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及注意的问题了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24:25 165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十三)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上述内容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合理使用相关文章
  • 著作版权接棒要注意的问题
    著作权的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继承仅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2、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4、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著作权的继承问题1.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故美术等作品如果原件所有权在作者生前已转让他人,但除展览权以外的著作权仍属于作者。作者去世以后,这种作品的著作权也是继承的标的。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入单位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
    2023-07-13
    105人看过
  • 著作权作品的使用范围与公共利益
    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具体如下: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发表的著作权作品;2、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的著作权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免会使用他人发表的著作权作品;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发表、播出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5、对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研,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6、国家机关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执行公务;7、为了展示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和美术馆复制了图书馆的收藏作品;8、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9、临摹、绘画、拍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作品著作权如何查询查询著作权是指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登记的著作权数据库中进行档案或主题查询,可以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进行查询。《著作权法
    2023-07-02
    106人看过
  • 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权利范围
    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一般来说人身权利不得转让及许可,财产权利可以许可,但许可时应明确许可权利的具体内容,如被许可人是否有复制权,被许可人是自用还是用于经营需要,被许可人是否能将软件寻求第三方合作,被许可人是否可以对软件进行修改等等。若许可合同没有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是不得行使的。一、哪些类型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的形式有:1.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2.被告抗辩时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主张进行抗辩。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程序是如何的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分别送交工商局商标处存查,并由许可人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二、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应当提供下列书件:(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
    2023-03-21
    76人看过
  • 死刑适用范围应该注意的问题
    我国在适用死刑时一般比较严格:1、对死刑适用对象范围予以严格限制;2、设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规定;3、确立严格的死刑核准程序。为更好地对适用死刑有一个全面地了解,现就在适用死刑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一说明。一、对怀孕妇女适用死刑的情况。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但这就有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人工流产的和自然流产的情况,为此特作一说明。1、在关押期间或在法院审判时作了人工流产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案件起诉到法院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被人工流产的,及法院受理时被告人是怀孕的,准备做人工流产后的都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审判机关不得判处死刑或死缓。2、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审判时也不适用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不适用死刑,但如果因另外其他的罪被起诉或交付审判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在被抓时是甲罪,则无论被告人是人
    2023-06-11
    488人看过
  • 公平合法使用他人著作权的范围是什么
    但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几种情况,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支付报酬,只要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不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包括: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个人学习、研究或者鉴赏;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发表的作品;报道时事新闻,引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片中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在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在公开会议上发表的讲话,应当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但作者声明不准刊播的除外;为学校课堂教学、科研翻译、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发表;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出版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复制博物馆收藏的作品,用于展示或者保存版本;免费发表作品;在户
    2023-05-07
    423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者及著作权受保护的物体
    著作权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可见,著作权首行属于作者。这里的作者指著作权法所承认的作者,不单纯是事实睥创作者,因为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作品必须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意志创作,上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也称为单位作品。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
    2023-07-06
    163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
    2023-06-13
    261人看过
  • 如何获得著作权使用权,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一、如何获得著作权使用权想要获得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当事人可以和著作权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取得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
    2023-06-17
    348人看过
  •  申请软件著作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重要性以及其在软件版权贸易、经营、认证和国家科技项目申报中的作用。如果证书未经登记,著作权人将难以提供证明作品完成时间和所有人身份的证据,从而影响到软件的价值和可信度。因此,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提高软件的附加值,有助于企业在软件版权贸易中获得更多利益。当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未经登记,著作权人将难以提供证明作品完成时间和所有人身份的证据。二、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三、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四、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五、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六、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需 要
    2023-09-14
    341人看过
  • 关于对著作权经营许可问题的意见
    关于对著作权经营许可问题的意见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6-04生效日期:2003-06-04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发布文号:国权办[2003]22号海南省版权局:《关于著作权经营许可问题的请示》(琼版发(2003)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著作权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将著作权进行转让的法律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因此,从事著作权买卖经营不需要经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但经营者应遵守有关国家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二、如果受他人委托办理涉外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则是一种著作权涉外代理行为。根据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4月15日联合发布的《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成立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或开办著作权涉外代理须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二OO三年六月
    2023-06-08
    383人看过
  • 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以及适用范围
    一、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肖像权合理适用的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二、肖像权的合理适用范围是怎样的肖像权的合理适用范围是:1.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暴光者的肖像权。大家,注意了,即使新闻报道的内容失实或者不当,有可能构成侵害被暴光者名誉权或隐私权,也不会构成侵害肖像权。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
    2023-06-27
    98人看过
  • 合理使用的范围
    因下列情况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在使用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二、为介绍、评论、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制作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
    2023-04-23
    473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1、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出版社,而表演权可以转让给明星等。2、同一种财产权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等。3、著作权转让可以分地域进行。同是英文版翻译权,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无论转让出著作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一、转让后的著作权保护期转让后的著作权保护期终身予以保护,当然作者死亡之后还保护50年的时间,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
    2023-03-24
    435人看过
  • 医保的作用及使用范围有哪些
    一、医保的作用及使用范围: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银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银行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银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持身份证到银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银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银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二、参保流程: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2023-05-09
    361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主要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 更多>

    • 著作权中合理使用的定义及其合理使用的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5
      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范围为: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
    • 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范围作了哪些规定,合理使用范围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著作权法》主席令第2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
    • 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情形包括哪些,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二、【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著作权法》主席令第2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
    • 怎样使用著作权属于合理范围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8
      著作权合理使用 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 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 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 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
    • xx作品的著作权行使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
      【著作权限制权利】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行使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此可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但是,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