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属于正常的债务重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1 11:00:53 354 人看过

企业破产重组:是指企业在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组织下进行破产清算过程中,通过引入第三方对破产企业进行投资,或者收购破产企业,从而使破产企业得以继续存续的一种企业重组方式。一般在此情况下,第三方会与债权人就重组条件进行谈判,可以就债权的债务免除、支付条件、偿付比例等问题进行协商。

债务重组:是指企业之间形成了巨额债务,为了防止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企业之间自发的就债务偿还、支付条件、债务免除等事宜进行的安排。

一、破产重整债权会打折吗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破产重组有以下几个优点:

(一)有利于债权人避免在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

(二)有利于职工防止企业解散引起的大量失业及其带来的社会震荡;

(三)也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信誉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重组管理人员的如何确定

可以由企业决定,也可以是法院指定。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通常,债权人们不得不同意经理们的重组方案。因为,一旦立刻让企业破产,实施财产清算,企业的财产可能所剩无几,而经过重组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产生出丰厚的利润。面对这两种选择,债权人很难不让步。

破产重组,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解体,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9日 1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组相关文章
  • 债务重组对的影响,债务重组的法律属性
    一、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影响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2、可使债务人所有者权益增加。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2023-02-25
    219人看过
  • 债务重组与破产和解
    一、企业破产重整与和解的区别是什么?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区别主要在于破产重整比破产和解程序更复杂,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成功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和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重整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整。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我国《破产法》从尽力挽救我国的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科学地设置了破产重整制度。该制度无论对参与重整程序的各参加人,还是对整个社会而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对被重整的债务人而言,债务人重整的直接目的是挽救财务状况恶劣或已暂停营业及有停业危险的公司,因其有继续经营的价值、重整的可能和必要,从而予以重整使其免予解除或破产,并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使濒临破产或已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起死回生;2、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若债
    2023-03-05
    347人看过
  • 免除利息属于债务重组吗
    债务重组包括减少债务利息这种方式。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将债务转为资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一、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几种1、资产重组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2、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
    2023-03-14
    488人看过
  • 企业债务如何重组,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债务如何重组民法典对企业如何申请债务重组没有作出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破产重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二、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
    2023-04-18
    312人看过
  •  重组后破产,债务责任归属何人?
    破产重整中,股东可能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情况包括: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资金以及其他情况下。若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破产重整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但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股东可能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2、股东抽逃资金。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3、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股东抽逃资金的法律风险股东抽逃资金是指公司股东通过将公司资金转移为自己或第三方的行为,从而
    2024-01-07
    287人看过
  • 破产才能申请债务重组吗
    企业债务重组除了在破产的后可以申请,在破产前也可以的,破产前债务重组的,需要与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出资人协商重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2023-06-14
    427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组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时,由法院裁定其进入破产程序,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债权人或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可以进行债务抵销。债务人若希望在破产程序中结束或终止债务,需进行财产重组,从而合理、有序地分配破产财产,最大程度地保... 更多>

    #破产重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债务重组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2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 就是关于企业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1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即获取利润及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充分使用管理和资源以及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重组会引起资产或资本以及管理策略的改变。 企业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
    • 重组破产的债务打折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0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
    • 债务重组日怎么确定,哪些债务属于债务重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债务重组日的确定债务重组完成日简称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具体描述为:非货币性资产抵偿的债务重组日是指办妥有关资产转让手续的日期;债权转股权的债务重组日是指办妥股权转让手续的日期。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500万元,到期日2002年12日3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不能按期偿还,2003年6月1日经协商并签
    • 债务重组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有什么内容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