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前一天被单位开除引发劳动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1:51:27 74 人看过

严先生原在镇海的一家机械公司工作。2003年12月31日,他与公司续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恰恰在2005年12月30日这一天,严先生因违反了劳动纪律,公司对其作出除名的行政处分,并在公司的告示栏上公布。而此时,距离劳动合同期满(2005年12月31日)仅差一天。

尽管2006年1月4日双方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但事后严先生还是向镇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公司未按“终止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本人”的规定办理手续,请求劳动仲裁部门裁令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9480元。

被诉人某机械公司则称:严某在上班时与某职工打架,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对其作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之所以将“解除劳动合同”改为“终止劳动合同”,主要是考虑到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与终止劳动合同日期仅相差一天,严某如违纪被公司除名会给求职带来困难,且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所以公司同意严某的再三请求,进行了有情操作。而严某却提出这样的无理要求,公司表示难以接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是以终止劳动合同方式解除劳动关系,但被诉人未履行提前30日将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严某。经调解不成,最后作出裁决,被诉人某机械公司支付申诉人严某本人两个月的工资补偿金,计4700元。

但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在裁决书收到15日内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此裁决,判令原告不承担支付被告严某4700元工资补偿责任。

受镇海区人民法院委托,近日镇海区总工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主持了庭前调解。由于上述劳动争议事实清楚,镇海区总工会调解员耐心做用人单位的工作,认为职工严某是有过错之处,公司对严某作出终止合同决定,工会表示理解。但在情、理、法三者处理上,首先应尊重法律。经过区总工会调解员耐心讲解分析后,最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原告某机械公司支付被告严某生活补助费47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纠纷相关文章
  • 被单位开除除劳动合同证明能造假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不可以造假的。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目前而言,离职证明造假不会有法律上的惩罚,但离职证明造假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会很影响他人或者是用人单位对个人信誉的信任。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
    2023-06-29
    401人看过
  • 何某因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何某2008年3月18日向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诉称:何某于2001年11月进入厦门D公司上班,离职前的职位是品管主管。2007年3月D公司与其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合同明确约定其工作岗位为品管员。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根据其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而是以人民币3元/小时的标准计算其周某加班费,以人民币5元/小时的标准计算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D公司存在长期拖欠其加班费的违法事实。2008年3月12日D公司在未经与其协商的情况下撤销其主管职务,调整其为剪线工,并威胁如不服从按照自动处理或者给予辞退,基于D公司长期拖欠加班费及单方调岗,其被迫于2008年3月25日提出辞职,要求裁决D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拖欠的加班费。D公司辩称:对岗位的设置、人员的调配均属公司合法的经营管理,对何某职位的调整是顺应民意之举,并无
    2023-06-09
    420人看过
  • 合同到期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合同到期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补偿金。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确定是否已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024-02-20
    398人看过
  • 国企单位劳动合同到期不和我签合同也不说开除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一、劳动合同中薪资需要进行规定吗劳动合同中薪资需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
    2023-03-24
    58人看过
  • 拖欠工资是否会引发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
    一、拖欠工资是否会引发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单位拖欠工资员工能够解除合同,并且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拖欠工资仲裁申请书内容怎么写拖欠工资仲裁申请书内容如下写: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
    2023-12-28
    100人看过
  • 一份离奇劳动合同引发的巨额索赔纠纷
    员工依据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违约金等共计270余万元,面对白纸黑字,公司却在法庭上声称从未与该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究竟孰真孰假,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11年4月,李某某以劳动争议为由,将乐山市某不锈钢制品厂告上法庭。一审中,李某某确认,其全部诉讼请求均是基于这份劳动合同。该份落款日期为2010年4月7日的劳动合同载明,不锈钢厂外派李某某至重庆沙坪坝区,负责市场调研、营业网点与销售渠道筹建、营销策划、商业推广、工业设计、工程谈判等十余项主要工作,此外,李某某还要根据上述工作成果,定期形成报告、方案、规划设计图、表格等报送不锈钢厂。合同还载明,不锈钢厂需为李某某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李某某每月税后的现金工资不低于4.6万元,同时还有加班补贴及违约金等内容。虽然合同签订日期落款为2010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日期是当天还是前一天
    劳动合同到期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一、员工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劳动合同到期单方面可以解除吗?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
    2023-04-01
    436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被开除补偿吗?
    用人单位如果是在采取法定情形下开除劳动者,不用给予经济补偿,否则属于违法开除劳动者,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25
    89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退休引发纠纷怎么办?
    劳动者与公司关于退休而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在现实中是经常发生争议的事情。例如劳动者是否到了退休年龄、是否应该退休就是一个经常发生的争议。那么这类争议是否属于可以仲裁的劳动争议呢?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也就是说退休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有相关规定。劳动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第五条对此又进一步作了明确的界定:“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024-01-19
    68人看过
  • 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调解律师: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分为过失解雇、非过失解雇和经济解雇。过失解雇是指在劳动者有主观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六种过失解除情形。即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或者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正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六种情况下,解雇不需要提前通知工人,雇主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雇主应该有理由解雇违反纪律的雇员,并保留相关证据。否则,如果员工提出劳动仲裁或诉讼,且雇主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将承担不利后果。无过错解雇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无主观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
    2023-05-07
    3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哪单位管
    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哪单位管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部门处理。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二、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办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三、申请劳动争议撤销仲裁裁决材料有什么
    2023-06-27
    307人看过
  • 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能否在单位解除?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平等民事主体,可以在签订劳务合时约定随时解约应满足的条件,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也可以解除合同关系,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同样可以解除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未到期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要支付吗1、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技能培训,未享受用人单位安排的专项技能培训的,就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
    2023-07-08
    2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什么单位受理
    一、劳动合同纠纷什么单位受理?劳动合同纠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三、劳动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哪些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
    2023-04-13
    150人看过
  • 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到场
    前天,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所开展了“一条龙”现场咨询采访活动。同一天,该医院接听了40多个电话。6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到场申请调解;三个案件成功调解,其余三个案件将继续由调解员跟踪处理,因为双方存在差异第一个进入调解程序的人是邓,58岁,在一家公司担任保安超过十年。由于他两年后到了退休年龄,企业拒绝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此他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并要求企业首先为自己做出经济补偿,邓提出了自己的仲裁理由:他于1994年开始在环保公司工作,并连续工作了十多年,直到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该公司在2008年和2009年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守法律并与他签订无期限合同,但公司强迫他签署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更让他生气的是,去年10月22日,公司以给所有员工的信的形式要求终止与自己的劳动关系。老邓认为他在公司工作了15年,离退休年龄还不到两年。公司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其行为违反了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
    2023-05-07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 更多>

    #劳动纠纷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没到期发现肺结核单位会开除吗,劳动合同没到期会被开除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肺结核是传染性疾病,公司在发现职工患有该病时需要将患者隔离。劳动合同没到时间的话公司因为疾病原因不能开除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患有下列传染病的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其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一)鼠疫、霍乱; (二)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炭疽、斑疹伤寒、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
    • 劳动者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6
      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在于: 1. 劳动争议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在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时,仲裁是必经程序。如果争议金额较小,可以不经过仲裁,但必须先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15日内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法适用于劳动纠纷,但需先经过仲裁。 2. 在劳动诉讼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无论是在诉讼中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内
    • 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单位开除的申请书怎么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你可以提起仲裁申请,时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仲裁和诉讼。
    • 劳动者因交通事故被单位开除,单位是否有权利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
    •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应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