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的终结(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4:32:23 109 人看过

第二节免责制度

一、免责制度的意义

破产免责制度,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对于债务人未能依破产程序清偿的债务,在法定范围内免除其继续清偿的责任。免责在自然人破产的救济政策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原则是避免使债务人的未来收入陷入对过去的债务包袱之中[1],以鼓励其在破产之后仍能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新的财富。

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使以债权人为主的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得到公平的满足。同时,破产程序本身还具有使债务人获得经济上更生、复苏的目的。在法人破产的场合,原则上,破产终结的同时法人的人格也随之消灭。因此,没有必要考虑破产程序终结后法人的更生问题。但是,自然人破产与此不同,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让债务人背负沉重的债务包袱,其再次陷入经济困境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想以破产程序为契机给予破产人更生复苏的机会,就有必要采取一定手段减轻程序终结后债务人的债务负担。正是基于此种考虑,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便应运而生。

早在1705年英国破产法规定免责制度之时,由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是破产程序进行的核心目的,免责仅仅是对那些诚实地交出全部财产以帮助债权人实现这一目标的债务人给予的一种奖赏。可以说,当时的免责并不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免责制度只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项附属措施。随着对债务人救济的理念在破产立法理论中的产生并最终形成,免责制度作为给债务人提供更生机会的独立性价值得到了立法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对债务人的免责开始被视为破产程序的一个重要目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破产倒闭现象屡见不鲜。人们渐渐认识到,债务人破产固然应对其欠债负责,但债权人亦应就其债权承担相应的风险,唯有如此,始为公平。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依法免除破产人一定范围内的未清偿债务,正是这一公平理念的体现。在实务中,债务人主动申请法院宣告破产的最大动机也莫过于此。从各国破产立法的发展趋势看,原先采用免责主义的英美法系国家正在逐渐放宽对破产人实施免责的范围和适用条件,一些原来对破产人持不免责主义态度的大陆法系国家的破产法,如日本和德国,也在其立法中相继转而采用免责主义。

二、各国有关免责的立法例

免责主义在各国破产立法中的表现并不相同。总体说来,英美法系国家多采用当然免责主义,即随着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自动获得免责而无须向法院提出许可的申请。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也采当然免责主义。相反,大陆法系国家大多采取许可免责主义,即破产程序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债务人的免责,而是应由债务人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对债务人免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终结破产程序的所有情形
    一、终结破产程序的所有情形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营业用章等。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根据破产法的直接规定或条文本意,破产程序的终结事由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债务人有不予宣告破产的法定事由;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二、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2023-04-24
    169人看过
  • 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吗
    一、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吗宣告破产只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步骤。破产程序终结是指从破产申请开始,经过和解重整、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申报破产债权、进行破产债权抵销、处置破产财产、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破产程序,全部程序都完成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分配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第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第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
    2023-06-16
    166人看过
  • 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
    一、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XX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XXX破XX号之二申请人:XX有限公司管理人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永康市XX街道XX东路X号X楼。负责人:XX。2020年10月22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破产清算期间,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未能联系,公司无可供分配财产,无法支付破产费用,请求本院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XX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应当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宣告XX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XX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XX审判员XX审判员XX二0二0年十月二十二日法官助理XX代书记员XX二、
    2023-06-06
    248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后怎么办
    一、终结破产程序后怎么办和解整顿期限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有哪些(一)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因破产财团财产的不足而终结,是各国破产立法的通例。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破产费用应当在破产分配实施之前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如果破产财产的数额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债权人的债权就根本不可能再从破产财产中得到任何分配。此时,破产程序继续进行既不可能,也无实益。从维护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公益和节省法院财力、人力的角度考虑,法院
    2023-06-06
    89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税务注销
    一、破产程序终结税务注销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二、税务注销登记的界定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一)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三)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
    2023-06-06
    458人看过
  • 什么叫做终结破产程序
    1、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2、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终结方式也有三种:其一,由和解整顿程序完成引发的终结;其二,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其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的终结。3、我国破产立法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一、破产重整制度和破产和解制度的区别1、直接目的不同。尽管预防破产为二者所共同的终极目的,但在直接目的上二者显有区别。破产和解是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调整来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于不坠,从而实现预防破产的目的,具有消极性和外在性的特点;破产重整的目的则更深入一层,不仅在于消极地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而且深入企业内部,寻找其深层病因,采取有效对策,从而使债务企业重获健全的生产经营能力,收取治标与治本
    2023-02-24
    45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终结破产程序的办理流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
    • 破产后如何终结破产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和解整顿期限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限是几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 法院在何种情况下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