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撤销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7:52:17 295 人看过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

一、破产撤销权的法律特征

1、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均以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为标的。

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和债务人在特殊情况下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行为指向的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或财产性权利。因为在破产程序中,只有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才对债务人的清偿利益具有实际意义,才有必要通过撤销权加以维护。对于债务人不涉及其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的内容违法行为的撤销,可以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

2、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具有明显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欺诈故意,或具有偏袒性清偿的不公平性质。

破产撤销权的关键要件是债务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债权人所获清偿的减少,或者是导致出现清偿不公的现象。当然,在实务中,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财产减少,也可能是由于经营失误、管理不善、交易损失等其他行为造成的,此时债权人利益虽然也受损,但这些情况属于正常的市场经营风险,不属于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之列。

3、撤销权的设置目的在于防止债权人利益受到不正当的损害。

从理论上讲,行使撤销权的一个前提就是出现债权人利益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损的事实。即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的处分行为使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一般责任财产减少,直接引发破产程序,或者在日后开始破产程序中使债权人所得分配减少,或者使部分债权人得到偏袒性清偿,破坏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相反,如果在债务人行为时,债务人企业经营与债务状况正常,并无破产之虞,行为未损害债权人利益,那么即使以后企业亏损破产,对该行为也不得撤销。这也是为了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民事关系的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撤销权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法中管理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必须以诉讼的方式行使,破产撤销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形成起诉和给付起诉的结合,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使破产人于破产宣告临界期间内实施的涉及债权人的行为归于无效。破产人未给付的,不再给付,相对人已取得利益或财产的,由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取回,并入破产财产,相对人已受领的财产灭失的,应当折价赔偿。对于相对人,若相对人已为对待给付且该给付于债务人财产中尚存的,有权行使取回权,若该利益不复存在或对待给付额大于现存利益的,相对人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参加彼此分配。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为破产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具有独立的诉讼实施权,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或参加诉讼。但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作为权利主体却不能享受利益,破产撤销权的归属主体应是何人,理论界对此有破产债权人说、破产人说、破产管理人说和破产财团说等多种主张。其中,较为普通的观点是破产债券人说,破产撤销权乃属保护破产债权人利益而确立的权利,因而其权利当归属于破产债权人
    2023-02-23
    226人看过
  • 破产中的撤销权使用时间是什么?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可以使用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某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1、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3、能够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5条,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
    2023-07-06
    377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有何法律规定?
    民法上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对个别债权人造成的利益损害,而破产法上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或具备破产原因的情况下,以无偿性转让或其他造成自身财产危险的行为来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该权利实际上是民法上的债权人撤销制度在破产法上的扩张适用。破产撤销权旨在撤销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前的不当财产处分行为,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实现破产程序的正当性。律师补充:《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企业
    2023-05-07
    283人看过
  • 欺诈逃债的危害是什么,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欺诈逃债的危害是什么假如债权人在这个破产过程中,发现公司是抽资出逃或者恶意欠款,破产清算,这也撤销权就非常有效,它可以让破产行为无效,让债务人偿还债务。目前,破产案件中的欺诈逃债行为十分严重。一些债务人利用破产程序终结后余债可免于清偿的规定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优惠政策,策划各种欺诈逃债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损害职工利益,破坏经济秩序,有些还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默许下进行的。如不坚决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破产法的实施将步入误区。为此,新破产法草案中设置了较现行立法更为完善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什么是破产撤销权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破产无效行为则是针对民法典、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在破产程序中的表现特点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相对而言,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并无创新内容,而破产撤销权则建立了新的法律制度
    2023-05-08
    215人看过
  • 如何区分破产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
    1、成立的前提不同。民法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续;而破产撤销权除此而外,尚须以破产程序开始为要件。破产程序未开始,不得行使撤销权。2、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于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是由债权人自己决定,并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而破产撤销权虽也有债权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但债权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撤销,而是由破产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为之。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职责是管理债务人的财产,而行使撤销权追回被债务人不正当处分的财产则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故破产法第31条和第32条明确规定,对于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分其财产的行为,管理人享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3、适用范围不同。破产撤销权较民法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并不局限于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凡是损害了债权利益的行为,无论其是否有恶意(有偿行为须恶意),无论其行为为积极或消极
    2023-05-04
    176人看过
  • 企业破产或撤销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该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来说,其是否还需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呢?有一种观点认为,上述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从《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劳动法》未对用人单位发生破产、
    2023-04-22
    44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破产法把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赋予了管理人,规定了债务人的一些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更多>

    #破产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撤销权的法律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1
      特征如下: 1、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均以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为标的; 2、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具有明显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欺诈故意,或具有偏袒性清偿的不公平性质; 3、撤销权的设置目的在于防止债权人利益受到不正当的损害。
    •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撤销权的限制的必要性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 什么叫破产认定权?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包括: 一、债务人隐匿、私分、破坏、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 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过低的价格与他人交易,侵犯债权人的行为。
    • 对企业破产的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8
      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什么是企业被吊销破产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5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企业被吊销后申请破产程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