日,被告北京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马总经理以海南一公司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授权代表与她签订委托创作合同,约定雷女士创作26集电视剧本《红色追击令》,每集创作酬金为人民币1万元。签约后,雷女士创作14集剧本并交付,但对方支付部分稿酬后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后来雷女士发现,北京某公司和沈阳电视台已将她创作的14集剧本摄制成27集电视连续剧《红色追击令》,并出品、发行。雷女士认为,两被告未经自己许可也未支付应当的报酬,就自行使用其创作的剧本并获利,涉嫌侵权,因此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

被告某公司和沈阳电视台则称,双方的合同中约定,雷女士对涉案电视剧只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全部由海南洋浦公司享有,而他们已经在电视剧中为雷女士署名,因此没有侵权。

对雷女士创作的14集剧本已支付了足额15万元稿酬,因此不欠其任何稿酬。

法院审查双方合同后认为,雷女士只享有涉案电视剧的署名权,她在已知剧本将用于拍摄《红色追击令》的情况下签署合同,说明已许可对方使用自己的剧本。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行业惯例,雷女士以借款单形式领取的15万元,并不是实际借款,而是制作方向雷女士支付的编剧稿酬,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已经足额支付。因此法院驳回了雷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雷女士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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