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表决权的破产债权人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20:23:04 53 人看过

无表决权的破产债权人的情形具体包括: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等。

一、如何申请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流程有哪些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二、法院破产程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程序?

(1)宣告破产:债务人在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若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通过第三人担保清偿或自己清偿全部债务则破产程序终止。

(2)变价与分配:宣告破产后,管理人应及时拟定破产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变价方式无特殊决议则通过拍卖进行,按照债务清偿顺序清偿债务。破产财产一般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同样由管理人拟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

(3)破产程序终结:在破产财产清偿、分配、提存后向人民法院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注销登记,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4日 1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哪些人在债权人会议中有表决权
    一般来讲,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对于债权会议表决的事项是享有表决权的。但是也有例外,债权不确定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除非经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确定了具体债权金额,否则不得行使表决权。有表决权的人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所有的表决事项都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二是对部分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后者是指有财产担保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权人,对于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和通过破产分配方案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哪些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1、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人包括: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2、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后,就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而对于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能够行使表决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
    2023-07-29
    357人看过
  • 破产法中规定的破产撤销权情形有哪些?
    我国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撤销权的情形包括:1、放弃债权的;2、无偿转让财产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5、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撤销申请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提出。企业破产法院有权解除查封的规定有哪些(一)关于保全措施。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限制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讼前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二)关于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指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以及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023-08-11
    457人看过
  • 如何防范破产逃债破产逃债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产逃债的情形有哪些纵观各种各样的破产逃债现象,归纳起来大概有下列几种情形:1、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主要表现有:(1)一些企业规避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坚壁清野,转移企业内核,留下企业空壳,然后滥用破产制度,金蝉脱壳,逃废债务。(2)一些企业利用企业分立的形式,采取“先分后破”、“新老企业划断”等方法,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3)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2、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产期间,进行逃债欺诈活动。主要表现有:(1)按现行《破产法》规定,一般破产案件从申请到破产公告,即使不包括和解整顿程序,最快也得6个月时间。债务人利用在这段时间内仍对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023-02-09
    337人看过
  • 普通债权在各破产程序中享有的表决权
    债权破产的分类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
    2023-04-29
    426人看过
  • 有抵押权的人有无表决权
    抵押担保的债权人除了通过和解协议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事项外,有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和解协议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担保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除以上两项事项以外的事项。抵押权作为担保权的一种,因此,债权人有表决权。抵押权债权转移抵押权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的,担保依然有效。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8-17
    278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债权人有申请破产的资格吗?
    一、债权人有申请破产的资格吗?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1、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2、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
    2023-06-28
    332人看过
  • 破产债权表决规则是什么
    破产债权的表决规则是,实行记名表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会议的决议才算通过。一、表决权行使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的每一股都有表决权;2、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公司章程是否可以约定表决权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
    2023-03-31
    333人看过
  • 债权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债务人的表现形式
    债务人的含义是,对债权人负有一定义务的人。债务人的义务可以来自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民事法律行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依法或者依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以及承担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有哪些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义务归还借钱人的人(组织);2、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如果你是债权人:那就是别人欠了你东西,你可以请求别人偿还,相对于债务人而言,你享有的是权利。如果你是债务人,那就是你欠了别人东西,别人可以向你请求偿还,相对于债权人而言,你负担的是义务;3、撤销权享有不同: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而债务人无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
    2023-07-25
    432人看过
  • 破产债权暂缓确认情形
    一、破产债权暂缓确认情形债权人申报债权后,需得到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但债权人申报之债权情况各异,有的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具有法律上确定之名义和执行效力;有的尚在诉讼之中;有的双方虽有争议但未提起诉讼或仲裁;有的则双方均无争议。债权确认的一般原则是,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均在审查确认之列,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二、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1、债权申报期限:(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2、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
    2023-04-24
    257人看过
  •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考点
    《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定则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如何表决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一旦决议依法定程序获得通过,各债权人不论是否出席了会议,不论是否参加表决,也不论是否投票赞成,都当然地受到决议的约束。相关法律知识《破产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
    2023-08-01
    468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应在债权人会议中享有表决权
    23日上午分组审议破产法草案时,多位全国人大常委建议,为保证破产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应当赋予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职工和工会代表表决权。某种意义上,法律对债权人表决权的安排直接牵涉各债权人的利益实现。破产法草案三审稿尽管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破产企业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但并未赋予职工和工会代表表决权。南振中委员认为,由于被拖欠工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职工比较分散,每个职工平均被拖欠的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数额相对较少,他们在债权人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正因为如此,在债权人会议中应该赋予这部分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必要的权利,以确保他们基本利益的实现。汤洪高委员表示,以往国有企业破产几乎由国家大包大揽,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职工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处置安排。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在失业保险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职工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护。他希望在债权人会议中,企业职工、工会代
    2023-06-09
    294人看过
  • 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无权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当事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了代理行为;2、当事人在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了代理行为;3、当事人无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了代理行为。一、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有效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两种情况: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后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二、复代理是什么以及有哪些条件复代理,又称再代理、转代理或者次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而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的代理。在委托代理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复代理需要符合
    2023-06-22
    165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需要向法院申请。注意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到期,才能在债务人无法清偿的情况下申请破产。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有期限的,那么期限就必须到来;如果是有条件的,那么条件就必须成功。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驳回的。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
    2023-08-18
    211人看过
  • 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产生异议的几种情形
    第一、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查结果产生异议。申报的债权并非都是有效债权。通常情况下,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根据债权人申报时提交的债权数额说明和相关证据进行登记造册,并依法进行甄别和审查。之后,按照审查的结果编制债权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既然管理人应依法审查申报的债权,其审查的结果就是不确定的。有的可能对申报的债权数额有所增减;有的可能对申报债权进行部分肯定或否定;有的可能完全否定申报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对没有证据证明且不被破产债务人认可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超过强制执行的法定申请期限没有申请执行的债权、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的债权如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和其他不被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博之债等
    2023-02-06
    297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破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3
      债权人申请破产,是在行使自己的债权请求权,该请求权须为到期、具有给付内容且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债权人申请破产要具备形式和实质条件: 1、形式条件方面,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2、实质条件方面,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
    • 破产债务无法抵销的有哪些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破产中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
    •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表决权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0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包括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以及有财产担保不放弃优先受偿权但担保财产不足清偿债权的债权人。
    • 什么是破产法院判决债权的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4
      根据我国破产法,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保证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08
      担保人破产可以申报债权。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申报债权的理由与其他性质连带债务人申报债权的理由是一致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主债务人还没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时,也可以申报债权,主要理由是,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理由是其不能完全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亦不足以成就,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保证人承担债务,因此,允许承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