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中关于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12:40 64 人看过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

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二十六条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

第二十七条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保管本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前,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十八条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十九条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第三十条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第三十一条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第三十二条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

第三十四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第三十六条破产财产中的成套设备,应当整体出售;不能整体出售的,可以分散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第三十九条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条破产企业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清偿。

第四十一条破产企业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破产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公司有什么法律规定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处理。一、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程序有哪些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程序如下:1、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2、以清算财产支付各种税费和债务;3、清算后,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4、将营业执照交给公司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
    2023-06-21
    62人看过
  • 关于破产清算的法律常识
    1、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因此,破产所需达到的条件有两个:(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关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规定了两个要件:(1)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的能力。该条还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申请破产程序的核心目的是什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关于破产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审计相关知识
    一、破产清打会计破产清算(qingsan)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能适应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满足核算的需要。继(破产法)之后,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了国发(94)第59号文件,规定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之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人破产财产。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制定的23个会计科目,并不能完全反映和核算这些事项。如实务中常遇到破产财产一时无法变现,不得不由清算(qingsan)组借入货币资金来支付清算费用,这给清算组做账出了难题:若在借入款项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会造成破产财产和破产债务不实;在支付清算费用时,若借记清算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则造成了现金红
    2023-04-12
    425人看过
  • 破产清算步骤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
    2023-04-29
    431人看过
  •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
    2023-02-27
    259人看过
  • 公司破产法院清算破产公司多久发工资
    具体时间需要等清算完成以后才可以发工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2023-04-15
    91人看过
  • 公司破产了,抵押债权的破产清算顺序法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2.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劳动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破产人所欠税款。《企业
    2023-04-13
    329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中对外投资的清算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1、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2、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3、该项投资的现状,4、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
    2023-06-09
    451人看过
  • 我国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规定概况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
    2023-07-07
    217人看过
  • 破产清算事务所破产清算评估报告上市公司破产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清算(qingsan)事务所破产清算(qingsan)评估报告_我的2010年运势,现在就测试!破产清算事务所破产清算评估报告_5.142010年03月05日今天超级不爽,某些人又狂傲自大了,说老师进度慢,你学过了就不想学了,怎么这么自私啊!你自己学到人物造型了是你自己的事情吧,管我们什么事,你说出来算你厉害还是算你什么?别人都没学过,非要和你一样啊!神经病!叫她加开心富翁么不加,不想玩说一声馁,吊着算什么意思。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自大!自傲!我想骂人了!我也知道我只能在这里发泄发泄,事实上还是只能说算了,就算说她又能怎么样,就算说反对意见又怎么样,这自大又好面子的人,你能帮她怎么搞。最好眼不见为净,当做没发生,每天兜兜转转就算了,还有一年就说再见了,虽然有时候好像又觉得其实她人还可以,但是有时候真的超级不爽。说不定以后到社
    2023-06-14
    371人看过
  • 哪些公司的资产可用于破产清算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破产公司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清算:企业的
    2023-07-04
    385人看过
  •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手续是?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
    2023-04-16
    484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一、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因此,由于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故清算组应当将担保债务补计入账:借:清算损益,贷:其他应付款。清算组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可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在清偿的数额内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但是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如何、是否具有清偿能力都具有十分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在破产工作结束之前破产企业对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是不可能确定下来,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由于对外担保而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的数额尚无法确定
    2023-04-15
    122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方案公司破产公告
    在该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二)、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三)、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四)、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五)、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六)、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二、破产财产分配的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一)、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三)、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四)、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五)、追加分配。
    2023-06-14
    48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 更多>

    #公司破产
    相关咨询
    • 关于破产清算中的设立清算公司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9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 1、是专业的破产清算公司的,员工由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有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2、有经营场所,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3、依法进行了工商登记。
    • 破产清算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中的破产财产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4、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债权人仍示领取的:1,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3,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时间,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四、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一,债权人可
    • 关于破产清算法院拍卖的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公司所有资产被法院拍卖,拍卖款按如下顺序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
    • 公司法中规定的破产清算中该人的监事在破产的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如果该人队原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在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监事;如果对原企业的破产没有个人责任,则可以担任其它企业的董事或监事之职,并且不受时间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 公司破产了之后,关于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破产怎样清算财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