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变更承租人只能一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5:40:12 228 人看过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现实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变更承租人。所以说要变更承租人的话,一般也是一个人的,到时候如果自己去世了,这个公租房还可以由子女继承。

承租房变更承租人程序是如何的

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带着表到原承租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切记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不可以是单位公章,之后在回到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包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在内的以下证明材料:

1、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

2、所有健在并且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有权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承租权人包括: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若上述人等有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3、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上述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所有健在的有权承租人必须一起去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达成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只能由一个人承租,其他人必须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1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如何变更廉租房承租人名字
    一、如何变更廉租房承租人名字廉租房如果要更改户主,更改的必须是原承租人所在户口本同一家庭成员。并且法定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不予支持。1.廉租房想要变更承租人的话,改名字只能是原承租人(户主)所在户口本同一家庭成员。没有法定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不予支持。2.按照相关规定,廉租房补贴申请人必须是家庭户主,若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其他成员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出具书面委托书。3.如果其他家庭成员不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则委托他人以户主名义办理,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二、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1.定义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2.对象不同。3.保障形式不同。公租房由政府出资,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以申请入住,但不得转租、转
    2023-04-29
    164人看过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6、过户申请书。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流程我国法律规定廉租房是不能变更承租人的。因为廉租房是政府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的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廉租房的房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个人或者私人所有,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否则将不能继续续租。
    2023-08-17
    70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公房承租权纠纷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当给予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
    2023-04-22
    232人看过
  • 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需要哪些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六)过户申请书。办理流程: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2023-05-03
    112人看过
  • 承租人变更以后还能居住吗
    一、承租人变更以后还能居住吗承租人变更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是否继续居住。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
    2023-05-06
    287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怎么样变更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公房承租人怎么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变更需要填写书面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符合配租条件的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反馈变更意见给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二、公租房动迁款怎么样分配以下人员可以获得公租房动迁款: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
    2024-01-27
    440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的变更介绍
    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承租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2023-06-05
    203人看过
  • 租房合同变更承租人是如何的
    可以更改租房合同的几种情况一、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二、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
    2023-05-05
    185人看过
  • 变更承租人要按顺序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变更承租人要按顺序吗变更承租人要按顺序。这个也得分成两种情况来说,如果原来的承租人要搬走了,但是他原本的共同居住人有这个城市的常住户口,并且双方之间也已经协商一致了,这个时候出租人就应该同意,将承租人换成共同居住人。但是如果原来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之间的协商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按照这样的顺序来进行变更。排在第一位的是原承租人的另一半,第二位是子女,第三位是父母。二、什么是承租人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三、公房承租人都有哪些权利第一个就是转租的权利,承租人如果想要将房子转租出去,
    2021-08-24
    141人看过
  • 再婚家庭不能变更承租人
    再婚家庭不能变更承租人一、使用权过户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天津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调解、审判过程中,需要通过回购、代理转让等方式确定承租权或处置公有住房的,由公有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回购或者代理转让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新的承租人通过两种方式确定:一种是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可以指定其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同户籍亲属在其死亡后继续承租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过户。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没有符合过户条件人员的,承租人的兄弟
    2023-03-14
    360人看过
  • 廉租房可以更改承租人吗
    廉租房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无法通过遗嘱等方式来更改。在承租期限内,与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在其他家属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更名手续。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办理更名。变更承租人,但是改名字只能是原承租人(户主)所在户口本同一家庭成员。没有法定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不予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廉租房补贴申请人必须是家庭户主,若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其他成员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如果其他家庭成员不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则委托他人以户主名义办理,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一、廉租房的租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租住廉租房的条件是: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
    2023-04-04
    228人看过
  • 房屋租赁承租人变更说明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进行变更的,变更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承租人变更成谁、变更后的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变更后最好办理变更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判定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方面:(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
    2023-06-15
    483人看过
  • 亲属关系证明能变更承租人吗
    一、亲属关系证明能变更承租人吗变更承租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带着表到原承租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切记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不可以是单位公章,之后在回到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包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在内的一下证明材料:1、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2、所有健在并且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有权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承租权人包括: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若上述人等有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3、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上述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所有健在的有权承租人必须一起去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达成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只能由一个人承租,其他人必须放弃。因此亲属关系能够证明是可以变更承租人的。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有什么条件公租房没有变更承租人规定的,承租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要退回公租房,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配租。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
    2023-06-15
    285人看过
  • 最新:租赁房承租人变更实施规定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六)过户申请书。租赁房承租人过世动迁如何分配公房产权单位对把该房款补偿给原承租人又没有异议并已实际弃权,而且相关法律也规定承租人有权获得获得拆迁补偿。因此,为维护原承租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司法最终裁决原则依我国继承解决本纠纷比效合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议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
    2023-07-09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承租人变更孙女可承租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可以变更承租人的,但是需要符合变更条件
    • 上海公房承租人确定新承租人后能否变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根据目前的上海市租赁条例及相关规定,承租人死亡后,可以变更为新承租人的人选,应从同住人中确定。同住人是指户口已迁入公房、承租人死亡前连续一年居住在公房内且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性房屋的人员。如果有多名同住人的,且无法通过协商确定新承租人的,则按辈分高低确定新的承租人。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外甥户口迁入后实际住在公房内,且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性分房,符合同住人条件,而你户口迁入后从未实际居住在公房内,并不符
    • 公房承租人由哥哥姐姐变更承租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8
      和哥哥姐姐协商不成,到房管局申请变更承租人。 (五)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 公房同住人 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时,下列
    • 公产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变更承租人,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公产房的承租主要由地方法规调整,各地省市的公产房政策不一样,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也在不断调整,天津市现在适用的是2007年7月1日期实施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此外在具体操作环
    • 承租人变更承租人后再次转租房屋合同有效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承租人再次转租,且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转租房屋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